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杀我们的人很多。”
那人眸光如雪刃,“我在车底待了这么久,你这保镖没察觉,显然不够合格,先生,我奉劝你千万别跟亡命之徒过不去,你们绝不是我的对手。我要的只是一个隐秘的房间,一点食物和水,一些药品,处理完伤口,我们自然会悄悄离开。”
周聿白举棋不定。
他是商人,不是冒险家,更不是慈善家。
钟意心惊肉跳从他怀里探出个脑袋。
窗外男人冷厉眸光扫来,突然怔忪。
他不敢置信,脑海里搜罗一张十四五岁的少女面孔,和男人怀中的漂亮面孔重叠起来。
迟疑开口:“钟意?”
周聿白深深蹙眉:“你们认识?”
钟意茫然了很久,盯着男人看了又看,犹豫道:“丁……骞?”
千里他乡遇故人。
周聿白把人带回了别墅。
后备箱里藏着个几近昏迷的中年男人,身材矮小,脸色苍白。
他被丁骞从爆炸的车群里拖出来,大腿受了伤,用衣物草草包扎了一下,现在鲜血已经浸染了半边身体。
从这人的外貌和昏迷吐露的字词来看,应该来自东南亚某个小国。
也不是普通人的气质,更像政客一类。
这事就有些棘手。
至少要足够小心谨慎。
周聿白把人转移到别墅的酒窖——没有人带路,根本找不到的地方。
食物药品应有尽有,甚至提供了一位家庭医生,去看看伤者的伤势。
司机去清除车里的血迹,也要看看回程的路上,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钟意从认出丁骞的那一刻起,神思就有些恍惚。
要不是大概了解她的情史,周聿白会以为这个男人和她有什么关系。
“他是我姐以前的男朋友。”
“那个小混混?”
“是啊。我姐念高中的时候,下晚自习后会去我妈妈的糖水店,帮忙收摊,有一天她看见路边坐了个喝得烂醉、脸上还带着伤的男人,就端了碗糖水给他解酒,那就是丁骞。后来丁骞就经常来找我姐,丁骞是个孤儿,是在赌场长大的,打架也很厉害,让人闻风丧胆的那种。”
钟意发呆了很久,轻声道:“我真的很不喜欢他。他俩瞒着我爸爸妈妈偷偷谈恋爱,我姐表面上乖乖的,被他带着逃课,也做过不少叛逆事。我跟我姐住一个房间,根本不敢告诉我爸妈这些事,他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后来又经常吵架闹分手,丁骞最后不告而别,我姐伤心了好久。”
“原来他就是那位让你少女时期对男生全无好感的罪魁祸首。”
周聿白后脑勺枕着手臂,闲闲笑道。
“他现在气质变了好多,看起来也很危险。”
钟意没由来有点慌张,“他带来的那个人应该也不是普通人,我心底有点害怕,等那人醒过来,让他们快点走吧。”
周聿白垂眸,浓密睫毛掩过眸底精光,颔首:“我自有打算。”
第二日丁骞从地下酒窖出来。
他还是昨天那身装扮,只是黑衣黑裤上干涸的血污并不明显。
明显的是他高大精壮的身体,宽肩猿腰,肌肉紧绷。
脸已经洗干净——
极短的寸头,相对于五官长相,他的气质更夺人眼球。
凌厉得像一把刀。
一把锋利、嚣张,冒着寒光,随时都能出鞘见血的冷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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