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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白雾(第1页)

“我叫布姆,你叫什么?”男孩将温热的金币从怀里掏了出来,细细打量着。

“六花!人家叫六花!”少女怯生生地回道。

“我只是个最低贱的小偷,你要是想走,随时可以走。但如果想留下,那就要听我的话,学习一些必要的技能,就像你今天杀人那样!”布姆抬起头,冷漠地望着对方,他从不相信这种天上掉馅饼的美事会砸中自己。

“行!什么都行!只要主人不在抛弃人家,叫人家干什么都可以!”六花的情绪有些激动,双眼更是再次红肿。

“首先,不要再叫我主人,今后要以兄妹相称,我还不想因为一只契约兽而身陷囹圄。其次,奥古城不需要眼泪,至少不需要真实的眼泪。”布姆说罢,翻身躺到了床上,不再理会对方。

连日的危机已经解除,腹中的面包也可以撑到明天下午,满是血丝的双眼渐渐闭拢,他需要休息,需要睡个饱觉。至于会不会死在这个六花手中,或是被城卫抓起来审问,则不是现在该考虑的事情。而六花见自己的主人睡去,也乖乖的躺到地上,将身体缩成了一团。

北区的贫民窟渐渐陷入了沉寂,有人饿死在自己的木板屋中,也有人正摩挲着带血的金币,计划着未来。绝望永远不会孤独前行,它的身边有贪婪、有欲望、有侥幸、也有罪恶的行径......

次日,布姆在喧闹声中悠悠转醒,而那个白捡的“妹妹”,则正靠在墙边,有些好奇地聆听着外面的响动。始终冰冷的脸庞依旧毫无表情,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直到对方有所察觉,才起身下床。

“从今天起,你要跟着我,只许看,不许问。”布姆将灰麻兜帽套在头上,今天的目标是肉铺。而六花也有样学样地穿戴完整,捂着小嘴跟在其后。

昨日法师塔的举动好似惊涛骇浪,来的快,去的也快。奥古城又恢复了往日的安宁,贵族们依旧炫耀着权势,商人们依旧计算着收入,贫民们依旧朝不保夕,整日游荡在垃圾桶与修道院之间的石板路上。至于像布姆这种有“手艺”的人,则轻松不少,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要么美酒香肉吃到饱,要么就被人抓进黑牢。

布姆依旧习惯性地躲在小巷内,聚精会神地盯着街对面的肉铺,只不过这次身边却多出了个拖油瓶。屠户的马车如期而至,他们将无数肉食卸下,当场过磅称重,一边催促着商人交付货款,一边掏出酒囊补充起能量。

不多时后,屠户心满意足地牵着马车调头离去,而商人则正指挥着手下,清理出那些滥竽充数的内脏。身边的六花见此有些激动,本想出言提醒,可布姆的手却早已停在空中,示意其不要乱动。

在这座奥古城内,贵族有贵族的规矩,就像亲王、大公只会对国王见礼问好,而子爵、男爵则是活在最底层的小虾米。贫民与乞丐也是如此,拉帮结伙的强大势力可以优先挑选内脏,而像布姆这种独行侠,则只能捡其剩下的舌头与大肠......

();()  “再加些柴禾,注意不要弄脏了食物。”正午的太阳聊胜于无,布姆与六花身处在城外的某个小山坡下,炙烤着牛肠与羊舌头。这些东西在奥古大陆没人食用,因为其味道太过浓重,哪怕撒上再多的调味料也不能遮掩。

可它们却是贫民与乞丐的主要蛋白质来源,人们要么选择吃下去,要么就在寒冬里变成尸体。泛白的木炭噼啪作响,诱人的味道弥散空中,六花瞪着双眼,想伸手拿些食物,但又不敢自作主张。布姆见此有些好笑,可依旧将所有东西塞进了布袋中。

二人再次返回奥古城,回到了贫民区,回到了那间木板屋。此时夕阳刚好坠落到地平线下,换班的城卫们呵斥着行人,归来的佣兵团彪悍勇猛,刚起床的贵族老爷涂抹着浓妆,饥饿如狼的乞丐们隐藏进阴影中。

