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第四十三章 荒唐(第1页)

婚车徐徐开往陆家,到家门口吱的一声停下。

陆坤率先下车,拉开车门,把刘丽萍搀下车,而后突然一个打横抱将她抱起。

“啊!”刘丽萍发出一声尖叫,随后贴近陆坤的胸膛。

围观的众人大笑,起哄着要新郎亲吻新娘。

“亲一个!亲一个!”

老一辈的倒还好,一些年轻一辈的,一个劲儿的起哄。

“留着晚上亲。”陆坤才懒得理这些个老油条,抱着刘丽萍稳步朝院子里走去。

在即将跨过院门门槛的时候,刘氏抬头,看了看横联上的“洞房两朵爱情花”几个鲜红大字,心里甜得像是喝了蜜糖一样。

再看两旁,“洞房花烛喜乘龙,烛花笑对含羞人”。

回到婚房,刘丽萍还要再换另一套新婚衣服。

这是一套艳红色的旗袍,很是喜庆,刘丽萍穿上之后,美得让人惊心动魄。

陆坤不禁为之出神。

“怎么了”,刘丽萍看陆坤有些发愣,小手在陆坤眼前摆了摆手。

“没事,就是叫你迷住了”,陆坤回过神笑道。

“惯会嘴甜......”刘丽萍巧笑嫣然道,小手在他后背轻轻拍了下,把他身子转过去,往门外推:“行了,你先招待客人去吧,不然待会闹了笑话,可就不好了。”

......

夫妻俩这会儿可不能一直躲屋里不露面,还得招待客人呢。

一直躲在屋里卿卿我我,那叫怎么回事儿啊?

家里院子小,只能摆下五六桌酒席,,一桌坐了十四五个人,大家都坐得很挤。

索性门前的空地很宽敞,还可以摆下十来桌酒席,不至于办得太寒碜。

秉持着要么不办,要么风光大办的原则,这次的酒宴都是陆坤提前从镇上的餐馆直接订好的。硬菜不少,酒肉管够。

就怕乡里乡亲的背后说他小气抠门。

这点小钱还是不能省的。

虽说过往的日常相处中,邻里之间多多少少有点摩擦,但这并不是全部,还不至于憎面相向,谁都不愿轻易结仇、结死仇。

();()  “大家吃好喝好啊!”,陆坤带着刘丽萍轮桌敬酒,大丫儿二丫儿跟在两人身后,大丫儿提着个装满糖果的塑料袋子,二丫抱着两条烟。

“恭喜恭喜,祝你们俩早生贵子啊!”,走到一桌酒席旁,桌上的宾客纷纷起身送上漂亮话儿。

“谢谢,大家吃好喝好。”

刘丽萍手上端着装满糖果和散烟的盘子,陆坤负责给父老乡亲们敬酒,大丫儿二丫儿负责派发香烟和糖果。

两个小丫头有些奸猾,遇到要好的小朋友就多发一些糖果,一抓一大把,不带心疼那种;遇到不对头的村里孩子,就噘着嘴,心不甘情不愿地发一点意思意思。

平时和大丫儿二丫儿关系好的这会儿喜笑颜开,关系不好的则是满脸委屈,却不敢在这个时候整出什么幺蛾子。

陆坤给了她俩一个危险的眼神,意思就是别做得太明显了。

两个丫头会意,瘪着嘴,小手从袋子里再掏出一大把糖果,分给小伙伴。

这一圈酒敬下来,陆坤都有些晕晕乎乎了。

石头这牲口在坑兄弟!

妈的!每次倒酒都都倒那么满,给他使眼色还装傻,迟早找他算账。

说好扬帆起航,你当深海支配者?  华娱:从代写情书开始  李庄生同学不想重生  首辅  重生大画家,有系统就是任性  皇明圣孙  逃离四合院:年代弄潮儿  重生了受欢迎很正常吧  离婚当天:太太挽着新男友进了民政局  都末世了,完美人生系统才来?  手机里的大明朝  南宋有仙  原神:穿越为五夜叉之一  江宜家的重生日常  综漫之弱小的反派  从樵夫开始成为道尊  穿进红楼:晴雯,向前冲!  福宝有粮仓,逃荒路上丰收忙  紫气仙朝  成为魔教教主的我依然不能无敌  

热门小说推荐
我真不是你们以为的天才

我真不是你们以为的天才

机械飞升当真不痛?血肉苦修当真无用?是什么让深空的武器堡垒静静悬浮,是什么让暴躁的怪物成群出没。为何少女失声痛哭?为何妖灵半夜叩首,血流成河?巍峨遗迹,地底火山,广袤沙漠,海面上飘着的紫色花朵。气脉极限。仙人之躯。苏北凝望着眼前的虚空巨兽我真不是你们以为的天才,不知我顶不顶的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你们以为的天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最佳女婿

最佳女婿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学霸女神很高能

学霸女神很高能

前世,宋粲然被老公闺蜜活活剜心,才明白自己是蠢死的。重生一世,她要提升智商,好好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我欺也。她手捧小金人,脚踹小白花,风生水起,渣渣什么的滚粗,别妨碍本学霸...

末世大佬穿成知青女配

末世大佬穿成知青女配

本文文案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