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的叶枫表现得很惊讶。
基本上是:
“诶!?姗姗,你干什么?”
“我们是在演戏啊!”
而对孟珊珊的描写,则是她被叶枫那精湛的演技所打动。
叶枫试演的是她的男朋友,结果演得非常好。
一堆情话轰炸,让孟珊珊有些荷尔蒙爆,头脑冲动。
事后,孟珊珊也很害羞,后悔啥的。
不过两人的关系,由此更近一步。
真说起来,这孟珊珊还有点小傲娇。
另外,在真正演戏的时候,和孟珊珊搭戏的那个男演员,演技完全被叶枫给比下去。
看到那路人演员演的,孟珊珊对叶枫更加佩服。
并坚信,她看中的这个男人,未来绝对会成为很厉害的演员。
只是当时,叶枫还没有要进军演艺圈的想法。
他那时候正一门心思搞钱呢。
很快,下课,陈洛和林芸一起去吃饭。
吃完,陈洛送林芸回去。
然后,他走在路上,身后忽然有人搭住了他的肩膀。
“洛哥,中午好啊,你现在在忙什么呢?最近都好久没见你去玫瑰酒吧玩了。”
陈洛回头看了眼。
和他打招呼的,是南城的另一个大少,叫王泽凯。
也是陈洛最开始,去玫瑰酒吧时,坐在陈洛旁边的人。
他和陈洛关系不错。
且两人有共同点。
这王泽凯,也是个舔狗
在原着中,他喜欢的,是金融系一个女孩。
只是,他也舔了对方好久。
比原着中的陈洛好点的是,王泽凯舔的那个女孩。
至少有时候,还愿意陪他出来玩玩,和他牵下手什么的。
但每次王泽凯想再进一步时,那女孩总会说:“下次吧。”
“我这次不想。”
“我现在没兴趣”
什么的。
王泽凯也不坚持,他相信,他的真诚,总有一天能打动这个可爱的女孩。
不过,唯有陈洛知道,王泽凯喜欢的那个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
在原着后期,那女人不但骗走了王泽凯许多钱,还给他戴了绿帽。
也许是那作者,为了让反派更惨一点,才这么写的吧。
至于陈洛以前,在学校里很少见到王泽凯。
是因为这小子,贼喜欢喝酒。
与江鹏那种不同,王泽凯去酒吧,就是为了喝酒,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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