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出了杨镇的时候买的,那时候因为赶路匆忙,又在躲避追寻,所以买衣裳的时候没时间研究尺寸,随便拿了两件,结果其中一件里衣就太大了,导致她只穿了一次就没再穿过。
但到底是花钱买的,所以到现在也没扔。
里衣的布料是劣等麻布所制,但因着是贴身衣裳,还是有几分柔软的。
她拿给萧矜时,立即遭了萧矜一脸嫌弃,咧着嘴道:“你不说是衣裳,我还以为是一块裁成了里衣形状的擦脚布。”
“有得穿就不错了。”
陆书瑾背过身去,手指在书面上打着圈,再一次重复,“你快穿上。”
萧矜也只得将这破布往身上套。他的皮肤绝对称不上娇贵,但这衣裳穿着实在是难受,粗糙得在皮肤上一蹭,就泛起一阵阵痒意。
且肩宽勉强合适,双袖子却短了一截,露出萧矜一小段手腕来,有点像酒楼里打杂的小二。
“这衣裳还行,甚得我心。”
萧矜很是违心地夸了一句,一边往床榻上爬一边说:“明日我穿回家之后就不还你了,我留下来当擦脚布。”
陆书瑾懒得搭理他,又坐回桌前低头写字。
“你何时睡?”
萧矜扭头朝她这边看。
“这篇文章写完。”
陆书瑾说。
萧矜不再说话。
暖炉将屋子烘得十分温暖,萧矜连朝外侧躺着,目光落在陆书瑾身上。
她坐得很板正,袖子微微挽起露出精瘦的手腕,长发高束马尾微微垂在肩侧,低着头专注认真地写字,光从她侧面落下,将影子打在地上,形成宁静又精致的画卷。
萧矜这几日因心事闹得没一夜睡得好,这会儿躺在这心里别提多满足多安心了,竟真的困意汹涌,等她半天没等到文章写完,自己就先睡了过去。
房中陷入一段长时间的安静之中,等陆书瑾写得眼睛有些酸了,搁下笔揉手腕时,下意识抬头望去,就见萧矜已经睡着了。
陆书瑾放轻脚步走过去,就见他仰着面,双眸轻闭,手随意地摊在床上,眉眼拢在光下,像是毫无防备地睡着。
她看了片刻,就搬着小凳子来到离床榻较近的那一盏琉璃灯旁,踩着凳子将灯罩取下来,盖上灭火灯罩,很快这盏灯就熄灭了,房中顿时暗了许多。
萧矜却因为这突然暗下去的光线醒了,睁开朦胧的睡眼,声音有些沙哑地问:“你写完了?”
陆书瑾把灯罩放回原位,转头看他,见他困顿地盯着自己,那一句没有在嘴边绕了一圈,终是没有出口,点了点头。
“快来睡觉。”
萧矜说:“我都等睡着了。”
陆书瑾的文章还剩下一小部分,但她想着也不急于今晚写完,于是将另一盏灯也熄灭了,只留一盏床边的落地长灯。房中剩下暖黄色的暗光,所有东西都笼上一层模糊。
她走到床边脱鞋上榻,钻进自己的棉被筒里,却惊讶地发现,平日里冰冷的被窝现在竟然暖烘烘的。
她刚躺下,那股暖意就将她整个裹在其中,舒坦极了。她转头去看萧矜,脚却意外地触碰到一个充满热意的物体,她像是受惊的兔子,一下就把脚往后缩去,抵在墙边。
“萧矜。”
陆书瑾低声喊他。
“嗯?”
萧矜拖着懒懒的腔调回应,像是随时就要睡着。
“你的脚。”
她提醒道。
萧矜打了个哈欠,“我的脚怎么了?”
“你的脚伸到我的被子里了。”
“哪有啊?”
萧矜又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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