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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第2页)

这句话似乎给了郑思源思路,他也开始收拾行李往深山里跑。

两人分开后,不约而同地开启了野外求生之旅。

他们以为警力一定布下了天罗地网在找寻他们,实际上并没有,警力回撤了,全去抢险救灾了,一丁点也不浪费。

而这七天,对郑思源来说可谓是度日如年,他无比的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越狱。

他首先后悔的是根据曾嘉礼的指示,躲进了深山避避风头,深山老林里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啊——

他躲进去警察找不到,可他也——活不下去啊——

他逃跑时,作为老大的蒋文林给了他一个装了现金的小包,里面是两千块钱,钱不多,但足够他躲一阵子。

他原本很害怕,可有钱的话,心里在恐慌之余好歹也有了一丝底气。他还找了一处昏暗的洞穴,这处洞穴隐蔽性极强,门外缠绕着无数的藤蔓,这些墨绿色藤蔓交织把洞口捂得严严实实。

脚印更是被雨水冲完了。

即使警察来了,大肆搜山也发现不了他。

只是这份底气很快就消失

()了,郑思源发现浪迹天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黑暗苍穹中一道道震耳欲聋的闪电,裂出银白的光,这电闪雷鸣的怪吓人,紫电唰地照亮了山间的路,也照亮了他煞白的脸色。

郑思源蜷缩在洞穴里,他开始害怕起来。

他光想着要躲过警方的追捕,上山太过匆忙,没有准备一切生活物资。

简单来说,他什么吃的喝的都没有。

这导致一切难捱了起来。

这时候如果警方进山搜捕,有这个隐患在前,郑思源可能为了不落网会东躲西藏,减少胡思乱想。

偏偏这时候警察已经放弃了搜捕,郑思源没有逃亡之忧时,他对生存的想法占据了上风:他发现,自己肚子饿了。

口渴没事,他可以去山洞外喝雨水。

可是肚子饿了,他找不到吃的……

算了不吃了,他选择睡一觉,偏偏山洞也不是一个能睡人的地方,洞外滂沱大雨,空气中潮湿的水汽细细密密地钻入他的骨髓。他只能抱着自己的胳膊,开始取暖,他好饿好冷。

这时候郑思源总算意识到了不对劲。

“我越狱的行为是正确的吗……”他喃喃自语,声音微弱又绝望。才第一天他似乎就感觉到了,躲藏和逃亡不是光有一个地方就行。

另一边曾嘉礼则躺在一个上世纪修建的破败木屋里,这是他很早以前就精心找到的一处落脚点。他点燃了蜡烛,蜡烛温暖的火光瞬间驱散了黑暗中。

曾嘉礼很淡定,他放下了自己逃离城市前购买的物资。

里面是一些矿泉水和方便自热食品,足够他生活半个月。他还找了一个火盆,往里面塞入了不潮湿的木头,点燃了火焰。

木屋很快变得温暖和明亮。

曾嘉礼并非仅此而已,他还搞了一套衣服被子和简陋的生活用品,钉子和铁锤,覆盖在地上。他低头,在蜡烛的火光下,全神贯注地阅读一本书,这本书叫《自然:荒野独居》,讲述了一个背包客想忘却现代喘不过气的节奏选择回归山林,一开始这名背包客无法适应野外生存,渐渐的他克服了许多困难,选择和自然和解,与自然融为一体。

主人公开始靠山靠河吃饭,猎取食物,他选择不断地自我耕种,抵御野兽自给自足,并且建造一间独属于自己的庇护所。

他把自己的日子经营成了一处与世隔绝的桃花源,远离喧嚣回归平静,就像是鲁滨逊漂流一般。

曾嘉礼喜欢阅读这类书籍,也从骨子里说明了他的想法。

他跟同伴说,他要去深山,并非突发奇想,他很早以前就产生过这个念头了。

阅览越多文章,饱读越多学术,他更加厌恶所有科技的产物,他认为这些高科技早就绑架了人类,让人类变成无法自理的废物,他早就想回归山林,像曾经农耕生活一般。

这里虽然偏僻外加远离人群,可他相信自己会长长久久的生活。他不要电灯、电话和手机,他可以只点蜡烛看书,取暖和做饭上,他可

以自己砍柴,未来的食物来源,他可以自己种植、采摘野果或者去捕猎动物。这种原始生活对于习惯了工业便利的普通人来说也许很难接受,可曾嘉礼稍微联想,只感觉到了一种与世隔绝的幸福。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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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水准只是倒退几十年,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

大自然空气中草木的芳香让他呼吸畅快,他会观测天象,他可以根据大自然的频率调整自己的生活。

非必要不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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