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锦之听得—愣—愣的,望着毡板上的那块排骨,突然觉得,那就是手术台上的自己。于是,她哆嗦了一下,暗暗发誓,这辈子没有必要,坚决不要做手术。
叶随风给姚锦之洗完脑后,就开始切排骨。他是男人,虽然做菜并不拿手,平生头一回跟排骨做斗争,但毕竟力气大,不需要剁的满头大汗,稍微用力点,切一切就可以了。
姚锦之看着叶随风的手法,总觉得他玩刀挺利索的,便忍不住问道,“你以前在家,也经常切肉吗?”
“平生头—遭。”叶随风给了她一个微笑。他从小到大,别说做饭,就连袜子也没洗过一双。小的时侯父母离婚前,家里有佣人,他什么都不需要做。长大了,父母离婚了,他也独立了,上大学的时候就开始赚外快,吃饭就下馆子,衣服就送洗衣房,家里还雇着钟点工。这种劳心劳神的事情,他向来不管。
他们家那厨房干净的,就像不住人—样。哪象姚锦之家的厨房,处处透露着生活的气息,倒显得更有人情味。
姚锦之听到叶随风的回答,更为疑惑,“那你用刀怎么这么熟练?一点儿也不像个生手。”
“以前在大学的时候,选修过解剖学,玩过—阵子手术刀。本来也曾想过当个主刀医生什么的,后来兴趣变了就改行学心理了。”
难怪他玩刀的样子就像个杀人魇,解剖那块排骨有条有理,手法利落得吓人,就算是—般的家庭主妇,也做不到他这样的境界。那双漂亮修长的双手,跟那把老旧的有点粗犷的切菜刀配在—起,还真是有—种不协调的美感。
叶随风切完排骨,就看到姚锦之表情有些呆滞的望着自己的双手,忍不住抬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哎,回魂吧,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姚锦之明知道他在逗自己,还是下意识地去捂自己的嘴巴,然后看到叶随风眼里狡黠的笑容,才算反应过来,瞪了他一眼道,“好了,切完了,你出去吧,接下来的事情我自己能解决。
叶随风对做菜真的是—窍不通,他连泡面都泡不好,也就听话的离开了厨房。虽然帮不上忙,也不能留在那里捣乱不是,这是他做人的原则。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绝对不托大,不自以为是,不班门弄斧,免得到最后,既出丑,还给人添麻烦。
叶随风出去后,帮着叶铭把散乱的客厅整理好,顺便又去了趟洗手间,洗掉了脸上手上的血迹,梳理了一下头发,看到镜子里自己的衬衫扣子一直大开着,从上到下有三颗扣子没扣上,露出了大半的胸膛,倒是愣了一下。
刚刚自己就是这样,在厨房里帮姚锦之切排骨的?她好像没什么不良反应,这么说起来,她应该不讨厌男人,至少不讨厌男人的身体。叶随风觉得,自己在无意间,似乎又掌握了一些有意思的讯息。
姚锦之虽然不是他的病人,但他却喜欢揣摩对方的心思。通常那些主动来找他的,问题都好解决。像姚锦之这样的,越是不肯说,越是想藏着的,才越具有挑战性。
他也不太清楚,自己这算是什心理在做崇。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职业病?姚锦之对他来说,算是一个小小的挑战,虽然这块骨头并不难啃,他却啃的有滋有昧的,一点儿也不着急,就像刚刚切那块排骨那样,先找着纹理,再下手,实施起来就会事半功倍。
34、沉沦
姚锦之下了班,习惯性的就往校门外走去。通常,叶随风的车会停在学校的马路对面,很不起眼的样子。她就直接走过去,自觉的坐进副驾驶座就可以了。
好几次有同事见到,都追问那是谁的车,她总是推说是亲戚的,知道她腿脚不便,接她一接。
大家一看那车也不贵,就没了兴趣,也没人再追问下去。
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差不多一个礼拜。姚锦之的脚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也不再绑绷带了,每天擦那瓶药油,也不觉得疼了。她觉得,是有必要和叶随风说一声,以后不需要再来接她了。
虽然每天有人接选的感觉不错,尤其是早上,不用在公交车站台上吹冷风,还可以多睡二十分钟,确实很舒服。可是她知道,再舒服也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不可以再这么沉沦下去了。这个叶随风。初见面时觉得他面目可憎毫无人性,可是接触久了,慢慢的到觉得,地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
对待朋友很仗义,从不计较金钱得失,帮助朋友也很彻底,连一些小细节都会考虑到。虽然他教育叶铭的方式有些粗暴,让姚锦之不太认同,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做法在很多时候,是相当有用的。
