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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预知梦四尽信书不如无书(第1页)

陆明泽虽察觉到朱厌的神色异常,却无暇多想,“你既然不恨她,为何还要她的骨灰?”

这世间,拿了死者的骨灰要么是因为有利可图,要么像陆明泽这样留个念想,要么就是被拿去泄愤。

总有些人气量狭隘,哪怕对手死了,也不肯放过其骨灰。

陆明泽本来以为朱厌是最后一种,可朱厌亲口说不恨叶轻舟,那她执意要骨灰到底图什么呢?

叶轻舟死的不能再透了,骨灰根本没有任何利用价值。

朱厌总不能是和他一样图个念想…

这个念头一升起来,就被陆明泽否决了。

这天底下哪会有人特意缅怀一个自己亲手杀死的人呢?

还真有。

“你留着陆思年的骨灰的原因便是我要叶轻舟骨灰的原因。”

闻言,陆明泽不由细细打量了眼前人一番,她的确是朱厌,如假包换。

“你是说你思念我妹妹吗?”

朱厌道,“我要她入我的梦。”

一直以来,有一种流传已久的说法。

传说中,骨灰是死者最后的亡灵。

生者常年抱着死者的骨灰,便有可能在梦中见到死者。

陆明泽懒得提醒朱厌,叶轻舟是魂飞魄散而亡,他讥笑道,“入梦?舟舟为什么要入一个杀了她的人的梦?朱厌,我看你不必要舟舟的骨灰,就凭你这白日做梦的精神状态,迟早能臆想出舟舟来见你。”

朱厌不理会他的嘲讽,只是举起了剑。

“你终于要杀我了。”

朱厌皱了皱眉,“我本不欲对你动手,是你自寻死路。最后一次机会,骨灰,你给不给?”

陆明泽知道,第三十一重天的修为虽然够高,但终究还是仙,和真正的神相比,只有输的份儿。

同为飞升,但成仙和成神完全不一样。

仙是抗过了渡劫期大圆满雷劫的修士,而神在这个基础上还必须领悟一道圆满的法则。

传说中,只有第三十三重天的仙民才能与低阶神只媲美。

神只的实力参差不齐,一是看对法则的领悟程度,二是看实战能力,三是看法则的高低。

朱厌领悟的是杀戮法则之力,此法则在三千法则之中也是上乘法则,她又常年征战,对法则的领悟和运用都极为熟练,是神界年轻一代的佼佼者。

陆明泽就算是成了第三十三重天的仙,也顶多在朱厌面前有逃命的能力。

除非他能找到隐去的时空法则,若能以时间或空间任意一道成神,陆明泽便有斩杀朱厌的信心。

叔父和妹妹都死了,自己活着本就没什么意思。

于是,他微微一笑,尽是洒脱之意,“三千年了,我还是没能由仙变成神,我杀不了你,却要叫你也好受不了。”

陆明泽运转周身仙力,竟是有自爆伤敌之意。

朱厌皱了皱眉,她只挥了一剑,便在陆明泽自爆之前杀了他。

抱着那盒骨灰,朱厌回了神界。

朱厌似乎很忙,她不是在打仗,就是在打仗的路上。

但她的怀里一直都揣着那盒骨灰。

神界不计年月,有一天,朱厌对着骨灰盒喃喃自语,“你为什么还不来见我呢?”

没有生灵能回答她的问题。

妙手小神医  丞相有喜以后  黑色笔记之都市猎人  悟性逆天,清扫雕像领悟道法三千  重生断绝关系,家人们全都泪崩了  夏安安霍初尧  [咒回]向5t5告白失败后  年代文家庭食物链顶端[空间]  高维大佬让我把世界格局打开  逍遥小阎王  妹妹死后,我化身阎罗杀戮世界  离语  异界领主:种田,工业与魔法  我为道士的最后十年  领域之主  混沌开天诀  小九魔尊  穿书成吃瓜群众后,女总裁盯上我  魔元万象  重生在东京渔村当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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