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在带教小队一众队员火辣辣的目光聚焦下,庚野沉默了几秒,嗤了声笑。
“不可能。”
“……”
青年抱臂懒懒靠在椅背前,见满桌人都是一副不信的神情,他停了几秒,语气透着冷冽:“她不喜欢北城,除非必要,不然她不可能来这边。”
上回陪别枝来北城祭拜她的母亲,庚野就有这种察觉了。
他想,大概是在她人生的前十几年里,北城给她留下了太多不好的回忆,旧地难免思故人,又除了一片坟茔外无可依托,换了他也不会想回来。
不等其余人质疑,吴队先挠了挠头:“可保安室的人说,来的那小姑娘知道你女朋友的名字,说自己就叫别、别枝?”
“……”
原本懒耷着眼的庚野闻言眼皮一跳,他折膝立起了斜撑的长腿,乌黑长睫压着漆眸,四下一扫。“谁说出去的?”
一群人自然纷纷摇头摆手,尤其是之前那几个不小心泄了密给俱乐部里的女学员以至于被追到这儿来的,更是拼命撇清自己。
追查无果,庚野皱着眉拿起手机,确认了遍。
没有任何消息。
“你这是怀疑有人冒名顶替,都不信保安室的那个小姑娘就是你女朋友啊?”吴队不解,“你生日不是快到了吗,就不能是你女朋友专门跑来北城,给你个惊喜啊?”
“她不是那种喜欢跳出计划的性格。”
庚野尽管这样说了,但还是站起身,他一面拎起了椅背上搭着的训练服飞行夹克,一面低头按着手机屏幕,朝食堂门口走去。
青年走出去几步,一条“你来北城了吗”的信息已经发去了别枝的手机上。
而身后那张长桌旁,带教小队的队员们互相交换了目光,顿时一齐动了起来——
擦嘴的擦嘴,撂筷的撂筷,还有几个趁着最后几秒猛扒了两口饭。一个比一个忙霍霍地起身,生怕落了幕好戏似的,成群结队跟了上去。庚野原本全神贯注地盯着对话框,到他从食堂外的几级台阶上下来,才听见萧索夜风里,身后跟上来的那片实在很难掩饰的飞行靴踩地的声音。
走在最前的青年长腿缓停,眼神撩起,冷淡没表情地回过头。
身后乌压压一片。
庚野:“?”
众人纷纷往四面八方扭开脸。
乱七八糟里,“今天晚上的月亮可真是又大又圆啊”这种屁话都说得出来。
庚野嗤笑:“说了不是。”
论资历,吴队大概算是这群教官或队员里,唯一一个勉强能和庚野平起平坐的了。
故而也只有他脸不红气不喘地接话:“那你去干吗?”
庚野眼神微晃了下。
即便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但毕竟是和别枝有关,不去看一眼,他今晚肯定睡不着的。
但庚野自然不会这样说。
于是夜风里安静了几秒钟,就听青年声线懒散又松弛地开了口:“消食,别管。”
吴队满脸正气:“嗯,我也吃多了,一块消食。”
跟着这句话,后面的队员们顿时得了免死金牌似的,应和声起哄声连绵。
“行,随便你们。”
庚野也懒得和他们浪费时间,索性任由他们跟着,他侧回身,长腿一拔,朝基地北门的方向走去。
CN飞行基地北门外,保安室。
外面太冷,别枝原本是躲在保安室里,和两位一直在偷眼打量她的保安待在一起的。
恶毒女配今天也在靠沙雕苟活 度春风 别揭穿,我真的在装傻! 真千金不装了!疯批得罪全世界! 此生便是渡海 欲休于成 请叫我穿二代 住隔壁的漂亮大哥哥 沙雕渣攻今天又渣了我 七零男主恶毒小妈,但躺赢 私人野犬[重生] 军医 魔王摘下了他的小犄角 生死河 季节性症状(1v1) 能之境界 娇养的团宠吸血鬼今天也在打工 (猎人同人)关于我来自黑暗大陆这件事 穿书之我给男主当小三 重生后,我成为了偶像的白月光(双重生 1v1 H)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