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架上披着一件火云缭绕的玄黑色长袍,看起来极为不凡!
在骨架的掌心,还有一尊灰褐色的酒杯大的三足圆鼎!圆鼎没有耳,看起来古朴素雅、又充满了精致福
除此之外,就再无他物。
“咦,有字迹?”
突然,他看到了周围石壁上遗留的字迹,上面的字只有三行,以及一个落款名字,“江山易得,永恒难求!”
“吾纵横万载,却抵不过岁月侵蚀,终消弭于茫茫地!”
“道消之际,吾留二宝,一曰造化鼎,二为火云衣,以待后世有缘人!”
“——火云居士!”
看到这短短的几行字,陈风惊得目瞪口呆,心情不自禁的想了很远,喃喃自语,“人真的能活万载吗?前辈的实力也未免太恐怖了!”
“江山易得,前辈何等霸气啊?在他眼里,万里江山恐怕是唾手可得吧?”
“可他放弃江山美人,放弃儿孙满堂,去追逐那虚无缥缈的永恒之道,究竟值得吗?”
“宇宙浩瀚,连日月星辰都有消亡之时,这世间又有什么是不朽的呢?恐怕只有抓不住的时间是永恒的吧?”
他望着这几行字,呆呆的注视了很久。
“嗐……”
“我想到哪儿去了?”
“永恒?距离我遥远着呢!生活的酸甜苦辣我也还没尝够,又何必去思索虚无缥缈的永恒?我可不想像前辈一样,孤独终老,最终坐化于孤寂之地!”
这一瞬,陈风的心境仿佛得到了升华,轻笑一声,“人活一世,只要活的坦坦荡荡,不留遗憾,未必就不如飘渺的永恒!只要意志不屈、灵魂不灭、精神不朽,代代永传,这或许才是永恒的真谛吧?”
想通了,也变得洒脱了,看一切都充满了希望与好奇,“造化鼎、火云衣,听名字都知道是了不起的好东西!”
心境升华后,他从火云居士的遗骨上取下造化鼎和火云衣时,没有了任何的心理负担和顾虑,就仿佛取一件无主之物般轻松!
这时候,他几乎是裸着身,而且火云衣干净如新,他随手就将火云衣披在身上!
“亚特兰蒂斯遗迹中有对灵宝的描述,也不知道这两件宝物是否达到了灵宝的级别?”
感受着火云衣上传来的温润触感,他立马联想到了从亚特兰斯蒂遗迹中看到关于灵宝的事儿!
“火云修士纵横了万载,他遗留的宝物应该达到灵宝级了吧?”
“管它呢,先试试再!反正只是流几滴血而已,就算不是灵宝,对我的伤害也不大!”
“可要是灵宝,那我此行就赚大发了!”
他突发奇想,并且想到就做,右手指甲如刀,果断划过左手掌心,一股鲜血顿时冒了出来!
他怀着激动的心,立马将鲜血滴在缭绕着火云的玄黑色衣服上。
顿时,鲜血浸入火云衣中,表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然而,吸收了他鲜血的火云衣却没有半分变化!
见到这一幕,他的眉头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
要没有遗憾,那肯定是假的,就在他准备接受这个现实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关键一点,一拍脑门儿,“对了,滴入鲜血之后还需要自身能量和灵魂对其炼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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