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快,快救我。”
洪彪激动的爬起身来擦去嘴角的鲜血,他没想到王双双会来,不过洪彪更加高兴了,因为别看王双双年纪不大,但是做事极为护短。
如果也王双双来了,那么今天反而会更加精彩,所以洪彪急不可耐的就想要让王双双救自己。
他是在道上混的的人,可以说十几年来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大亏。
今天的事情要是传出去,那么绝对会被笑话的。
而且加上此刻见到那光头来了,洪彪像是一下子就有了底气,别人或许不知道,但是他可是知道,那光头一身的本领绝对非常人所能及。
曾经他可是亲眼看见那光头一掌击毙一头美洲狮的。
而且最主要的还是王家的势力,王家在新州,乃至整个海东省都算得上是有名号的,即便是整个华东地区,王家也算是不小的势力。
“哼,我不管你是谁,但是你今天肯定死了。不得不承认,老子在新州混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被人打成这样。”
“不过我说过了,你会后悔的,你算什么东西,也配”
“啪!”地一耳光,洪彪那后面半句话没有说出口,直接被一巴掌抽倒在地上。
此刻洪彪一脸愕然的看向打他的人,竟然不是洛尘,而是王双双。
“大小姐?”洪彪有些愣住了,他没想到好端端的为什么王双双会抽自己一巴掌。
这一巴掌打的洪彪完全懵掉了。
不是该来帮自己的吗?
而洛尘也没想到,洪彪叫来的帮手居然会是王双双,所以从刚才开始,洛尘便一直站在旁边没有说话,而是静静的看戏。
哪怕是洪彪对自己出言不逊,洛尘也没有在意了。
“你好大的狗胆!”王双双一脸的怒气对着洪彪怒喝道。
“老师,对不起家里养的狗没管好,骚扰老师了。”王双双对洛尘抱歉道。
事实上王双双可不会把洪彪来拿当人看,别看洪彪是新州两道都吃的开的老大哥,但是在王双双眼里,那只是自己家养的一条狗而已。
王家有很多不方便出面的事情都是让洪彪去处理的,没有王家扶持,他洪彪算个屁。
而洪彪面对王双双的这句责骂,甚至这一巴掌也只敢受着,甚至不敢有半点怨言。
因为他的一切,可都是人家王家给的。
而且最让洪彪傻眼的是,王双双竟然叫那个青年为老师?
“大小姐,这?”洪彪有些不解,现在这个场面似乎有些不对劲啊。
“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那是我的老师,就连我爷爷见到也要叫一声洛先生!”
洪彪彻底愣住了,连王正天也要叫眼前这个青年一声洛先生?
这青年什么来头,能够让人称华东雄狮的王正天也叫一声洛先生?
绕是以洪彪几十年的脑袋也愣了半天都没回神来。
但是不管怎么样,今天真的是自己倒霉,居然踢到铁板上了,而且还是带刺的铁板。
“还不给我老师赔罪,感谢老师的不杀之恩。”王双双在一旁呵斥道。
而洪彪不管他愿不愿意,也不管他是不是什么新州地下皇帝,他此刻只能认栽。
因为王双双都开口了,他洪彪再厉害还能与王家做对不成?
征服宇宙从蛋壳开始 长风无期 惹他成瘾 重生末世:化身祖宗人! 不小心创亖了娇妻系统 评论区看我剑斩天道 穿为阴冷掌印的亲闺女 此处危险[女尊] 与皇副超赞恋爱体验中 听忱 监狱有崽,反派团宠 她的狗尾草[gb] 鲜红淡绿 犯罪专家成为黑红女星后 招惹春光 杜小姐她“善解人意” 课间十分钟 穿越成年代剧中的绝色美人 对照组靠卷王老公躺赢了[娱乐圈] 穿书反派:开局挖掉女主至尊骨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