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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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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自己寂寞地呆了几天,靠祝炎棠发来的语音续命,就这么一个人怂了吧唧地从北京飞到洛杉矶,一个人坐巴士来到这座叫Indio的小镇,如果没遇上那对狗情侣,他百分百会像大学时那样一个人默默钉在最后排听音乐节,顶着一腿蚊子包,再一个人默默回家。

而事实上,祝炎棠离他根本不远,就在洛杉矶,就在六十公里开外的好莱坞,连李枳都跟他说“这么想让他来,直接告诉他就成了啊!”可吴酩就是开不了这个口——他知道自己是个挺粘人的人,也正因为知道,所以他不想变成因为粘人就打扰人家工作的家伙。

这次的试镜对祝炎棠来说有多重要,没有亲眼见过那人怎样在屋顶上一练就是半宿,是没办法体会的。

更何况之前祝炎棠刚陪了他小半个月,成天甜得都流蜜了,又更何况两个多月前,过年那会儿,他们还拉上老娘和丁纵蕊之流,办了个小范围的中式婚礼,祝炎棠也带吴酩去到香港埋着爷爷的那一小块墓地,一本正经地介绍他,也是认祖归宗。

吴酩觉得自己没法儿更幸福了。

所以,此时的寂寞必然是虚假的寂寞——这次不行,明年Coachella又不可能停办,等明年也成啊,再不成,后年也可以。他又吸了一口烟,平时祝炎棠在身边,自己还不敢干这茬事儿呢,偶尔装装沧桑也挺好。

吸烟区很吵闹,四周的人群有不少已经站起来收拾东西,准备赶下一场的演出,吴酩却没有挪地方的动力,他抬起眼,两位同胞好像还在打牌,他看不清楚,远处粗粝又连绵的山群融化在紫红的暮色里,轮廓他也看不清,可那种模糊又温柔的色彩,连同棕榈高大的剪影,还是拓进了他眼底。

夜风吹起来,扑上脸,熏暖,沙沙响着,带着烟味和情侣们的嬉闹声。

祝炎棠要是在这儿,看见自己肆无忌惮地乱抽烟……肯定会像高中班主任一样蹦豆子说个不停,那嘴皮子可比班主任要利索多了。吴酩胡乱脑补,竟忍不住傻笑起来,神经兮兮地,把脸埋在膝盖上,举着烟头的左手跟着身子颤。

祝炎棠要是在这儿……我也能当狗情侣了吧?这个傻屌词儿就一直缠着他不放。

“你好,我可以坐在这里吗?”头顶忽然传来问话,是用英语说的,口气用词都很礼貌,又来一句,“麻烦借个火。”

吴酩的笑止住了——这把嗓子,未免太熟悉,可又未免,太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他盯着自己猩红的烟头,盯了两秒,才扬起脸来。

正对上祝炎棠融融的笑,那束目光从深红色镜片后面投过来,停在他脸上。

他没戴眼镜,并且被烟熏得头昏脑涨,他连落日都看不清,可这笑脸他绝不会认错。

“喂,再不给我就要灭掉啦!”祝炎棠蹲下来,两指夹着根细细的红酒爆,凑近吴酩忽明忽暗的烟头,先是搭上去,然后轻蹭,然后磨碾,透过烟杆,他手腕上的力气挑动吴酩手腕上的力气,他腕骨上方系着入场时发放的丝带,是松绿色,和吴酩的一样。

“祝老师,”吴酩眼睛睁得大大的,呆呆地开口,“你怎么来了?”

