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了一个外来者。
外来者穿着一身不错的衣服,斯派克一眼看出这料子耐脏又耐用,无论扒下来自己穿还是卖掉都颇有赚头。这人戴着一顶帽子骚包的宽檐帽,穿着一双马靴,金属马刺挂在地上格外响,像个开饭的锣鼓似的,看起来根本没打算无声无息里溜过瘸腿街。拉里观察了几秒钟,没在他身上发现任何武器,既然如此,还客气什么呢?
送上门的肥羊不宰白不宰,晚下手那是便宜了别人。拉里拿起一根木棍,猫着腰从外来傻帽背后靠近。他屏息加快了脚步,在对方身后高举木棒,用力挥了下去。
砰!木棒的声音。
咔嚓!骨头的声音。
缺牙拉里发出一声哀嚎,用上全力挥舞的木棒在墙上砸断。刚刚发生了什么?打扮成孔雀的肥羊躲闪起来却身轻如燕,马靴轻巧地在拉里身上一勾,木棒便挥空砸墙,还让拉里扭到了腰。
“哎呀,朋友!”肥羊在拉里身后笑起来,“咱们才第一次见面,何必行此大礼?”
拉里咒骂着站了起来,扶着自己疼痛不已的腰,一拳向外来者挥去。身为街头打手就是有这种好处,当受伤成了家常便饭,疼痛就成为了习惯,变得可以忍耐了——堆积的伤口会减少他们的寿命,那又是别的事,反正他们活不到那个年纪。拉里迫切地想揍扁那张欠揍的面孔,戴着指虎的拳头凶狠地砸向外来者的脸,再次被闪了过去。
“斯派克那条老狗还好吗?”他甚至能在躲闪中轻巧地问,“他现在还没出现,不会死了吧?”
拉里才不管他在说什么,斯派克,“没头的斯派克”在这一带是个人物,不少混混想给他当走狗,另一些则梦想着取而代之。他当上瘸腿街的话事人之一有好一阵子了,久到最底层的混混也听说过他。拉里见过不少人虚张声势地拿斯派克的名字当护身符,拉大旗作虎皮,仿佛真的能和斯派克认识似的,这种傻瓜都没什么好下场。拉里挥拳,再挥拳,直到没法再挥拳。
肥羊扔出了腰间的绳索,那套索一下就抓住了拉里,不是胳膊,而是脖子。活扣在套住他的下一刻收紧,将他向前方拽去。马靴在他失去平衡的那一刻踹到他的膝盖上,拉里跪了下来,被向前拖行——见鬼,这家伙的力气大得吓人!——肥羊的胳膊按着他的肩膀,一边灿烂地微笑,一边将套索收紧。
“冷静,朋友,你可真不友好。”外来者状似苦恼地说,“难道你没认出我吗?前些年我的海报贴满过瑞贝湖呢,我打赌你肯定见到过一两张,驭龙者……”
“道格拉斯。”一个苍老的声音接道,“你来干什么?”
这当然不是缺牙拉里的声音,他的脸在套索中憋得青紫,别说一个字,连一口气都吐不出来。从巷口的阴影中走出一个人来,一头短短的黑色头发,一张有着各种伤疤的瘦长面孔。这人的声音比脸老二十岁(他喉咙上那道巨大的斩首伤疤可以说明点什么),脸可能比实际年龄老十岁,他短袖下的肌肉依然精悍有力,像一头经验丰富又还未彻底老去的老鬣狗。
小巷中不知何时围满了人,老鬣狗的狗群审视着外来者。
拉里被放开了,他为缺氧大口喘息,倒在地上没法起身。被称作道格拉斯的外来者将他扶了起来,亲切地拍了拍拉里的背,仿佛刚把不慎摔倒的拉里从地上扶起来,而不是刚将他勒得半死。
“晚上好,斯派克!”道格拉斯亲热地说,“真高兴看到你还是这么活蹦乱跳!”
等拉里平息了咳嗽,能抬头重新注意战况时,道格拉斯已经向斯派克走了过去。他收起了绳索,向着那边闲庭信步,甚至对着对方张开双臂,好像要给一脸阴沉的混混头目一个拥抱。这蠢货!拉里心中咒骂不休,准备好观看斯派克好好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外来者。
他满怀期待地看着两者之间的距离缩短到零,道格拉斯抱住了斯派克,斯派克露出一个狞笑……
回抱了道格拉斯。
两个人都笑起来,把对方的背拍得啪啪响,拉里一脸茫然,并惊恐地发现斯派克的手下们看起来并不意外,甚至多多少少也笑了起来。
“你居然还没把自己玩死,真够命大。”斯派克嘶哑地笑道,“你的马呢?”
“跟着小姑娘跑路啦!”道格拉斯一摊手,露出了无奈的表情,“新坐骑太过拉风,未免吓到花花草草,我只好用双脚走回来。”
斯派克嗤笑一声,显然对他的话没多少信任。瘸腿街的重要人物和外来者相携而去,斯派克的手下之一不耐烦地踢了踢拉里,问他叫什么名字。拉里意外交到了好运,从一个游荡的底层混混变成了斯派克手底下的底层混混。
他从其他人那里知道了外来者的身份,一个马戏团里的招牌明星,有几手绝活。“可他不是我们这边的,一个外面来的阔佬。”拉里耿耿于怀地说。与他交谈的前辈笑了起来,说:“他可以是任何一边的人,这家伙交际广阔。”
接下来的日子里拉里体会到了这一点。
道格拉斯穿着不错的料子,却不在乎跟最肮脏吓人的那些人坐在同一把凳子上。他能说出远方各式各样的奇闻也能听懂本地的俚语和笑话,他钻进瘸腿街唯一的酒馆,在油腻腻的吧台边和人谈笑风生,轻易地抓住围观者的注意力,灌下许多杯劣质酒精却不会醉倒。他在掰手腕比赛中胜过了所有人,“啊,新纪录!我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厉害!”这人假惺惺地叫道,以此为理由请所有人喝了一杯。
道格拉斯适度地慷慨,精准地拿捏着“慷慨可亲”与“待宰肥羊”之间的差异。他在瘸腿街的渣滓当中广受欢迎,有分量的人物则对他的尊敬满意,没头的斯派克几乎可以说是他的朋友。这人好像天生就能和三教九流的人混熟,哪怕是差点被掐断气的拉里,在不久后也不再讨厌他了。差点弄死拉里的又不止他一个人,道格拉斯绝对是这份名单中最具有意思的一个。
在大约一周的到处游荡后,这一天,道格拉斯在酒馆最热闹的那个时间段跳上了桌面,拿起老板擦个不停的玻璃杯敲了敲。酒馆的顾客们在这声音中转过头来,他便在万众瞩目中开了口。
“各位男人们,女人们,不男不女的渣滓们!”他油腔滑调地说,在人们的笑声中拿下帽子鞠了一躬,“在过去这些美好的日子里我与在场的诸位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了感谢大家对我的照顾,我愿意贡献出一条发财的明路!”
他在用那种半真半假的夸张口吻说话,被酒精与气氛煽动的人群哄笑起来,有人配合地喊道:“说吧!驭龙者道格拉斯!”
“走私。”道格拉斯说,说完佯装害怕地捂了捂嘴,“我是说,经过一些官方不太清楚的渠道运送一些无伤大雅的东西,赚取一点官老爷们看不上的佣金,这没啥,是吧?他们可不需要什么都知道。”
“没错!”人们闹哄哄地应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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