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祝汐醉得人事不知,被李信年捡回家。
第二天祝汐发现他在往右手上缠创可贴,一问说是乐队的贝斯手不干了,这几天都在练习,看试试能不能自学上台顶上。
“你看,讨生活很辛苦的。”
当时李信年逗他。祝汐那时候还像个小孩子,坐在出租屋的旧沙发上环顾四周,眼睛里透出来都是矜持的好奇。
对方一看就不是属于他们这个阶层的人。李信年想到前一晚在酒吧看到祝汐的样子,还感到有些诧异。
那时候古镇旅游还没有开发,双江大学的校址刚刚迁到对岸。这一片街区鱼龙混杂的扫尾阶段尚未结束,属于年轻人的音乐却已经顺着那些缝隙生根发芽。
李信年大学时和同学搞了一个乐队,每周跨越大半个城区到江北来演出,一路磕磕绊绊也算小有一些名气。毕业后又维持了两年,作为校园乐队来说已经是很难得的志同道合。
“人总要过日子的嘛。”
当时他在家里翻翻找找,从贝斯手留下的一堆垃圾里翻出一盒泡面招待小朋友:“他有更好的出路,我们都应该祝福。”
“就是明天的演出不知道要怎么解决……”
李信年苦大仇深地看谱子,一边留意厨房里烧的水有没有开:“哎要不直接搞阿卡贝拉算了。”
——然后呢。祝汐的眉眼很淡,那样看过来的时候就好像露出一点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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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当然不同了。
乐队终于已经解散了,酒吧倒是一如既往平稳开张中。之前老板说女朋友要南下工作,很潇洒地留下店面在原地勇敢追爱就没有了下文。
当时李信年刚刚跑商演赚了一些钱,干脆和几个朋友一合计出钱盘了下来。
(或者是因为在这里遇见过的人也说不定。)
李信年在便利店的灯光里愣了一下,开口想说不是,转念又想——但是我的猫跑了。
一言不合就失踪好多年,远隔重洋想见面都联系不到。
思绪一旦往这个方向奔逸就会拉扯出很多不必要的片段。然而猫猫没再给他说话的机会,很轻地侧身从他身边经过。
李信年看了一眼外面的雨势:几分钟里已经磅礴到如烟如雾,隔着江面都看不到对岸的影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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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便利店出来之后回迷津转了一圈。随着城市发展这一片的夜场已经清净很多,这间酒吧在江北这片古城区日新月异的改建计划里生存下来,不知不觉居然也成了这条街上的元老。
李信年接手这里一年多,进去的时候有三三两两的客人抬头跟他打招呼。
“都在呢。”
他把牛奶放进吧台后面公用的小冰柜里,想了想和当班的酒保打了声招呼:“先走了,你们随意。”
“老板不再玩会儿?”靠在吧台上的人挽留了两句,也不是很走心,眼睛盯着悬挂屏幕上的演唱会回放,“今天播k姐的巡演。”
今晚没有乐队演出,只能掏掏存货拿出光碟来放。李信年看了看屏幕上熟悉的人脸,他交游广阔,平时在这里待着也能吸引一堆熟客。
但是:“不了不了。”
李信年摆手:“年纪大了要养生。”
于是身后立刻响起一片起哄的嘘声,李信年没搭理,慢悠悠地走出去,又想起忘记拿伞。
算了,刚才也是这么过来的。
反正也就几步路。李信年下意识地往便利店的方向看一眼:玻璃窗背后的灯光依然亮着,但刚才那个人影已经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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