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伦,作为泰莫利亚王国最穷的省份。人迹罕至的沼泽、贫穷的村庄,与没礼貌的乡巴佬,大概是人们对这的唯一印象。
实际上,来到这里的外地人通常只会待在苟斯·威伦,几乎也不会在夜间出行或者赶路。
因为他们无法分清远处亮起的暗淡灯火,是农民在小屋内点起的温暖火炉,还是沼泽怪物吸引猎物所用的诱饵。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居民都讨厌外来者,毕竟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们是明白如何躲避危险的。
所以沼泽巫婆、墓穴女巫、小雾妖以及妖灵这些凶恶的沼泽居民,就只好将目光放在那些,愚蠢的旅人、贪婪的游商以及路过的猎魔人身上了。
以上的种种加在一起,可以称得上一句民风淳朴了。
“猎魔人大师!猎魔人大师!”
选择走大路绕开沼泽和怪物的维特誓自己从来没有在一位威伦人口中,听到如此殷切的呼唤。
“猎魔人大师!猎魔人大师!”
一个穿戴整齐的男人将猎魔人拦在了桥上。
他带着眼镜,脖子上挂着一串钥匙,还用了些香水覆盖身上的汗臭,看上去并不像是一个传统的威伦人。
不过面对猎魔人那毫无恐惧、带着些许高傲的态度,又的确像是威伦人才能干出的蠢事。
“有何贵干?这位……妓院老板?”维特勒住马,上下看了一眼笑道。
“你……!”
男人本想怒,但随后想到延误工期自己将受到的惩罚,又不得不压下怒火,高昂着头说道:“我是维瑟拉德男爵大人的管家,赫伯特。我是为了监督修建领主大人的费克岛高塔才来到此处,请摆正你的态度,无名的猎魔人。”
费克岛?这名字维特感觉到有些耳熟。
“好吧,‘尊敬’的维瑟拉德领主的管家,请问究竟生了什么事,才让你找上我这么一个无名的猎魔人?”
维特本不想在路上多做停留,尽快赶往凯拉克,但干瘪的钱包和奔波了一整天的辛劳,让他不得不停下自己的脚步,更何况马儿也得休息。
“是这样的,猎魔人大师。伟大的维瑟拉德男爵大人,想在费克岛上建立一座举世瞩目的高塔,以向这里的人民彰显他的实力……”
猎魔人嘴角露出的嗤笑,被赫伯特有意地无视了,他继续说道:“但可惜的是,那些愚蠢的村民们在挖地基的时候,不知道动到了什么,竟然引来无穷无尽的老鼠盘踞在岛上。现在别说修建高塔了,那岛上连能站人的地方都没了。”
老鼠之塔?维特算是终于想起了这个令他印象极为深刻的地方。
看起来,虽然那座老鼠之塔现在还并未修建完毕,但悲剧却已经开始奏响了序曲。
“你们领主难道没有养着军队或者法师之类的人吗?还需要靠我这么个小小的猎魔人?”
“军队?那些人不过是在军营里混日子的酒鬼罢了!靠他们?别想了!他们引以为傲的甲胄和长矛在这片沼泽里根本挥不了一点作用,才来第一天就被沼泽里的水鬼们吓跑了一半。”赫伯特的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比起眼前的猎魔人,他更讨厌那些浑身恶臭的士兵。
陈峰婉婉 钟灵罗曼 最强保安:巅峰归来 变成猫娘没什么不好啦 火影:天生邪恶的宇智波魅魔 闪婚厚爱:乖巧老公竟是豪门继承人 你若南风 火红年代之傻柱是个好人 职业神婆,驱邪暴富 废土的希望:手工博主末世英雄传 一个俗人的诸天影视之旅 侯门夫妻重生后 明明,明明 洪荒:开局建立斧头帮 守序事务所 坠欢 怪谈 重生七零:再嫁全村最硬退伍糙汉 少帅囚宠的白月光黑化了 林奕龙楚婉儿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