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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要补漏了(第2页)

早早就寝进空间,时辰早着呢。

见顾文轩进来就上书房整理今日在府学前街所购的笔墨纸砚等物,周半夏懒得整理其他东西。

反正堆这里面坏不了,给骡子和租来赶车的黑马添了草料和水,洗手回房,她就取出近日翻出来的一匹恒温衣料。

前世天气骤变,不是极热就是极冷,得益于平日人脉还算不错,除了高价购买到两件长袖圆领秋衣的纳米恒温衣,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帮老总夫妇俩用公司囤积的医疗器械药材上交交换时还得了两匹恒温衣料。

当时两匹衣料看似多,无奈家有年迈父母,自己两口子也不可能就一人一件恒温秋衣长年累月穿着,故而只剩这一匹。

可惜的是,之后哪怕想用压缩饼干和罐头兑换恒温衣料屯两匹也没有了,有,也不知是不是死人穿过的恒温衣。

晦气得很。

但这料子是真好,类似真丝面料,质地轻薄,贴在身上就跟没穿的一样,又几乎感觉不到有何温度变化。

考虑到今日出太阳还贼冷,尤其快天黑时,被迎面而来的冷风一扫,即使有披风裹着,连灵魂都在抖的。

();()  再则,回程顾文轩肯定又嫌弃车厢太闷的想坐车头,周半夏就拿起配套的剪刀开始裁减,计划先赶制两件里衣。

至于旧的,统统都是圆领,款式都不对。

说来也是她胆小。

古人在穿着上就有里衣、中衣、外衣,冬日还有棉衣,外加披风大氅,平日里还能被人剥了里衣不成。

“你这不是胆小,是非常难得的谨慎。”顾文轩摇头而笑,“不过,该装的还要装,御寒衣物还要添置。”

对,要补漏了。

岁暮天凉,彤云酿雪,这时节穿什么衣物御寒就成了头等大事。

披风大氅就是首选。

但凡在天寒地冻日子里外出,不论男女,不论官宦人家还是平民百姓都喜欢披裹着披风大氅用来防御风寒。

真等把恒温里衣穿上了,别说前世外出都故意套上军大衣,就如今大冷天一个冻着得伤寒要命的古代。

要还穿得稀薄?

想想后果。

好吓人的。

还有冠帽和靴子,同样是御寒必备衣装。尤其男子冠帽,可讲究了。在村里还好,一旦进学,更不容得出错。

对极了,再列清单。

一觉醒来再出门,昨天租的马车已经预定好租三天,倒无须再拿属于“她”的那一份腰牌路引跑一趟车行。

秉着顺义镖局齐叔昨日说的差不多大后天就可以启程,也就是说最迟后天可走,快的话,搞不好明日就走。

加上还要预留时间回帖回礼上驿站寄信,两人先上街购买可能用到的回礼,让店伙计送回云客来之后又开始化身了。

依然是“管事娘子”和“张车夫”。

首选第一站,到城南的郝记成衣铺。

据说这家成衣铺虽比不得城东什么阁什么坊的成衣店,但东家为人老实厚道,做生意童叟无欺。

说白了,顾客群不是城东城西权贵富豪人家,价格实惠到家境殷实的小户人家都爱上这购买披风大氅。

我本无意成仙  终极星卡师  日夜所求  长平长平  我的分身在星空彼岸  我老娘是武则天  大周守藏史  荒村物语  擅长运动的九重同学  我给高祖当儿媳  东宫美人  lpl的东京女外援  从作曲人到文娱巨星  订婚被诬陷后,女总裁爱上了我  万人迷在无限流里告白续命  这个封神不正常  漫威:随机加载一个主角模板  成为我推乱步的猫  魔女小姐不想成为歌姬  消失六年归来,真千金有亿点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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