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不止是六姨太,刚才把唐浩初喜欢蛋糕的这一条默默记下来的其他姨太太也充满了疑问,怎么就突然不好吃了
当初得知唐浩初的存在时,几个姨太太虽然感觉到了压力,但并没有过多紧张。毕竟安婉已经死了,小孩年纪那么小,又没了母亲,应当很容易哄骗和拿捏,利用好了还能当作争宠的大筹码,却没想到他似乎比唐立明还难伺候。六姨太甚至忍不住问出口“可你之前还说味道不错”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唐浩初把蛋糕盘子推到一边,面无表情地板着小包子脸说“就像一个人之前斤斤计较,现在却变得宽宏大度,之前功利刻薄,现在却非常贤良淑德。”
小少爷今年还不到五岁,哪怕用再严肃的语气说话,嗓音也是软糯糯奶呼呼的,一张小包子脸上除了精致可之外瞧不出其它什么,话的内容却让几个姨太太通通愣了愣。
尤其是六姨太,她本质正是个斤斤计较且功利刻薄的人,为了讨唐立明喜欢才装成这幅温婉娴淑的模样,心里登时咯噔一下,表情都变了。
六姨太迅速整理好情绪,同时忍不住重新审视了唐浩初一番。男孩子本来就比女孩子发育的晚,加上天生病弱,眼前的小孩上去比同龄孩子显得更年幼一点,外貌却又格外优异,小小的一只坐在椅子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人的时候,像乖巧又神气的小奶猫一样让人心软。
六姨太这边努力用小孩只是随口一说的理由安慰自己,当爹的那边却把重点完全放在了别的上,根本不在乎蛋糕或娴淑的事。只听唐立明笑着对儿子夸奖道“浩浩真厉害,会说这么多成语,爹爹都不会那么多”
这话倒不是单纯地哄小孩,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的文化底蕴着实不高,只懂一些兵法,其它什么诗词歌赋成语绝句几乎一窍不通。但奇怪的是,他特别喜欢那种有才学的女子,安婉就是真正有才学的,还写过很多诗歌,其中不乏有讨论时事政治和家国天下这种大格局的诗句,颇有深度和见识。
可惜安婉写的东西只有身边寥寥几人过,因为她反复无常的毛病严重影响了她的文学创作,总是上一秒还对自己写的东西表示满意,下一秒就抬手烧了,若非如此,唐浩初如今要完成的子承父业里恐怕还要加一个当代诗人的职业。
“我会可多成语了,”唐浩初已从系统那里知道安婉的基本信息,所以很坦然的说“我跟娘亲学的,学得可快了。”
语气里带着些小得意,因为方才被人夸了,小少爷还习惯性地挺了挺小胸脯。
这骄傲又可的小模样打消了除六姨太之外的其他几个姨太太的疑虑,到底还是小孩子,经不住夸,刚才说的那几个成语定然只是巧合,没有别的意思。
六姨太依然心怀不安。她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安婉的,不管是家世才学还是在唐立明心里的地位。而且安婉死了,活人永远争不过死人,因为死人不会犯错,不会变丑变老,只会留下一个无比完美的形象镌刻在未亡人心里,更何况安婉还给唐立明留下一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孩子是整个家族的延续和指望,但凡这个长子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唐立明都会对他十分重视,就算她有朝一日也给唐立明生了个儿子,也比不上第一个孩子来得珍贵。
而唐立明已经明确表现出对唐浩初的重视,相对于练兵时的严格,他对儿子毫不吝于夸奖,再次夸道“浩浩真棒。那成语里的字你都会写吗”
“当然会了,”小少爷毫不谦虚,小胸膛也越挺越高,“我会的字也可多可多了。”
于是吃完饭,父子俩到房写字去了。唐立明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他手下养了几个学识非常高的门客,就算是身边的副官王剑也写得一手好字。
王剑帮忙铺了纸放了墨,唐浩初站在桌前着他磨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让人瞧着就忍不住心生喜欢,想要摸摸他的脑袋顺顺毛。唐立明那边已经不受控地伸出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发,只觉得连头发都细软的要命,不敢用力碰。
小少爷的个头还没有桌子高,桌前的椅子对他来说同样很大,乖乖伸出小胖手,一副等着被大人抱上去的样子,一张小包子脸却是一本正经地板着的,特别可。唐立明先坐下来,然后把儿子抱到膝上,又帮他拿了一支笔。
唐浩初握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自己的名字。
巴掌大的三个字跃然纸上,唐立明一,笔法虽然有点稚嫩,但字体非常大气,旁边的副官都忍不住称赞道“小少爷这字写的真好,就算曹先生小时候也未必有这水平,将来肯定不得了。”
他口中的曹先生是唐立明手下的门客里学识最高也最有名望的一个,不止北州,其它几个州也曾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做参谋。
“以后就让曹叙来教浩浩习文,”唐立明立刻笑着道“我的儿子,将来自然不得了。”
语气带着明显的骄傲,果然不愧是父子,他和唐浩初似乎都不太懂得谦虚。
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子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点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
唐浩初放下笔,“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唐立明的确没跟儿子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
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头,“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
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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