“这是我们三天的食物,不想吃就饿着。”布姆用钢刀切下一小节牛肠,有些不舍地扔给了六花。

“主...哥哥,还能再来点么,饿,我饿。”六花将牛肠塞进口里,但转瞬便苦着小脸,有些不好意思地央求道。

“那再来点羊舌头吧,慢点吃。该死!这可是你今天最后的食物!”布姆闻言切下舌尖,但六花的动作实在有些迅猛,还未等自己出言制止,食物就被其吞入腹中。

“好了,这个布袋里是我们所有的食物,现在我要去办点事,你好好在这里守着,不要出门,更不要发出任何响动。”布姆说罢,扭头推门离去。这种试探对方的办法虽然有些儿戏,可却也是最为简单粗暴。

并且他的确有件烦心事,那黑市里的小院地下还埋着几具尸体,也不知道现在是否被人发现。因此这趟是一定要跑的,一是抹掉自己杀人犯行径,二是看看六花的本性。如果对方卷跑了食物,那不管其是什么东西,也必须灭口杀死。如果对方真的乖巧听话,那自己也并不介意多个帮手,必要时还可以效仿壁虎断尾,保全自身。

雾!如同最优秀的杀手,总是悄然而至,模糊了所有东西。再次来到黑市的布姆,好似一个病入膏肓的弃儿,每走几步便要停下休息一会。这种状态持续了数个小时,直到确定小院外毫无埋伏,他才壮着胆子翻墙进入。

死人不管何时都是件麻烦事,但只要处理完美,也不会招来杀身之祸。这其中存在一条铁律,那就是残肢必须分开丢弃,面容必须亲手毁掉,所有随身物品都不可贪恋,哪怕是最值钱的魔晶也要扔进污水沟里。

夜色下,布姆屏着气、缩着头,将埋进地里的几具尸体刨了出来,随后便如屠夫般将其肢解。今夜,黑市中的野狗野猫们注定要饱餐一顿,而无数阴暗的角落里也会凭空多出几截手指,或两三片人皮。

();()  做完这一切的布姆靠在树下,有些脱力,但更多的却是劫后余生的庆幸。然而正当他打算返回时,门口却突然传来了陌生男子的声音。

“疮脸!我是灰胡子!又有一批货到了,快开门!”男子的声音压得很低,不过其中的兴奋之意却溢于言表。可布姆却被其吓出了一身冷汗,那因用力过度而有些颤抖的手握着钢刀,身体贴在墙面,随时准备与踏进院子的人搏命。他不需要知道对方是谁,今晚注定只能有一个人活着出去。

“该死的!快开门!难道你这个吝啬鬼不喜欢金币了吗?”门外的男子见无人回应,有些焦急地催促道。

金币?什么是金币?那可是能换来无数黑面包的东西!原本打算进行一场生死相搏的布姆,慢慢挪到了门边,借着微弱的月光打量起来人。只见对方穿着一身皮甲,腰间没有佩剑,但却背着一个大包裹。

“咦?你小子是谁?疮脸呢?”院门被布姆缓缓拉开,对方见是个陌生的脸孔,露出了些许狐疑。至于那张掩人耳目的“易主翻修”告示,则不知被哪个手欠的烂货撕了下去。

奥古城从不缺少机遇,无论是高高在上的贵族,还是低贱如布姆这样的小偷。人与人之间隔着一条宽阔无比的河,左边是聪明至极的,右边是傻到连饭也吃不上的。至于那些葬身激流中的,则大多是与命运对抗过的。

“疮脸走了,现在这里是我的地方,你有什么事?”布姆强作镇定地抬头回道。右手里的钢刀紧贴着大腿外侧,左手的骨节早已泛白。

“爱死不死!关我屁事!我就问你这里还是不是中转站?价钱照旧,先付一半!”灰胡子有些恼怒,未等布姆开口,便抢先走了进来。

“一切照旧!”布姆虽然搞不明白这是什么情况,但对方手中的金币却货真价实,大不了收钱后躲回贫民区,就不信你还手眼通天了不成。

“这是五枚金币,另一半会有人在取货时补齐。这次的暗号是‘白雾’,不问东西,不看身份,马灯为号。”灰胡子交代完这些,随手将一个钱袋扔给了布姆,扭头消失在黑市的暗巷里。

有些失神的布姆始终站立不动,脸上的手印证明一切并非是梦。怎么办?他的脑中此时被这三个字填满。饥不择食的场景历历在目,脑后的伤口还未消肿,搏一搏!要么死!要么彻底脱离贫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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