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景之从河里爬出来时,只剩下张景川蹲在河边,正一脸嫌弃地看着他。
他被呛了几口水,剧烈地咳嗽了几下,才感觉舒坦了很多,脑子却还处在懵逼的状态。
什么意思?无缘无故的就把我掀翻到河里去,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显然,他还不知道关朋几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张景川搭了把手将他拉上岸后,目光哀怨地凝视着他。
确实臭了些。
作为张景之的弟弟,他感到有些丢人。
百司卫现在基本上没人穿长靴,皆是穿着布鞋,又方便又凉快。
而那麻烦的长靴,不透气不说,还要裹脚,甚是麻烦。
赶了一天的路,脚在这种状态下,不断地出汗酵,周而复始,那种味道,可想而知。
哪怕是个小仙女,你让她穿着长靴,走上一天的路,那也是臭的,并不会因为你是仙女是美女,就会对你有区别对待。
“太子哥哥,明天别穿长靴了,如果你真的想穿,就等大家都睡着了,再找个没人的地方洗脚,要不然,会挨揍的。”
张景之脸色通红,欲言又止,他堂堂云国太子,连续两天因为个人卫生问题被人嫌弃了。
这去哪说理去?
如果是在皇宫,一天也走不了几步路啊,哪天不是太监把脚给洗得干干净净的。
孰不可忍啊。
最后还是开口道:“给我找双布鞋。”
臭咸鱼的味道再次飘了出来,张景川点点头,不露痕迹地退开了几步,待味道淡了些。
深深吁了一口气才道:“快洗洗你的脚吧,还有,下次等大家洗完脸了再洗脚,还有把你的靴子也洗了吧。”
耻辱啊,那种羞耻的感觉涌上心头,让张景之恨不得跳进河里,将全身刷一遍。
可这怪得了谁呢?没人告诉他要换布鞋啊。
他站在冰冷的河水里,拼命地淘洗着靴子,可提起来闻了闻,酸爽的味道依然还在。
这双靴子从他出京便一直穿着,这么长的时间,里面各种霉菌的酵,里面的味道可想而知。
淘洗了良久,靴子上的味道依然还在。
冰冷的河水已经让他的双脚有些麻木了,他抬起头,看了眼挂在天边的月亮,思绪良多。
索性他将手中的靴子丢到了河里。
黑色的长靴很快随着水流不知道被冲到了哪里。
拖着快要麻木的双脚爬上岸,身上还是湿漉漉的,有点冷。
他坐下来,抬起脚,使劲地闻了下,还好,在水里浸泡了那么久,已经没有臭咸鱼的味道。
他缓缓站身起来,长时间的弯腰,让他感觉腰有点酸。
张景川看他站了起来,吐掉嘴里的草,跟着起身,却看到一双已经泡得白的脚。
不禁诧异地问道:“你的鞋呢?”
“丢了。”
“”
张景川觉得这个方法好,直接解决了根本问题,倘若脚还是臭的话,是不是要把脚砍掉呢?
“丢了干嘛?值不少钱呢,王大爷的布鞋露脚丫子了都舍不得丢。”
“”
这下轮到张景之不会了。
于是,只能扯开话题:“走吧,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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