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出手机,偷偷的登录上去。
不看不知道,一看下十跳。
不过是半天时间,留言上万,催更人数就达到了八万多。
打赏的金额,更是高达十八万多。
其中一个老战的,一个人就打赏了十万。
真是土豪啊!
下面的留言,清一色的几乎都是催更的。
“哎呦喂:作者还有一口气?有的话爬起来码字,更新!”
“一江春水无处流:再不更新,小心得痔疮。”
“嘟嘟嘟:金一笔,你是叫一笔,不是让你装牛逼,快点更新!”
“快,快滚:一笔,码字就像是肠子里的那玩意,只要愿意挤,他总是有的。”
不过,这些催更,都没有老战的点赞高。
“老战:兄弟,虽然我愿意在风里雨里等你,但麻烦能不能快点,老子要冻死了!”
点赞高达七八万,几乎与催更的人数一样。
余笙看下来,整个人都有些懵。
他知道《天龙八部》牛掰,没想到在这个世界,金老的书竟然如此受欢迎。
余笙好像又看到了一条发财的金光大道。
抄歌加抄书,人生如此充实。
我不是作曲人,也不是作者,我只是一名辛勤的搬运工。
正好到了一站,余笙站起来,拍了拍身边的男孩子:“谢谢你了兄弟!”
说完,迈着大长腿下车了。
男孩子不解的问同伴:“刚才那人是谁?他不会是神经病吧。”
余笙当然不是神经病,他只是一个勤快的码字工。
打了辆出租车,余笙直接回家。
码字!
码字!
等到余栋回来的时候,余笙看了看,竟然码了三万字。
直接抄了两章多。
同样,他才不会像金老爷子一样,一章就有一万多字,肯定是揉碎了,稍加变动,分成了十章。
一章三千字左右,绝对对得起订阅的读者。
“余栋,吃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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