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有些事现在不做 一辈子都不会做了(第1页)

在所有哲学家里,张不凡最喜欢尼采。因为他觉得他和尼采都属于同一种人,一种积极虚无主义者,但对于他的一些理念他只能说保持观望,比如精英主义者。张不凡相信就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加菲,但实际上他们都可以通过思考觉悟变成超人。

张不凡相信所有的事情都是无意义的,而意义就产生于那一刻的行动。人的一生存在的意义就在于那个瞬间,而这一刻的行动是属于有没有意义的,则是要靠是不是由独立的自己做出的决断,也就是张不凡口中一直念念叨叨的觉悟,这个觉悟就是所谓的意义。

张不凡当然是害怕死亡的结果,但是与大部分的人一样死去,更是让他感觉憋屈。因此他讨厌像个傻子一样合群,要明白思想的问题里,就像是两个文明的会面,相互依存又排斥着,他改造着另一个,同时毁灭着自己。为合群而合群,这个是这个世间最傻的事情,只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正常?表明自己其实与你们一样的可悲愿望。但从张不凡的视线里,这种人的意义就是没有。

人应该是块橡皮,方方正正的,而且还很廉价以及常见,出了门右拐小卖部里五毛钱就可以买到了,没有什么红红绿绿的花里胡哨,也没有轰轰烈烈的刻骨铭心。而橡皮就是橡皮,除了帮别人收拾残局外什么作用都没有。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流逝,橡皮会越来越黑越来越圆滑,可能你一下子擦下去,都是黑。但是你不可否认的是,他还是一块橡皮。什么才不是橡皮?就是那些失去橡皮的意义,只想在某个角落里安心渐渐死去的黑橡皮。

张不凡之所以要踏入黑暗之中,就与这个有着密切的关系。要知道从某个角度来说,张不凡是信仰鬼怪的唯物主义者,其实这也好理解,在张不凡的世界里,鬼怪是属于动物植物一样真实存在的东西,是可以看的见,摸着到的事物,那么对于他而言,未知就用已知来代替了。但并不说明他不害怕鬼怪与黑暗,面对抢劫犯就算是经验丰富的刑警也会有所害怕,因为稍微失手就是一条生命。

当你从黑暗中出来,无疑那一道光成为了你的希望。但是当你踏入黑暗之时,你的希望就成为了深刻的绝望了。有的人因为害怕黑暗,害怕那种远离光明与希望的逐渐绝望而停止了行动。把空虚的希望给与了队友,希冀着他人的胜利把他带飞。但张不凡这块橡皮会说“但是我拒绝”。因为所有人都有着自己拯救世界的梦,所有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着,每一块橡皮都有着想要擦拭的愿望。

但是就是想的太多了,可是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所谓的人生可以说是一个又一个选择而成的,你的命运的走向早在某个遗忘的时刻决定了。张不凡的人生之路就是如此,不会走那些正确的,也不会走那些适当的,更不会走那些唯一的,他会用自己的觉悟在漆黑的道路上开辟出自己的路,用自己的橡皮擦拭出自己的人生。

();()  加菲十分害怕,他一直是知道自己的实力,与其说张不凡口中的陈浩然社长是三流侦探水准,那么自己的推理水平就是十八流垫底的那种的档次。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当侦探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加菲一直很奇怪。没错这里用的是奇怪二字。

在别人看着某羊与某熊的时候,他在干什么?读着柯南道尔写着的福尔摩斯系列,说实话,当他从父亲的书架里发现这本书的时刻,他就莫名其妙感觉一种熟悉的滋味,仿佛主角就是他,【主角是比读者还要笨的华生】,那些故事里的案件就像他亲自经历过一次一样.,出奇的对于那些故事没有看到最后,他就可以知道结局了。

于是加菲膨胀了,就得自己就是一个天才,要是国家不允许侦探的出现,那个时候,加菲肯定选择长大后当个侦探,这必须当侦探,天生我材必有用,我就是当侦探的料。不当侦探,那个就是犹豫就会败北。可加菲一定没听说过一句话,那就是果断就会白给,于是加菲那小子成为了张不凡口中的白给骑士。

加菲进入了侦探社,成为了这个侦探社里的重要的人员,没办法,那个时候只有陈浩然一个人苦苦撑着,各种跑业务刷脸,为的是付得起房租水电,买得起油米泡面。现在好了,又对了一个可怜鬼,哦不,是伟大的无产阶级战斗人员,一起加入打工事物中。

