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两个好友回国
“老大,跟你一起去这个名额已经被轩哥预定了,我接受了他的挑战,输了,所以我不能跟你一起去了。”
盛颜放下手里的文件,难以置信的着司忍,“凌博轩?他要回国了?”
“嗯,明天中午的飞机。”司忍垂着头,一副精神不济的模样。
凌博轩是他们这个小团队里为一个一个各方面的能力都可以跟老大相匹敌的人,两人一见如故,成了这么多年的好友。
只要他们俩一见面,其他人根本插不上话,这两人的话题永远不在他们这种小喽啰能听懂的范围内。
“还有黎姐,好像跟轩哥一起回来,说是要给你当助理,帮你重建公司。”
盛氏现在的情况跟最鼎盛时期的情况对比,说是重建也不为过。
“还说要帮你吊打小三,她说你的功力不够,等她来了,那个叫什么初初的,到你都要绕道走。”
父母出事前,盛颜一直在国外进修,那时候跟苏黎一直是形影不离,算下来,两人也有三年多没见过面了。
上次见面还是他们三个人决定一起创办公司的时候,盛颜这些年来都没问起过公司的情况,也不知道还在不在。
“他们回来的事情怎么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也好提前预定一个像样的饭店,好好招待他们一下。”
其实就算他们明天不回来,盛颜过段时间也要邀请他们回来参加自己的认亲宴的。
景聿珩跟云初初的婚礼过后三天,就是杜潇岭认盛颜为干孙女的认亲宴,这样重要的场合,盛颜当然希望自己最重要的人都能来参加。
“老大,这些小事情我早就安排好了,我了,明天他们落地的时候你也没有其他的安排,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接他们。”
隔天中午十一点多,司忍举了个大牌子站在出站口,盛颜站在他身边,带了个墨镜和口罩把自己的脸遮的严严实实的。
毕竟司忍这个牌子是真的有点丢人,‘欢迎凌博轩少爷和苏黎大小姐回国!’,上面还有司忍自己画上去的小人物简笔画。
整个牌子花里胡哨的,就像是幼儿园小朋友的手笔。
醒目程度自然是不必说,凌博轩和苏黎刚出来,远远的就到了这个牌子和站在一旁裹得严严实实的盛宴。
司忍也到了他们俩,兴奋的拉着盛颜跑了过去。
“老大,快走,他们到了,不过他们好像没到我们,还在往另一个方向走。”
盛颜叹了口气,他们哪里是没到,只是装作没到而已,毕竟他们可不像盛颜,不用丢脸。
司忍追上去一把抓住了凌博轩的手笔,“轩哥,一年多不见,你眼神怎么变得这么差了?难道是我这个牌子还不够醒目?”
苏黎一把将司忍手上的牌子扯了下来,随后对折,将他们俩的名字遮了起来。
“你是光屁股拉磨,转着圈的丢人,你自己丢人我管不着,能不能别带上我?”
处理完迎接牌之后,苏黎才冲上去一把抱起盛颜转了个圈。
“我的小宝贝啊,终于见到你了,你怎么变这么轻了?是不是那个渣男让你吃苦了?你放心,我这次回来就是专门对付他们这对渣男贱女来的!”
苏里穿着一件风衣,里面是个蓝衬衫和毛衣马甲叠穿,再搭配一个包臀裙,一个贝雷帽和一双长靴,很像漂亮的邻家姐姐。
穿成年代文里的极品女配 美利坚往事1988 旗袍美人在怀,禁欲督军为她失控 变傻被休,邪王踏破门槛要娶我 斗罗大陆之糖太宗 宠妾灭妻主母携崽二嫁权宦 都市之匹夫的逆袭 我自桃源来 穿越修仙界后的我拥有无数条命 在不正常的地球开餐厅的日子 万界守门人 后妈在年代当对照组带崽吃香喝辣 夫君竟是穿越挂! 全球:仙域之主 从圣斗士开始的划水生涯 嫡女夺珠 负春光 当不成儒圣我就掀起变革 天降七个未婚妻,我不按套路出牌! 生死双魂纪
有这样一种动物,被称为世界上最无所畏惧的动物有这样一种动物,幼年的猎豹都要伪装成它的样子自保有这样一种动物,脾气暴躁,发起火来连自己都咬有这样一种动物,一生不是在打架,就只走在去打...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
试飞员秦风,从七十年代末期,一步步地走来,见证着一款款战机的腾飞,歼七,歼八,飞豹,枭龙,歼十见证着祖国走向大国航空...
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修翼无卑栖,远趾不步局。舒吾陵霄羽,奋此千里足。超迈绝尘驱,倏忽谁能逐。乱世哀民乞活尸骨,转生为汉末颍川陈氏子弟的陈冲,看着九州满目疮痍,他决心改变这个世界。在和刘备一路走来的数十年里,他经历了失望背叛乃至决裂,但他仍然坚定不移地走完这条路。遍地哀鸿满地血,无非一念救苍生。...
穿越无敌修仙搞笑热血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修仙世界。周凡穿越而来,成为青玄宗内一名不起眼的外门弟子,并意外激活修仙小系统。叮!你受到敌人攻击,修为增加100叮!你受到阵法持续攻击,修为增加100010001000感受着飞速增长的修为,周凡目光看向面前瑟瑟发抖的众人,语气和善别怕,今天我只想打死各位,或者…被各位打死!叮!你装逼过度,触怒天道,遭遇灭世雷罚攻击,修为增加999999999周凡那些打不死我的,终究会使我变得更强!...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