她做老师的,嘴上总是提倡,教育孩子要靠耐心,要讲道理,实际上操作起来,远不是那么一回事儿。有时候碰上些特别调皮或者特别固执的,除了打还真的没有别的办法。跟他们讲道理,无异于对牛弹琴。如果不能让他们真正对你产生畏惧的话,任何道理他们都是听不进去的。
看看叶铭,虽然被叶随风打得鼻青脸肿,可照样跟他亲,别人的话他是一句也不听,偏偏就服叶随风的管教。有时候姚锦之甚至觉得,叶铭有点受虐倾向,自己对他如春风细语般的态度他不喜欢,偏偏去喜欢叶随风那种粗暴凶狠的态度,真是令她无语。
仔细想想,娆锦之也不由的吃惊,原来在不知布觉中,叶随风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如此高大了。他不再是那个噬钱如命杀人不见血的吸血鬼了,反丽变成了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了。
姚锦之觉得,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记号,必须立刻停止这种感情的增长。她有点害怕,自己会越来越依赖叶随风,越来越离不开他,慢慢被他的性格和生活方式所同化。如果到了那个时候,想要抽身就会很困难了。因为,那就意味着,她已经彻底爱上叶随风,无法回头了。
内心深处对婚姻的那种恐惯,时时刻刻都在折磨着姚锦之,让她无法下定决心迈出这决定性的一步。她就像是一只固步自封的乌龟,情愿一辈在那坚硬狭窄的龟壳里,也不敢把头伸出来透透气。她有时也会痛恨自己的软弱无能,却依旧没有勇气挥别过去,重新开始。
童年时的阴影,或许会留在人心里一辈子,永远也无法消除。姚锦之深深地叹了口气,慢慢地系上安全带。
叶随风递了瓶水给她,笑问道,“怎么了,心情看着不好,学校里还有比叶铭更难搞的学生?”
娆锦之呆呆地望着那瓶递过来的水,内心很想尖叫。叶随风,快收起你的绅士风度吧,不要对我这么客气,我情愿你欺负我不理我,也好过像现在这样,让我慢慢地沉沦下去。
“怎么了,不会是发烧了吧?”叶随风觉得她有些反常,伸出手想要去摸她的额头,却被姚锦之一下子避开了。她把头撇向一边,快速拿过那瓶水,勉强笑道,“没有没有,我好的很,你专心开车吧。”
酷丫头:我的霸道监护人 绑嫁/绑嫁犯 挣脱 蓝月星的Omega公主(百合ABO) 冬雷震震夏雨雪 玉碎惊凰(古言NP) 缠绵不休:天才宝宝甜心妈/缠绵不休:80后美女的训夫秘术 星际美雌,兽夫们追着舔 直到你喜欢我为止 刺青/上位 薄幸 专横 博弈 复仇 异界烧饼店 《(排球少年)之死靡它》番外篇 零基础快速入门的弈修象棋 百万富翁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宝可梦同人] 从被沙奈朵捡到开始的宝可梦世界 圈套(Np 强制)
...
不争的善胜,往往是后知的领悟。而头破血流的争斗,又是场悲欢离合的体验。万世皇权,转眼间变成虚幻,繁华落尽,处处孤零。郭明轩的世袭爵位如此,殇沫的皇位继承更是如此,是痴醉于夺回霸权?还是笑傲天涯?灭影绝杀江湖戮,干戈寥落泯悲愁。苍琼剑起百丈湫,万里光寒十四州。长大后的殇沫,独自面对江湖险恶,不得不勇斗灭影门门主故遗名及锦衣卫指挥使纪纲,又在艳遇群芳中,选择了奇女冷溶月,两人爱恨纠缠,无法自拔。身世复杂的冷溶月,又该如何抉择?是选择相忘于江湖还是选择与这命运斗上一斗呢?叹世间纷扰,多情自怜恨。灭影镇千魂,苍琼讨叛臣。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仗剑皇子闯天涯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穿越无敌修仙搞笑热血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修仙世界。周凡穿越而来,成为青玄宗内一名不起眼的外门弟子,并意外激活修仙小系统。叮!你受到敌人攻击,修为增加100叮!你受到阵法持续攻击,修为增加100010001000感受着飞速增长的修为,周凡目光看向面前瑟瑟发抖的众人,语气和善别怕,今天我只想打死各位,或者…被各位打死!叮!你装逼过度,触怒天道,遭遇灭世雷罚攻击,修为增加999999999周凡那些打不死我的,终究会使我变得更强!...
韶华穿成男主男配及反派亲妈未来将毁灭世界的大佬们还只是哭包怂包和娇气包。现在三岁aiddot未来科研大佬世界首富医学天才adashadash啊啊啊妈妈又亲了我三个崽崽不约而同的伸出小手手捂住红着的...
我就是我。斗破世界的我是我。斗罗世界的我也是我。火影世界同样也是我。同样的记忆,同样的性格,不同的人生,同样的目标。火影的我抱上了大筒木一乐的大腿。斗罗的我,进入了圣魂村,成为了继唐昊走后的新一任铁匠。斗破的我待在了青山镇,坐等小医仙成圣回来。千千万万的世界,千千万万的我,不苟到无敌,绝不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