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我不舒服
一碗水,端不平。
在苟安带着半路杀出来的小尾巴出现在夜朗的病房之前,他的病房,已经迎来了今日第一批访客。
靠在病床上,高热使得夜朗时不时还咳嗽两声,宽阔的肩膀因为咳嗽轻微耸动,他目光平静地看着低头坐在床边的少女——
陆晚的身上也穿着病号服,过于宽大的病号服和苍白的脸色让她看上去异常柔弱,手背上可以看见青色的血管,上面还有输液留下的针孔痕迹。
只是输液而已,就可以留下这种痕迹。
如果是对陆晚心存友好与善念的人看见,大概只会觉得心疼吧。
夜朗恍惚地想起,街坊邻里一直都说,陆晚看上去并不像是一辈子待在斋普区的人,她是会飞上枝头做凤凰的。
以前,夜朗对这句话不屑一顾,谁这么说,他可能会冷声反驳,她自己可以凭自己的实力离开这里,不需要飞上谁的枝头。
贫穷,不服输的上进与较真,纯真——
这些品质,大概在如今这个会吃人的社会,会被人们嗤之以鼻,嘲讽“一些只会拖后腿的特质”。
但是这么想的人,通常会忘记,当一些特质足够让人放下防备以轻视相待时,或许他们本身就是做锋利的武器。
只是这把武器开了刃,会毫无差别地攻击每一个挡在前进道路上的人——
不分敌我是非。
“有事吗?”
夜朗的声音过冷,以至于陆晚抬起头,投来了困惑的目光。
陆晚只是早上打完输液后,听护士说昨天跟她一起来的人也醒了,记挂着夜朗是昨天她在泳池中,那样的混乱情况下,唯一一个冲她伸出手的人,所以早餐过后,陆晚就来到夜朗的病房探望他。
他好像还在发烧,整个人看上去很疲惫。
看到陆晚进来,没有和平日里一样叫她“晚晚”,只是握着一次性勺子舀粥的动作停顿了下,然后便低头继续吃,没有搭理她。
陆晚觉得好像突然间,夜朗看自己的眼神不一样了——
就像现在这样。
像是在看陌生人。
“没事,我就是想起来昨天的事,还没有对你说声谢谢。”
“不用。”
陆晚的声音戛然而止,脸上出现了片刻凝滞,她努力告诉自己,“没关系夜朗就是这样说话的”,但是还是有无声的不安,像是滴落的墨点,黑斑在无限浸开、放大。
姣好的脸上出现了一如既往脆弱又无力的笑容,这样的表情夜朗看过很多遍,垂头,看着陆晚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轻声问:“阿朗,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夜朗转开脸,垂下眼。
有的。
真的有。
看到她,他就会不开心。
无法避免的想到了自己的两次选择,人生中最重要的两次岔路口,他都放弃了苟安,走向了陆晚——
一次是因为陆晚那张无害的脸,披着青梅竹马的滤镜,一瞬间鬼迷心窍,他放弃了苟安对他的信任;
第二次,倒是无关爱恨,是他主动放弃了一切。
夜朗脑海中回放着曾经亲眼目睹过的一幕幕——
冬夜绵绵细雨中,筒子楼昏暗的光线下,他的雨伞倾斜向陆晚遮住她早就被雨淋湿的肩膀,告诉她,「最近,小心点。」
面前的少女睁大了那双无辜的双眼,震惊地望着他,像是对接下来准备发生的一切惊慌失措;
镇守藏经阁百年,投资天命反派 在离婚综艺上谈恋爱 红楼:我,冠军侯,迎春表兄 夏蝉风波 超神:为自己活一次,天使! 女主决定抢救一下 我是贵族学院早死的白月光女配 五个渣攻为我醋炸天 咸鱼女配躺平了(穿书) 伺机而动 假少爷觉醒后全员火葬场 穿成影帝家的鹦鹉后我爆红了 夜风吻晨晞 敢向皇帝骗个娃 贤弟,你的裹胸布掉了/女扮男装后死对头弯了 我只想蹭你的信息素[女A男O] 1921,从人力车夫开始 末世:我提前一年打造至高避难所 我回到家乡种地的日子 敛财男后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