当然其实这些对于加菲来说,不算什么,要知道加菲可是为了氪金而不择手段打工的打工皇帝,能将一份打工的时间里完成两份工作,还保质保量的优秀打工仔。最要命事情自然是没有案件可以破,之前说了侦探社大家都很难过,又不止你一家,只有帝都大学与魔都是种子队还好一些,其他的按照古代的情况就是打入冷宫或是说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对于落英大学这样子其实还好,至少有四个人,像隔壁妖都大学,啧啧啧,直接多年来一直在尝试突破零之极限。

我们的警察同志会让这些大学生介入案件吗?显然是不会的。侦探是死人的代言人。既然已经出现了死人了,还会让一些毛毛糙糙涉世未深的业余人士参与其中吗?要明白这可不是过家家,一不小心就会死。警察同志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人民,而不是让人民涉险的。当然了,问题就这么一些,加菲只是感慨时运不济,命途多舛。最为关键的是,你还记得吗,之前讲同感的时候在陈浩然的同感那里提到了警察那里有一个逻辑怪,刚好克陈浩然一头,那么这个家伙自然是压加菲的距离可绕世界三圈。于是,有志青年加菲放弃了思考了。

话题回来,加菲此刻,背着这个家伙,他感觉身上都是粘稠稠的血,全身十分不自然。他心中一直有个冲动,把他直接扔下去,但是他还是忍住了。因为就算迟钝如他也搞懂了此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以说全村的希望就落在你加菲身上了,我们四个人能不能完成游戏就看你了。加菲想笑,但是他克制住了,冷静冷静,不能像只猴子一样,我要一刷耻辱,一改平时丢脸的印象。想到这里,加菲突然感觉自己有力了,本来缓下来的步伐也渐渐急促起来了。

();()  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第一天下定了决心,就比如说我好了,本来决定今天多码一些字,结果一个小时下来,看了看时间,就发牢骚了,啊,好累啊,我怕是失了智决定要码字,然后熟练地拿出了手机,嗯,此间乐不思蜀。加菲也是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加菲由原来打了鸡血变成了现在打了鸡皮,脸色憔悴,满是皱纹好像老了十岁一样,当他总是用不行不行,我是谁啊,加菲啊,可不是新人君这种菜鸡,我能坚持,我能行。不得不说,这个唯心主义打法十分成功,成功让加菲持续了很久。但是伟大的马克思告诉我们,唯心主义是不行的,这不,加菲就有些撑不住了。

【喂,你想放弃吗?】突然一个声音传来,像是恶魔的低语,又像是天使的福音。

【我……额额……我当然是继续下去啊!!!】加菲大喊道。而与此同时,他背上的那个头顶顶泡脚底流脓的家伙露出恐怖的笑容,就是把那层破皮狠狠地抽拉,露出里面渗人的红。

大吼大叫的确很帅,但是他似乎忘了四角游戏的规则了!中途不可以交谈。加菲只感觉自己似乎被绊倒了,一种强而有力的手正把他的身体往地上拉,加菲的生命犹如风中残烛随时可以结束了。

都说人死前会有走马灯,而此刻加菲的大脑里只是不断回旋着一个问题【发生了什么?这是要怎么啦?我是要倒地吗】正所谓【笨蛋只是明悟得太晚了】,就算是迟钝如加菲,此时此刻也意识到了如果自己掉下去,就像在社会上生活着的大人一样,一旦倒下来就无法站起来了。

【哇,我不要啊,我才二十岁,还没有讨老婆啊,虽然纸片人是我老婆,嗯,纸片人虽然好但是摸不到还是无法抚慰时日流逝的心酸苦楚,嗯,还是要一个三次元的老婆吧。啊,诸天神佛,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祝我下辈子,找一个老婆吧,要求不多,也就是个天然美女,真实可以进行手动操作的那种。如果可以的话,那就是……咦~似乎这下落的一秒也太长了吧,难道说这个解说的时间是停顿的吗?】

加菲这一回神,睁开了眼,发现了这个时候走廊里的灯早已开了,明晃晃的灯光愣是亮瞎了加菲那双24k纯金的狗眼。我这是,还活着吗?啊哈。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执魔  无尽炎帝  我师兄实在太稳健了  穿越后我靠养娃征服了将军男神  穿成恶婆婆后,我让全村心慌慌  年代:从下乡后开始的咸鱼生活  大唐之最强皇太孙  剑卒过河  天下第九  太乙  我用闲书成圣人  叶云飞苏青洛  影视:流窜在诸天的收集员  永恒圣王  我的1991  神秘复苏  提桶跑路的准备  斗罗之我在唐门混日子  青莲之巅  

热门小说推荐
转生眼中的火影世界

转生眼中的火影世界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仙人只想躺着

仙人只想躺着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开局逍遥驸马爷

开局逍遥驸马爷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洪荒:开局成就人族大帝

洪荒:开局成就人族大帝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