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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你看看,这哪里是男人的脸,简直就是女人的脸,你跟那个女人,长得还是真是像……一点没有启兰的影子,真是让人厌恶。”伍恒宇摸了摸孟蝶的眉毛,那眉毛天生就是细长,伍恒宇用指腹描摹孟蝶的眉毛,从眉头到细细的眉尾。
“你刚生下来的时候,我就去医院看你,那时候你小小的,皱巴巴的,长得很丑,但是,我还是一眼看出,你长得像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疲惫的躺在床上,睡着了,其他人都不在了,启兰也不在,我当时就想掐死你,但是没有忍心你那小小的首长抓着我的手指,我怎么忍心伤害那么一点点的小孩子?现在想想,还不如当时就掐死你呢。你们母子俩,彻底的把启兰霸占了,一点都没有留给我。”
孟蝶不是傻子,自然听出了伍恒宇这个话是什么意思,他诧异的看着伍恒宇,竟然一时间也说不出话来。
“怎么,很吃惊是吗?你很恶心我是不是?”伍恒宇松开捏着孟蝶下巴的手指,再一次隐没在幽暗中,像是把脑袋缩回洞中的蛇类一样。
“不、不是!伍叔叔你真的是误会了!”孟蝶赶忙摇头,“我只是觉得,伍叔叔这么清雅高贵的人,爸爸他根本就配不上您!”
孟蝶这么说,还真是真心实意的,孟启兰只是粗鲁霸道的老头子,脑袋里只想着挣钱之类的无聊的事情,哪里配得上伍恒宇?是个人都觉得配不上吧?
“闭嘴!”伍恒宇突然生起气来,“第一、启兰是你的父亲,你有什么资格说他?第二、启兰配不配得上我不需要你来评论,你只是不了解他罢了。你这种绣花枕头,根本就不知道你父亲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伍恒宇的语气多多少少带着嘲讽,孟蝶觉得古怪又委屈,自己怎么就是绣花枕头了?帮着他说话还挨骂?这都什么人啊,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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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玫瑰与枪(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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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孟蝶觉得甚是委屈的时候,伍恒宇朝着站在自己的身侧的那女人伸出手,那女人便把手上一直拿着的q交到了伍恒宇的手掌心。
伍恒宇有些洁癖,接过到手上以后,便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块纯白色的上面绣着几枝梅花的手帕,缓缓的擦拭它。
孟蝶这辈子还没有在现实中真正的见识过这些热武器,他也不过就是个富商的儿子罢了,一家子都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自小孟启兰更是教导他所谓的中庸之道。
所以,总的来说,孟蝶其实还算是个中规中矩的青年人,从小到大,并没有做什么特别出格的事情。
现在眼睁睁看着伍恒宇从别人的手里接过一把真正的q支,孟蝶顿时就愣住了,脑袋更是一片空白。
“小蝶,叔叔真是受尽了委屈啊,每次看见你的脸,都会想到启兰是怎么被那女人给哄骗去的。但是叔叔心里面还是疼爱你的,所以只是想让你彻底消失,好好折磨那个女人,但是没想到你自己又回来了,那就别怪叔叔做的太绝。毕竟……这是你自己的的选择。”
伍恒宇不疾不徐的说话,天色越加昏暗,孟蝶更加看不清伍恒宇的表情,但是只是听声音,都足以让他浑身汗毛耸立。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年轻美丽鲜活的生命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终结,真是万万没想到。
“叔叔……”
孟蝶止不住的咽口水,像是一只在荒原上垂死的猎狗,口渴难耐,找不到水源,只能不停的吞咽自己的口水,但是咽下去的全部都是空气,因为嘴巴已经干旱的快要裂开那般,大概身体里的水分都已经变成汗液从他的额头,后背和四肢流了出来,浸湿了衣服。
除非是准备好接受死亡,否则就算是世界上生性最乐观的人,也根本抵挡不了内心对于死亡的恐惧。
“叔叔,您听我说……”
孟蝶爬到伍恒宇的面前,抬起双手,仰起头睁大双眼看着伍恒宇,虽然天气寒凉,但是脸颊两边的汗水像是瀑布一样,往下面流淌,甚至弄湿了孟蝶胸前的衬衫,衬衫紧紧的贴在身前,凑近一点可以看得见里面的肌肤。
“叔叔,虽然俗话说‘父债子偿’,家父辜负您是他的不对,所以您迁怒于我,也没什么不对,是我自己的活该,但是,这个感情的事情真的不能强求,叔叔您这么优秀,一定能找到更好的伴侣……”
孟蝶还没有说完,伍恒宇突然抓着孟蝶的右手,缓缓的有力的、不容拒绝的从自己的膝盖上面拿下来。
“叔叔,您就放过侄儿吧……”
孟蝶的指腹紧紧的扣在伍恒宇的膝盖上,就像是快要掉下悬崖的人,在快要坠落之前,想要扣住能触碰到的最后一颗石子。
“小蝶,叔叔不喜欢你这样,你要像启兰一样,像你父亲一样,不惧生死,充满男子气概才好。”
孟蝶哭笑不得,他不信假设今天是自己亲爹孟启兰被人拿这个指着脑袋,真的会比自己要镇定,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不是贪生怕死,何必又偏要分个高低贵贱出来。
孟蝶越是这样,伍恒宇似乎更加不喜欢他了,像是加速了伍恒宇送他归西的旅程。
孟蝶看见伍恒宇举起手上的武器,黑暗中传来咔嚓一声,不用想孟蝶也知道是什么声音,很快自己的就要成为和千千万万死去的人一样,变成一具了无生气的尸体,冰冷的躺在潮湿的土地上,任由千万虫蚁细菌把自己彻底的吞噬,吞噬自己的美貌无双的容颜,还有柔软的修长的身体。
“乖侄儿,叔叔会给你一个痛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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