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听说公主是只鸟作者:神棍与神仙文案将天仙变成妖魔共分几步?男主子夕受天帝之命将公主带到残枯山放养,令其与魔做伴,与妖为伍,残枯山的风吹黑了她的脸,也吹糙了她的心。这是一个杀手不像杀手,公主不像公主的故事。三百年的分离,她出落的惊才绝艳,名彻四海。他隐埋在布被瓦器,养鸡喂狗。关于感情:女主喜欢男主,主动撩,但男主很闷,风淡云轻型的。有性格包袱。内容标签:强强布衣生活虐恋情深东方玄幻搜索关键字:主角:小鹏鸟(昆山),子夕┃配角:暮沉,以及各路好汉┃其它:养成复仇☆、残枯山当小鹏鸟将偷来的蜂蜜罐头摆在子夕面前的时候,子夕依旧枯坐在夕阳下。他的背后是残枯山连绵的黄沙与怪异的枯枝,风将大地分割成支离破碎,像是一道道挠抓出来的爪印触目惊心的铺横向远方,但很快又被更大的一股风消磨的干干净净,只余金黄色的细沙缓缓的滚动。天地是哀寂的。子夕俊朗的脸庞像冰雪雕的,他一动也不动的坐姿就像是用沙子做的。他的脚下放着一把重剑,和黄沙一样古朴的重剑,压在沙子上,塌陷出一个漩涡,不知名的虫子在漩涡里爬来爬去,挣脱不出。小鹏鸟又将罐头用翅膀往前挪了几寸,挨到子夕脚下。漫天昏黑下,子夕的脸愈加冰冷,他道:“你这次三日三夜未归。”小鹏鸟将自己蜷缩成一团。子夕问:“你去了哪里。”小鹏鸟用翅膀胡乱指着方向,理不清头绪。子夕闭嘴不说话了,转身回了身后的茅屋补觉。风沙很大,不要命的刮,子夕刚进去没多久,茅屋就被吹跑了,留下刚脱的只剩裤衩子的子夕站在原地。小鹏鸟想笑,又不敢笑,扑扇着翅膀去追茅屋,追回茅屋又去追子夕的衣服。子夕一边穿衣服一边教育:“你看看你,十来岁了,却不会飞,会跑又什么用,难道跑的过狗么。”小鹏鸟点头。子夕吩咐道:去找几块砖压一压房檐。”小鹏鸟像狗一样的就疯跑出去了。小鹏鸟是鹏鸟,子夕却是神仙,地地道道的神仙。子夕淡漠严肃,活脱脱一个扒皮精的形象,让小鹏鸟难以产生与自己亲近的念头。小鹏鸟也的确惧怕他,宁愿跟沙子玩,也不愿靠近他身边腻歪。可它的性格却是野性十足的,惧怕子夕但不惧怕其他妖精,一天到晚在外疯玩,打着正义的旗号鱼肉残枯山的相邻们。残枯山,山如其名,一副枯朽而饱经摧残的惨败模样,入眼只有黄沙与沙黄,在风中凄厉的呜咽。在这样的环境中,小鹏鸟学会了控风,它有一招十分厉害的绝招,也是唯一的绝招。叫做翅大招风,由自己亲悟,在多次实战经验中发扬光大。只要小鹏鸟不被打死,或者不把别人打死,子夕绝对不出手,冷眼看着小鹏鸟从天仙公主变蜕变成地痞流氓二世祖。他自己坐在山坡上望着夕阳,啃着西瓜,悠哉的看小鹏鸟被揍的哭爹喊娘。子夕是残枯山唯一的神仙,本着有教无类偶尔指点着小妖精们的战术,众妖们不知他名姓,便尊称他一声大人。到后来,小鹏鸟靠着跟妖精们小打小闹渐渐了摸清了子夕的那些招式,甚至能趁子夕熟睡的时候来一番偷袭,但往往偷袭的结果是以更加惨烈的代价收场。子夕鼓励小鹏鸟道:"五年之内,只要你能打赢我,我就让你离开这残枯山。"小鹏鸟觉得打赢他此生无望,而正常的出口又被子夕的神眼守着。它便只能采取迂回战术,偷偷的跑到残枯山巅,想要跳崖飞升出去。