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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实在不理解佣兵这个行业,想像不到居然有人能以集体性杀人为生,真正的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这个男人,一直过的是这种生活吗?长期过这种生活的人想必是很绝情的,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游走过太多回,活着的时候大概只要痛快淋漓,不会有太多牵挂。
那么,她也许可以稍微理解和容忍一下这佣兵头子的恶劣态度,这样以后相处会容易一点。反正不过一年时光,然后各走各路。在这一年中,孱弱的盈禄家一定要强大到可以自卫的地步。
从另一方面讲,不管他是不是为了金币,毕竟救了她的命。
“有何贵干?”他这话听似礼貌,却生硬而冷漠,带着明显的拒绝。
“我来观察一下我的财产损失。”孤儿不客气的闯入,一手抱紧药箱,一手把门关上。立即,血腥气扑鼻而来,来自阿德斯染满血的衣服和桌上的浸血绷带。
孤儿强行压下要呕吐的感觉,把药箱放在桌上,然后跑去把窗子全部打开。此时天已经微亮,清灰色的天空中出现淡蓝、苍白、浅橙色等颜色,浮云若有若无,预示着瑰丽的日出即将来临。而清新的晨间空气则一古脑的冲进了房间。
阿德斯皱了皱眉,很不喜欢这种喧宾夺主地感觉。这里,可是他的房间。而且他注意到这女人说的话。
“财产?”面巾下地脸看不出表情,但语气中有反感的意味。
“忘了吗?在未来地一年内。你和你的军队属于我。”孤儿费尽全力才没提那五十万金币。
“只是战时。”他纠正。
孤儿耸耸肩,给他来个闷声大发财,心里记起当时他们约定的话:有人欺侮我,您帮我打,我欺侮别人。您也帮我打。我要打谁,您就打谁,
这话定义模糊,有很多空子可以钻。哼,和狡诈的地球人比,塔撒大陆上的人还嫩点。
她打开小药箱,把里面地东西拿出来,一卷干净的绷带、一瓶上等的金色葡萄酒、一瓶罂粟花奶、一小瓶云南白药。
“这种药止血消炎的效果非常好,我是从地——从我家乡带来的。”她拧开瓶盖。“把手给我,洒上一点对你有好处。”
“不。”他只吐出一个字,其不识好歹的劲头让孤儿想抽他。可是她不敢,因为她铁定打不过他。于是只能解释。
“我说——你受伤了。这会儿如果再有人想杀我怎么办?我得保证你处于最佳战斗状态,你以为我是好心对你吗?盈禄家是商族。保护财产不受损失是第一位的。”
“你付了钱,我就会保着你的命。”他强硬的说,但伤手动了动,吝啬地往前挪动了也就那么一寸,手掌微张,对孤儿的好意半是拒绝半是接受。
这个人还真是别扭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叫什么“死神”阿德斯啊,直接叫别扭“阿德斯”不得了。
孤儿心里嘟囔了一句,小心地向前走了一小步,保持着让这死奴隶感到自然的距离,之后把云南白药倒在那道可怕地伤口上,再拿出干净地绷带包扎好。
在地球时,老爸对她的功课一直听之任之,对她差不多是放羊地态度,只要求不留级就好,所以她受的教育只能算是中等,如果爱看书和漫画算是特长,她应该算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之类的人。
不过她十八岁时因为好奇,学过妇幼专业的护理课程,眼前这位虽然即不是妇也不是幼,但好在皮肤也是人类的。
阿德斯身体僵直,尽量拉开两人间的距离。但在他在这个角度,在烛火和晨光的映照下,他可以近距离看清伯爵小姐的脸。
她的相貌是他在被封印前从没有见过的,比之塔撒大陆的女人,她的轮廓不那么深,但五官纤柔雅致,皮肤也不是牛奶白或是炭黑,而是罕见的象牙色,细腻而光滑,很近的看也不会看到毛孔,在烛火的闪动中,她的细长眼睛就像黑玛瑙一样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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