“大概是碰巧路过?”祝炎棠在他身边席地而坐,也把他按下来,让他靠着自己肩膀,“正好看见有人好寂寞地抽烟,仔细一看,怎么还是自己家老婆。”

说罢他就优哉游哉地吸了一口自己的烟,又夺过吴酩快灭的那支来抽,完全没有高中班主任的唠叨,反而像是在给菜鸟吴酩示范正确优雅的吸烟方法。

吴酩抹抹额头的汗,戴上眼镜,仔细看着身边人不放,简单的白色V领T恤,简单的破洞牛仔,简单的麂皮马丁靴,作为明星祝炎棠打扮得太随意了,比黄煜斐背后印着安迪沃霍尔的蓝衬衫还随意。这两天吴酩见识了诸位大咖如何争奇斗艳,可此刻,他看着祝炎棠,也看见祝炎棠身后草地上那些花花草草,就立刻看清了什么是云之于泥,什么又是一任群芳妒。

“试镜呢?”他按捺住狂喜,最终只是问出这么一句。

“还蛮顺利,”祝炎棠掐灭大半支烟,拢过吴酩的后颈,缓缓摸索,“导演以前给我排过两年话剧,前些年开始玩电影,又想起我了。”

“是以前在百老汇?”

“是啊,我不到二十岁,超级嫩的,在台上念‘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祝炎棠支着下巴乐,“你十七岁,会不会爱上我?”

吴酩脸热了,他抢过祝炎棠的红墨镜,戴在自己眼镜上,有种看3D电影的错觉,他顶着厚厚的镜片,眨巴眨巴地看着祝炎棠:“祝老师,您居然鼓励马上艺考的我早恋,您不是德艺双馨老艺术家吗?”

祝炎棠闻言,二话不说把两人的烟头扔进一米多外的烟桶,一气呵成,准得吓人。他冲吴酩瞪起眼睛:“看来我碰巧路过的时机不对。”

“对,怎么不对,”吴酩靠上去,把汽水递给他,“请大佬喝茶。”

“……”祝炎棠抿了一小口那高卡路里饮料,还是没忍住笑了,“酩仔,我原先不知道你喜欢这些音乐节呢。”

“就有点喜欢,我有时候也想朋克一下嘛。”

“明天结束?”

“嗯,明天最后一天了,这两天我住帐篷幕天席地都快升华了——”

“今晚让我挤一挤,”祝炎棠垂下眼睫,好似在为自己的迟来而感到懊悔,他又问,“准备在这里蹲一晚上?抓紧多看几场吧!”

说罢他就跳起来拉着吴酩,跟人群往演出台那边疾走,刚走几步就有人拍他,他也不管,只是扭头冲不远处笑了笑。吴酩循着他的目光看去,正见着黄煜斐终于收起了扑克牌,正和李枳一人一杯汽水喝得悠闲,缓缓排在人群外,亮起来的远光灯下,他对这边比了个“OK”。

“黄老九关键时刻还蛮可靠,”祝炎棠在喧闹中捏住了吴酩的手,以防被人群冲散,“否则我还以为你留在北京画画!每天装作十四小时的时差还蛮辛苦的?”

吴酩有点悻悻然,可更多的是止不住的高兴,反问道:“他都跟你说什么了?”

祝炎棠惩罚似的攥着他指骨揉掐,没好气道:“他说,要我快点过来把你这个笨蛋带走。我只好快点完成工作咯!”

那天他们回到宿营地已经是十二点过后了,黄煜斐和李枳二人,还很客气地拉着他们吃了顿宵夜,吴酩看着严格控制热量的那位吞下几根薯条,幸灾乐祸。之后祝炎棠固执地做了会儿饭后锻炼,才钻进帐篷,一股很浓的宝宝金水味。紧接着吴酩也钻进去,乐此不疲地在他腿上胳膊上又喷了更多。

祝炎棠很嫌弃,退避三舍:“好难闻!”

吴酩压着他躺下,哈哈地乐:“我可不想让蚊子吃了你。”

祝炎棠反压过来,倒也老实了,搂着他,呼吸均匀起来,两个人交错。宿营地并不安静,近的远的,都有嗡嗡嘤嘤的聊天声,还有笑声。可今夜吴酩听着,当然不再觉得寂寞。他安心得下一秒就能睡着,却听祝炎棠在耳边问:“隔壁这两天有没有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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