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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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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先声明一句,别理我,我闲疯了。

关于《药》的结局我是用数学的反证法到着推出来的。结果如下:结局无非分两种。悲剧或喜剧。

咱先说悲的。如果雾大最后写出来的是悲的。应该有两种可能。

一是死人了。另一种是没死人。

先说死人的。话说男主加女主一共四个。死的是谁?

第一个推翻小刺。女猪死了,留三男人缅怀她,这能算虐吗,简直是给她的最高荣誉。而且与整体剧情不符。推出小刺没死。

第二个推翻季风。季风这个人身上能感受到很多喜剧氛围。而且他是三男猪中背景最单纯的。死的可能不大。

第三个推翻于一。于一虽然沾了黑社会背景,但是这孩子懂事,能忍人所不能,而且智商奇高,头脑缜密,凡是知道进退,所以即使想让于一死,杀他的人也得掂量掂量。

所以得出结论,如果最后有人死了应该是俺翅膀哥哥,预计是为救他深爱的小刺而死。小刺最后知道,因为触景伤情,所以也没法再接受于一和季风。这结局应该够惨了。

再说不死人的,不死人的虐法五花八门。很难预测。群里一致的意见是,偶们绝对不接受强暴戏,如果上强暴戏,偶们就集体自杀。只要不来强暴戏,那么失意啦,植物人啦,随便吧。反正偶们都忍了。

喜剧结尾如下:最喜的,从俗从众的是小刺大学毕业和小锹结婚了。不过大俗即大雅,我看这样结尾也没什么不好。最好多生几根鱼刺。

第二种,小刺慢慢长大了,于一慢慢长大了,季风慢慢长大了,翅膀慢慢长大了。小刺终于发现她对小锹是妹妹对哥哥的感情(自己抽自己一耳光,说梦话呢你),实际上她喜欢的是季风,可是季风已经北外毕业出国,小刺一直等到他回来,结婚。

第三种,小刺慢慢长大了,于一慢慢长大了,季风慢慢长大了,翅膀慢慢长大了。小刺终于发现她对小锹是妹妹对哥哥的感情,小刺发现自己实际喜欢的是翅膀,于是小刺嫁给翅膀,季风和从家结婚,于一娶了叫叫儿。(这回不用我抽了,估计大伙儿都扑上来抽我了。)

超级无敌恶搞版晋江最时髦结局:小刺他们四个穿越时空回古代,正巧回到一女尊的地。于是三个全收了。哈哈哈哈,一妻二妾,全都超帅超猛,好不逍遥自在啊。——亭亭

花落花开

文·小葱我们说呵护不是纸包纸裹地容不得吹一点风,没有能做到这样去呵护一个人,也许也没有人愿意被此般呵护。关爱不是表现,它是在点滴中的体现,无论是爱与被爱,当爱已成习惯时,人们就会有幸福感。还记得阑尾炎住院的她,被看似没心没肺的那群逗到痛苦发笑,还记得无辜受责时那一群又以打架之名替她出气,还记得高中篮球赛时老师让她出场,杨毅随口抢话:“啊,小猫不行,她连球都不会带。”还记得红岩初到S市时于一在电话里淡淡的安抚:“大非心里有数。”还记得月夜冷风下的衣衫,还记得走廊感应灯下的药膏,还记得丁凌的嘘寒问暖,还记得敬敏航的默默关照,还记得翅膀妈的心怜肝疼,还记得翅膀因她不爱惜自己身体时的怒火……童年死党漫不经心的言语间,同学朋友自然而然的举动间,家人伴侣时时刻刻的牵挂间,体贴已入微到难以察觉。

时蕾是坚强的,但并没有刻意伟大地让自己隐忍,小小年纪的她已经懂得眼泪只是会惹妈妈难过的物质,便不愿哭泣。世界上最值得你哭泣的那个人,他永远不会让你哭。时蕾是勇敢的,虽然没有了父亲,但她并不可怜,她自己不觉得可怜,别人也不是用同情的眼光来看她。她不避讳提到亡父,知道这就是自己的人生,是一种经历,既然不能改变,唯有接受。

