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简的第二部分是介绍了一篇名为噬魂炼魄术的功法。
噬魂炼魄术,顾名思义是可吞噬阴灵鬼魄强大己身,也可以通过吸收炼化阴?鬼煞之气进阶修为的一门功法。炼至大成者,可让灵魂不灭,肉身可夺,乃是鬼修一脉的顶尖功法。
噬魂炼魄术共分五层,每一层都有其独特的修炼方法和神奇力量。
第一层:炼魂篇。修炼噬魂炼魄术的第一步,需掌握魂力的炼化与操控。随着功法的深入,修习者的灵魂将变得强大,可在关键时刻激出强大的灵魂攻击,使敌人措手不及,与修士的神识攻击有异曲同工之效。
第二层:吞噬篇。炼魂篇修炼至圆满后,修习者便能进入噬魂炼魄术的第二层——吞噬篇。
此阶段,修习者可吞噬其他阴魂鬼物,以此来增强自身的魂力。有一点需要注意,被吞噬的对象不能强于自己,否则容易遭受反噬。
吞噬成功后,修习者的魂力将得到一定的提升,还可获得被吞噬者的部分记忆。
第三层:炼魄篇。掌控魂力之后,修习者将进入噬魂炼魄术的第三层。通过不断地修炼,修习者将逐渐适应强大的魄力,从而获得凡的生命力与精神力。
此时鬼修的魂魄已经非常凝实,如若不想继续当鬼修,也可夺舍人类的躯体重获新生。
第四层:控魂篇。炼魄篇大成后,修习者将进入噬魂炼魄术的第四层——控魂篇。此阶段,修习者可操控万物之灵,甚至能掌握他们的生死轮回。
简单来说,世间生灵皆有魂魄,这个阶段修习者可以施法轻易剥夺低阶修士的魂魄,死者全无外伤,外人难查死因。也可施术控制对方的魂魄,使其为己所用。
第五层:归一篇。噬魂炼魄术的最高境界,也是最神秘的一层。
这一层的修炼者,可以将分身融入主身,达到归一的效果,使灵魂与肉体完美结合,能够随心所欲地操控自己的身体和灵魂,甚至可以影响周围的环境和生物。
境界低的修士,被看一眼,便有魂魄抽离之感,哪怕强于你的修士,在战斗中施展此法,也能严重干扰对手的魂魄,使其不能专心与你对战,这可是以弱胜强的有利手段之一。
另外,此功法还有个非常吸引人的一点就是,魂魄的凝实,还可提升突破大境界壁垒的一到两成的成功率。
莫要以为这点成功率不高,要知道大境界的壁垒是公认的最大难题。哪怕那些突破境界的丹药,比如筑基丹,也只是提升三成概率而已。就是这三成概率的筑基丹,在修仙界不知多少炼气期修士为之疯狂抢夺。
而修炼此功法,却无需外物也能提升突破成功率,这么一对比就知道它的逆天之处了。
噬魂炼魄术的优点很多,但缺陷也同样明显。修炼噬魂炼魄术的过程极其危险,每一层都充满了未知与变数,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走火入魔,迷失自我,甚至失去自己的魂魄,断了轮回之路。
其中,最危险的莫过于第二层。吞噬他人魂魄会导致自身意识受被吞噬者的记忆干扰。
当吞噬过多而自身又没有能力炼化去除掉这些多余的记忆,吞噬者就会产生精神错乱直至彻底疯掉,变得只会杀戮吞噬的机器,最终魂魄承受不住自行爆掉,终是难逃一死。
那这种致命缺陷有没补救的可能?当然有,否则它也不配成为鬼修的顶尖功法了。开创这个功法的鬼修真是个大才,那就是当修炼至鬼将这个境界时,可凝练出幽冥鬼火。
此火乃是鬼修一脉的独门秘法,凝聚着无尽的阴煞之气,可焚烧灵魂,也可精炼魂魄。
别作,乖点 废土:我靠拾荒去星际 震惊!我的灵宠们都化形了! 都末世了,人生躺平系统才来? 大宋头陀 穿越之恶毒后妈逃荒记 [都铎王朝]亚瑟王 复仇公主:敌国皇子为她杀疯了 回到大汉打天下 一通电话后的文娱巨星 始源之神 大爱魔尊,我的女弟子全是病娇 综武:风流双修的我无敌了! 走向辉煌 【正联】被抓来演戏的我们 我真是来抗日的 【快穿】捡到主角光环后,世界都变了 星铁观影:从卡芙卡妈妈开始 惜奴娇 我有一个沃尔玛仓库
乱世开始,被迫成为黄巾杂兵。几番绝境挣扎求生,刘争相信,只要不死,总会出头。名将,美女,地盘,我统统要...
重生至96年,成为了北电96班的一名学生,开始不一样的绚丽人生...
本书又名日在宇宙里奥宁号宇宙大冒险我的宇宙冒险就是快乐捡宝我的女队友怎么是魅魔武士,起点独一份的轻松类星际冒险文,书名废,简介渣,正文好看的哦更新稳定,绝不太监!路尘在网游银河中给自己编写了一个名为寻宝与避险指南的小外挂,自动检索附近宝物,遇到危险还会提前预警,把冒险游戏玩成简单的观光捡宝游戏,结果,连人带外挂一起穿越到了真实的宇宙中联邦自由群星于黑洞边缘七进七出,回溯冻结的时光,我见证了银河系第一微操大师的浪漫。帝国娱乐周刊独闯龙潭圣女宫,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危险总是慢他一步。盘古航海日志路尘,灵械圣骑师,天梯榜最速攀升者,这片星空最伟大的冒险家。路尘如果你们也能和我一样给自己写外挂,那么我觉得宇宙冒险这件事情泰裤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宇宙冒险泰裤辣!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我的宇宙冒险泰裤辣!...
十七年后,他拖着残垣断壁般的身躯低调地回归华夏,就如同一个漂泊浪子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抱,大家都很面子的叫他一声叶哥,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从这里开启完本作品重生最强特种兵250万字,人品保证,...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