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笔摇头。
时承运没说话,世上再没比他更了解小笔的了,他轻轻握住他的手,再是胳膊、肩膀,最后紧紧抱住他。
「跟我去战场。就咱们两个。」咱们从头来过。
小笔眼睛一酸,反身扑到男人怀里,身体微微发颤。
「好不好?」手抚他后背。
半晌,小笔的头在他肩上轻轻点了下。
第十七章
校场上,旌旗猎猎,五万精兵点毕。
满眼望去,无穷无尽笔直站着的兵士们身着黑色盔甲,手持白杆红缨枪,腰悬弯刀,背负弩弓,雄姿英发。
时承运身着亮银帅服,亲持鼓槌,击向战鼓。
「咚咚咚」,「咚咚咚」,战鼓雷鸣,军士们共举枪前刺,并齐声叱喝,气势雄浑,一时无两。
刚赶到的焦应怔在当地,这就是小白脸侍郎带的兵?是他凭生仅见的劲旅!
隐于远处,嘴角含笑的年轻贵胄眼中闪过兴奋利光,飘然而去,却正是骊王。
而站在时侍郎身侧,刚换上亲兵军服的小笔,眼也不眨地盯着捶鼓的主帅,那是他的时叶吗?
满校场的雄浑喝声,将个小笔震得气血上扬,怪不得呢,马革裹尸啊……要是自己也能穿上那身黑色盔甲,练得一身本事,怕还有人小瞧他?
于是,军队出发后,他硬是翻身上了马,紧跟在骑马的时承运后面。还好,军中多是步兵,行速不快,他在马上倒也坐得甚是安稳,和风吹面,心情大为爽快。
不过,行了半日,队伍暂歇,待他跳下马时,脚下却是一软,大腿内侧火灼般热疼,他竭力想要站住身形,脚掌实在麻得厉害,根本撑不住,眼看就要倒地,腰后及时伸来只手,将他托住。
「慢些走。」声音沉稳。
小笔知道是时承运,在他助力下站稳,脸上却有些发红。这次出征,大官身边还有好几个亲兵,虽然他们都晓得他是时府出身,可他并不愿别人看出他和主帅……
男人见他站稳,却也松开手,径自入了临时搭起的帐篷,并未过多流露亲昵,小笔暗自伸伸舌头,尾随其后。
军中伙食自是比不上时府,不过时承运是主帅,饭菜也算精心准备,而小笔和几个亲兵便没那么大福分,只比外边兵士好些罢了。
亲兵们知道时侍郎规矩,在帐篷一角围坐,捧着薄饼,就着腌肉咸菜狼吞虎咽,小笔可不愿示弱,也包得一嘴吃食,一顿大嚼,不管嚼碎没嚼碎,就往肚里咽,实在噎得厉害,就吞一大口水冲将下去,竟也很快将五六张薄饼嚼完。
时承运远远瞧着,不动声色,心里却按捺不住笑意,这家伙,斗狠的脾性真是半点没改。他让另几个亲兵收拾碗筷,只留下小笔一人伺候。
小笔皱着鼻子,歪着头,似是不认识男人一般,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男人失笑,一把揽他过来:「又不认识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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