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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她,我不要她的钱,只要她和她的儿女别再出现在我面前就好。”
?虽然我也很想有骨气地拒绝那张支票,但金钱的诱惑实在太大了,害我对着那张小纸片恋恋不舍,频频回头张望,结果自然引发了混血的不满。
“你看什么?”他掰过我的脑袋问。
我不敢说实话,只好告诉他:“这么快就离开了,有些不舍。”说完自己也有些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他似笑非笑地盯着我,轻易戳破了我的谎言:“不舍得什么?默克尔家的大房子吗?约翰,你还真是个把什么都表现在脸上的家伙。财迷,还好色。”
我为他的话愣了愣,脚步慢了几拍。
贪财就算了,好色是怎么回事?
难道他发现了我藏在床底下的花花公子海报?
那只是一种收藏!就和有人喜欢收藏限量版球鞋一个道理!
我很快追上他,义正言辞道:“好色的指控完全是污蔑,我可是个严肃正经的好男人。”
他闻言停下脚步侧首看向我,看得我都有些局促不安了,他才对我露出了一抹灿烂至极的微笑,就在我为这抹笑心醉神迷的时候,他一下子凑过来,对着我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
“那到底是谁边吻我边求我把他操到哭的啊?”他湿润的气息喷吐在我的耳边,配上他低沉的嗓音,煽情得我都快硬了。
“……是我。”咽了口唾沫,虽然很不想承认,但那的确是我说的。
他摸了摸我的脑袋,面色愉快地拎着行李走了。
等等!那晚到底谁表现的更像一名色情狂啊!?
我回过神快走几步追上他:“这不公平,我只垂涎你一个人的美色,其他人长得再漂亮和我又有什么关系,这怎么能叫‘好色’呢?”
他不紧不慢地“哦”了声,问:“那应该叫什么?”
我一下搂住他的腰,整个人和他贴在一起:“我觉得那应该叫‘我爱你’!”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的唇也印了上去。
我们在机场众目睽睽之下接吻,我甚至还隐约有听到口哨和掌声。
回忆结束,他已经合上笔记本,微仰着头看我:“在想什么?”
“想今天晚上的菜单。”
他略微思考了下,从抽屉里抽出一本介绍各国美食的杂志,翻到了其中折角的一页,给我看:“我想吃这个。”
——杂食,钟爱各种内脏,以猪的脏器为最。
如果有幸出版一本《如何喂养混血指南》,我大概会在里面写上这样一句。
有种自己正在饲养危险奇幻生物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这是……肠子吗?”我艰难地问。
他看了看上面的文字介绍:“好像是。”
三个小时后,我们叫了外卖。
不是我不肯做,而是我做出来的东西完全和杂志上的不同,看起来也难以入口。
混血端详片刻:“可能没看起来这么糟。”
“别!”当他要去吃那坨古怪的猪肠时,我连忙制止了他,并以最快速度将那碗东西倒掉了。
——身为饲养者,绝对不可给混血吃劣质的食物,以免吃坏肠胃。
所以,就是这样……最后我们只能叫附近中餐馆的外卖了。
“没有你做的好吃。”他把吃到一半的鸡丁扫到我的盘子里,随手拿起一旁盘子里的苹果啃了起来,显然对外卖的质量非常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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