杨毅是幸运儿,但并非生活在偏爱什么人。上帝造人定是用了同样的材质,但会指予他们不同的磨难。每个人都有伤,只是人和人的感伤指数不尽相同。有人见花落想人亡,有人见花落想美果;有人针戳亦嚎啕,有人刮未呼痛。同样的玫瑰,有人看到的是花瓣,有人却只在乎扎手的刺。我们看到的杨毅总是嘻嘻哈哈,她也知生活的丑恶面,但她信仰美好,见了黑影会想到光照,坚信烦恼总是一时,没有过不去的坎儿,这样一个精灵儿似的人,让伤也拿她没办法,不愿纠缠于她。时蕾虽不是如此乐观,也许她会委屈,会伤心,但也懂得享受不多强求的开心,懒懒的生活,小小的梦,贴心的伙伴,爱她的人。

楼下说的有一句我不能赞同,“看不到非对蕾动心”——通篇的字里行间,我都听见心动的声音,响脆得不容忽视,要怎样动心?要挖了那噗噗正跳的心脏拿出来看有多鲜活?喜欢到极至的那种患得患失,即使病靥中也要看到人在眼前的依赖;望着她时傻气难掩的欲痴欲狂,包括对沾在脸颊上的一根细睫的关注;SARS到来时那种不及思考的生死契阔,绵长而坚定,浪漫而美丽,不需要感天动地,只需要柔软时蕾那颗漂浮的心。

非最后说:“这不是一个童话,我不是主角。我没刻意为你做过什么,但我爱你。”

我想,有这种爱,是对时蕾最大的怜惜。时蕾给出的爱,得到了爱,这很公平,爱就是爱,它没有多少之分。非说:今天,明天。永永远远的今天和明天,蕾都会得到他的爱。

簇簇芳非拥满园,玉蕊幽爱惹人怜,绝葩绽时新枝上,待开萼蕾展笑颜。

小大夫短暂而英勇的一生

文:亭他的出现极度拉风:丁凌啊,S大四大才子之首,其在整个S大的地位相当于非哥在我心中的地位,绝对是偶像特级+,跺跺脚九院乱颤。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还是医学院院长的独生子……”

他和他的初见处心积虑:该!翅膀看好戏地回头,酒鬼正费力地往起爬,颇为懊恼地低声咒骂,原来是个爷们儿。到底看不过去地一把扶起他,靠,还他妈挺壮的。

他不会知道,那天长发哥本来是想介绍丁凌和他认识的,可是丁凌临阵退缩,坐在一边看他们喝酒,本来想少喝点壮胆儿,结果醉了。事后自己提起来说是酒醒得还算及时,至于醒酒之前到底说了什么只有当事人知道,一个永远不可能说,一个又不能问。

他在最关键时刻支援了他:丁凌的电话接进,劈头就问:“长发的店,你有没有兴趣?”

他死之前并没有看到自己最爱的人:丁凌说:“蕾蕾你真没有讲笑话的天份。”但他却笑了,笑出眼泪来,这是时蕾见过的第一滴丁凌的眼泪。为那美克人而流的泪,沿着眼角的弧线缓缓湿润了他柔软的发鬓。

他不算表白的表白:“你跟我像两个世界的人,你不觉得吗阿非?我所受的教育文化,理性,线性,中规中矩,生活平静和单调,没什么太大喜怒情绪,没有故事,甚至也没什么朋友。而你,文科生,法律系,能说会道,朋友一大堆,很明白现实,很知道自己要什么,生活变幻无穷,充满故事。我从来没想过生命中会出现你这样的人。”的“爱上我了?”翅膀摇头叹息,“又是一份触不到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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