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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光芒四射的贺聆,温锦只是个不起眼的普通大学生,在自己不喜欢的专业考着普普通通的成绩,出身贫寒、没什么朋友、没有工作经验,站在别人的视线中就会胆怯……齐雍旭是他的第一个男人,他对他一见钟情,被总裁的气度迷得疯掉,却绞尽脑汁想不出好办法捕获对方寄存在贺聆身上的心,而那人却弃如敝履急于摆脱。
他痛恨、他不甘、他委屈、他……羡慕到发疯。
温锦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内心的耻辱,交代了情况向他的敌人低头求助:“雍旭说我给他丢脸……”
贺聆听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好笑地说:“我当什么事儿,你在公寓吗?我来接你。”
温锦挂了电话,等了半小时不到门铃就被按响,他跑去开门,对着面前的青年刚要说话,就被对方用一根食指轻按在嘴唇上:“嘘,别让齐总知道。”
在自己唇上的指尖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男士香水气息,让温锦微微红了脸,心里又暗骂自己不争气,跟着贺聆轻手轻脚地搭电梯下楼。
看着贺聆与公寓门口的保安微微点头致意,温锦随口问道:“学长,你经常来这里找雍旭?”
主角受对主角攻亲昵的称呼让某人很满意:“第一次来。”
“保安没拦你?”
“拦什么?”贺聆莫名其妙。
温锦悄悄地打量体面的贺聆,情绪突然变得很低落,不说话了。
贺聆把车从停车场开出来,温锦瞪大了眼盯着面前的银色奔驰,指着车问:“我好像记得雍旭开的是一辆和这个同款的黑色奔驰?”
“是啊,怎么了?”
“这车你你……你买的吗?”
“总裁给我开来用的。”
温锦死死咬着牙坐上了车,心里怒涛翻滚。这不摆明了总裁送给贺聆的情侣车吗?!
贺聆先把温小锦带去一家小有名气的美发沙龙,点了造型总监给温锦仔仔细细修剪了个青春时尚又不浮夸的发型,把温锦清秀柔美的脸蛋衬得灵气十足,然后又开车到大型商场去采买衣服。
这本书的主角受走的是清纯大学生路线,温润无害小白受一只。贺聆摸着下巴,那就让他进化成校草呗,穿衣打扮不用讲求奢侈,重要的是清爽宜人,让人第一眼就觉得修养良好,天然风情最动人。
于是贺聆也就只给他挑了些八百一千块的休闲时装,把温锦那身地摊货换掉。贺聆自己不怎么热衷于逛街,便趁着这次机会给自己添置了些上班穿的西服衬衫——谁叫他的角色就是围绕着上班转的呢。温锦试穿了衣服出来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在镜子前左看右看,既有些别扭又掩饰不住的惊喜。
贺聆也对小孩的上身效果挺满意的,拿自己的卡给他结了账,回头就看到温锦盯着自己手里的西服袋子猛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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