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扇风似的轻轻打了两下鼻尖,轻嗅,“有股香味儿,杜欢是个男人,不可能用香,就算用了,也不该是这种香气。”
“你怀疑有人冒充杜欢的字迹,故意把你往严辞唳的方向引,而且这个引导的人还是个女子。”
“也可能是杜欢跟她联手了。”很多事深究起来都不好说,可能性太多了,而且女子...她短暂思忖,有谁这么恨不得置她于死地。
她想了几个可能,欠债太多就是这点不好,寻仇的太多,一排就是一串甲乙丙丁。
姜梨不想让付锦衾因为这些事烦心,绕开话题道。
“可能是孙姑娘吧。”她坏笑着咧开嘴,舔舔小牙,“不仅划破了人家的画像,还搅合了一段大好姻缘,我再在你这儿一住,人家还怎么来。”
付锦衾明白姜梨岔开的意思,她要自己想,自己查,回来前两人就有约定,虽然他没打算作数。
盘着手里的佛头串子道,“不可是么,多好的八字,张媒婆说能旺三代财运,等你走了以后看人家还要不要我吧。”
姜梨一本正经地说够呛,“你也就是长得好看点,性格方面一无是处。”
付锦衾气笑了,“你怎么不说你气人呢?”疯的时候怎么荒唐怎么来,好了以后怎么气人怎么折腾。
姜梨也笑弯了眼睛,“我不知道我气人,我要是知道我就改了。”
没见过这么大言不惭的白眼狼,付锦衾看看她,“现在知道了,改吗?”
姜梨回视,“你也知道你性子不好了,改吗?”
两人谁也没答应谁,都坏了二十多年了,哪儿那么容易改。两边人都没见过他们这么孩子气的一面,反倒把他们逗笑了。
第64章不慎食了腮肉
乐安的日子总让人觉得过不完,朝升上工,日落归家,这里没人纠结赚多赚少,贫是一圈都贫,富是一片儿都富,由于过早认识到阶级的存在,贫富各有圈子,反而没有攀比之心,活得异常自在。
不安于类的当然也有,比如富人堆里的纨绔子弟,就生来致力于败家,势要‘脱富入贫’,贫苦百姓则往高走,学出一身本事,希望不愁油米月有肉。另有一批稍微特别一点,他们既不属于纨绔也不属于贫裤,纯粹就是贪。
贪财,更贪名。
那是乐安城新进的一批杀手,也是混在市井最游刃有余的一类人,他们是随流民入城的,是明知要杀的是谁,还要往上冲的一类。这些人都是小有所成的刺客门领主,侍奉物竞天择、强者为尊的生存法则,嚣奇门是众刺客门中首屈一指的头狼,如想当天下第一就要杀了前第一一样,他们认为杀死姜梨,是稳固地位,迅速在江湖上扬名的最好方法,于是三五成群结为盟友,戏称自己为小嚣门。
“老大,来了。”
这是小嚣门蹲守在乐安城的第不知道多少天,一直都在暗中观察着姜梨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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