残枯山巅并不如何高,但它却直通一个深不见底的谷涧,里面水拍石崖的声音惊心动魄,站在上面,神仙都会忘记自己会飞,因而这个涧有个奇怪的名字叫“神仙留步涧”它站在悬崖边,腿抖个不停,被聒噪的瀑布声吓得不敢动弹,又不甘心回去,硬生生枯站了一下午,腿一软,滑在青苔上,刺溜一声就坠下了山崖。小鹏鸟吓的忘记展翅,神仙留步涧十分深,落下去足有一柱香的时间才才看到了底下的乱石,眼看就要摔成稀碎,一道身影闪电般的将它接住,送回了悬崖上。小鹏鸟暂时忘记扒皮神仙的可怕之处,抱着他的腿瑟瑟发抖。子夕道:"你胆子不小,为了离开这里,竟然敢跳神仙留步涧。"小鹏鸟耷拉着脑袋不说话。子夕道:"你很勇敢,只是有勇无谋,若我不在,你岂不是要脑袋开花?"小鹏鸟抱着自己的脑袋,心有余悸。子夕道:"再下去一趟吧。"小鹏鸟:"??"子夕道:"这次我不会保护你了,你若是还不敢展开翅膀,你就摔死了,到时候我不但不会不帮你埋尸,还会收拾起你的残骨回家煲汤。"子夕向来不开玩笑,不管说的话有多变态,都一定是真的。小鹏鸟撒腿就跑,被子夕单手提溜回来,右手一弹它尾巴骨,小鹏鸟以就离箭的速度射进了谷底。小鹏鸟惨叫连连,在直掀天灵盖的狂风中终于张开了委靡的翅膀,遗憾的是没有一飞冲天,展翅翱翔。而是继续扑棱着像个秤砣一样坠下山崖。子夕蹲在崖边等着,确定它不会自己上来了,便不慌不忙的取下旁边树枝的一张蜘蛛网,用手碾了几碾,再施法吐一口唾沫,抛进了谷底。蜘蛛网以更快的速度摊在谷底,慢慢涨大,软绵绵的拖住了小鹏鸟。自打以后,小鹏鸟再也不敢靠近神仙留步涧,但壮心不死的它也从没有断了离开残枯山的念想。子夕就像一个强大的阴影笼罩在小鹏鸟头顶,怕他又离不开他,总想着有朝一日能打败他。他二人初见是在十年之前的坨坨镇。坨坨镇是一个繁华的镇子,与残枯山相比好比天上人间。这里朝不拾遗,夜不闭户,白日熙熙嚷嚷,夜里火树银花。唯一与人间不同的是这里全部都是妖精,是唯一一个妖精数量上十万的群体。别的妖精群体常常占山为王,再穷些的则占谷底水沟,或者混迹在凡人里偷鸡摸狗,不成气候。而这里地域辽阔规模堪比一个小国家。最最要命的是,他们有组织,有纪律,讲礼貌,相亲相爱,是妖界的一朵奇葩。坨坨镇天不管,地不束,逍遥自在,是人间唯一独立的妖精群体,也是天庭的心病。天界偶尔会派人来攻打这里,但是镇守这里的魔王却彪悍异常,妖兵素质优良。天界常常被打的灰头土脸铩羽而归,久而久之,也再懒得理会他们,任由他们这颗眼屎在这里逍遥自在。坨坨镇有一家当铺,也是唯一的一家当铺。老板是八条腿的蜘蛛精,靠着先天优势不用雇伙计,自己身兼数职,一手拿抹布,一手拿算盘,一手还夹着跟油腻腻的烟枪,他坐在柜台前吞云吐雾,隔着重重烟雾就看见了一张陌生的脸。老板拿开烟枪,用昏花的蜘蛛眼看去,对面那张脸在云开雾散中渐渐清晰。这是个年轻人,面带冷寂,一身黑衣,背上背着一把朴黄色的重剑,身上仿佛带着远处千年冰山的寒气,或者说就像寒冬腊月放在屋檐下的一盆结了冰的水。总之,看他一眼,就有加衣服的冲动。他的相貌与坨坨镇居民大为迥异,可是鞋上没有半分泥垢,脸上也无风尘之气。蜘蛛精赶紧抽下烟热热嘴,眯着眼缝问:“客官,您要当什么?”年轻人道:“不当,我来买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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