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第74章 玲娜贝儿当嫂子(第1页)

“先生,这个颜色很衬肤色,特别显白”

店员小姐手里拿着一般人无法驾驭的死亡芭比粉冲锋衣,一脸“你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我没在给你洗脑”的笑。

“先生,和你妹妹一起试一下吧”

“先,先等一下。”楚森都不敢多那个颜色,太辣眼睛了。

他蹲下身,平视小家伙的眼睛,真诚的问“恋恋,你喜欢这个小鲨鱼吗如果不喜欢的话,我们再换别的款”

楚森对恋恋,还抱有一丝希望。

小团子眨眨眼睛,着店员姐姐手里拿的冲锋衣,捂住小嘴惊呼“哇好好的颜色哥哥,我好喜欢好可的小鲨鱼”

楚森轻叹一口气完蛋了,现在小孩的审美,不行啊

“先给小朋友试一下吧”店员小姐脸上挂着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帮恋恋套上冲锋衣,拉上拉链。

这件冲锋衣设计的很可,大身上是粉紫色系的迷彩色印花图案,帽子做成小鲨鱼头的造型,帽檐还有一圈儿模仿小鲨鱼牙齿的贴布。

要是把胸口的拉链整个拉起来,拉到脑袋上,真的就像s了一只小鲨鱼一样。

整件小鲨鱼冲锋衣,底色虽说是亮眼的粉色,起来有那么一丢丢辣眼睛。

但是这种跳跃的颜色,穿在低幼龄的小朋友身上,却一点儿不显得违和,反而格外萌萌哒。

“怎么样是不是很可,小团子太萌了,穿这件很适合呢”店员小姐眼睛里狂冒粉色小“心”。

“嗯”楚森不得不承认。

着有点辣眼睛的配色,可冲锋衣穿在妹妹身上,也不知是因为小家伙颜值高,还是因为恋恋气质好、皮肤白,总之,穿在她身上,显得小家伙又萌又乖,甚至还让一直是甜美打扮的恋恋,身上带了点酷酷的潮范儿。

果然,衣服这东西,别管着再古怪,颜色再诡异,只要颜值能打,气质到位,一样能驾驭。

小小的人儿,变成一只粉色小“鲨鱼”,歪着脑袋着镜子里的自己。

恋恋小手手伸展一下,故意把拉链拉到鼻子下方,扭过头对哥哥做出自认为“龇牙咧嘴”很凶的模样。

“嗷呜呜我是大鲨鱼哇”

奈何,小团子的小奶音怎么装凶,都装不起来。

“噗”楚森被妹妹逗笑了,一把捞住奶凶奶凶的小“鲨鱼”“这么凶啊,要把哥哥吃掉吗”

“不吃哥哥,哥哥也穿嘛,穿上,我们就是同类了鲨鱼是不吃同类的。”恋恋摇摇头,很认真的说。

“先生快试一下吧,你肤色白,很适合这个颜色呢。”店员小姐姐的“彩虹屁”只会迟到。

楚森硬着头皮接过冲锋衣,做了一番心理斗争。

说实话,他现在特别后悔。

后悔自己在沪市,到小陆离穿着一身粉色,打扮成水蜜桃的样子还笑话他。

估计,自己就是遭了笑话陆离的报应

最后,楚森还是把衣服套在身上,几乎是眯着眼睛,偷偷了一眼镜子。

哎嗨

别说,好像真像店员说的那样,这件冲锋衣穿在楚森身上,没他想象中那么别扭,也不是那种错穿了女孩子衣服的感觉。

冲锋衣的剪裁很好,楚森本身个子高,身形虽然瘦,但是肩膀比较宽,骨架不是瘦削的类型。

这种身材,俗称衣服架子,披个破麻袋都好的那种。

“哥哥,好”恋恋揪了一下楚森的袖子,望着镜子里的哥哥和她穿一样的衣服,心里别提多美了。

“真好”楚森有点不自信,低头问小家伙。

“不是好,”恋恋想了一下,接着竖起两只大拇指,眼神真挚又诚恳“是超级霹雳无敌好哥哥最好啦”

塑灵脉、炼神丹,拐个神尊当靠山!  暴君独宠小宫女  声名狼藉的三小姐[红楼]  斗罗之满级就下山  这个领主背靠科技大亨  我从天上来  快穿:暴走吧女主  沙雕表妹天生神力  六零海岛女军医  当众休夫后,摄政王十里红妆高调求娶  开局抢了暴君的三岁半闺女  病美人师尊与综漫的兼容性  重生之不追校花,我追校花老妈  我是残疾老公的真爱  娱乐之我怼哭了百万大明星  娇妻难逃:总裁蜜宠上瘾  星际预言家  重生空间:王牌辣妻别惹火  神明说我渣了他  我在星际掌管轮回  

热门小说推荐
病美人穿成反派幼崽后摆烂了

病美人穿成反派幼崽后摆烂了

郁白夏原本体弱多病,常年靠吃药维系。终是在二十岁生日度过的第二天,油尽灯枯,病情迅速发展到回天乏术的地步。整日躺在病床上,忍受疼痛折磨。没想到一觉醒来,他居然穿进了一本古早霸总狗血强制爱小说里。他穿...

当强攻拿了受的剧本(快穿)

当强攻拿了受的剧本(快穿)

本文文案为了拯救一些崩塌的小世界,星际修复系统被制造了出来,选择合适的宿主拯救小世界的主角。但是第一界面暴力毒舌aha穿成美人oga攻x被退婚毁容残疾aha上将受已完成毒舌少将际无穿成一个娇弱oga,...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女主必须貌美如花吗??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

我在末世有辆房车

我在末世有辆房车

在末世拥有一辆无限能源的房车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你可以组建一只全世界最顶尖的生存团队,在保证食物充足的前提下,每天躺躺咸鱼,杀杀丧尸,有空的话就顺便拯救一下世界。这样就很舒服了...

总有非人类找上我

总有非人类找上我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