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第121章 阿大的日记(第1页)

进化历49天,天气:晴

我叫布卡斯·托查·暴食,是暴食地狱中的一只2阶冥血犬魔,家住在黑风城东南边的冥血平原。

今天我改名字了,叫做阿大,这是龙头给我取的名字。

为什么取这名字?可能是因为我的名字,在地狱恶魔语中是大吃的意思。

大吃,阿大,龙头的文化水平真高,取得名字都这么好听。

龙头是谁?自然是我那英俊、帅气、凶残、威猛、特别能吃的杨政大人了。

至于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杨政大人说是因为岭南香江的帮会老大就叫龙头,是大哥的意思。

杨政大人真好,竟然让我叫他大哥,这是把我当兄弟了!

不过,王若磊大人说这是杨政大人的虚荣心在作怪,想当大哥想疯了。

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过,我还是认为龙头才是对的。

龙头实力比阿大强多了,强者说什么都是对的,这是地狱界面的规矩。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昨天遇到龙头的那一幕。

昨天也是一个大晴天,我正在冥血平原上,悠闲地巡视着我的一亩三分地。

我阿大在冥血平原也是响当当的人物,手底有3只1阶暴骨地狱犬和40多只0阶地狱犬,可谓人才济济!

好吧,这是前天的我,一个冥血平原上的小头领。

可惜一切在遇到那叫做布吉斯的家伙就变了,他也是一只2阶冥血犬魔,实力算不上多厉害,根本打不过本犬阿大。

但这家伙会舔,他舔上了1只叫做梅莎丽的3阶狂骨犬魔。

而那正是冥血平原主宰——狂骨大王的爱女。

在这强悍情人的帮助下,布吉斯把我的手下全部收编了,我只能败逃远方。

但这还没完,那布吉斯竟然还打算追杀我,将我彻底杀死。

好在布吉斯实力不够强,即使有一群小弟帮忙也奈何不了我。

对了,那群小弟原本还是我的。(????)

最后就是梅莎丽出手了,我不敌,狼狈逃跑。

该死!这家伙竟然听从布吉斯的话,她作为强者的尊严呢?恋爱脑真可怕!

而在逃亡中,我遇见了一道光幕。

光幕那边是暴食地狱里从来没见过的蓝天白云,还有翠绿的树木。

当时我便知道这是一个新界面,一个能让我征服的界面!

征服新界面,是刻在地狱恶魔血脉中的本能。

我毫不犹豫便跳了过去,完全不考虑是否会有危险。

没办法,那梅莎丽追来了,再不走就死定了!

幸运的是,当我跨过光幕时,见到的都是一些1阶的蝼蚁。

虽然人数有点多,但对于我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我阿大可是在冥血平原打遍2阶无敌手的,看我一招猛犬扑击!

皇上恕罪  前对头[重生]  撩你成瘾  D群诡案  星际最强纹章师  冥婚老公别乱来  宠妃她脑子有病  燃烧在战火纷飞  万界之旅  擎明  女巫请睁眼  符文尘歌  行走阴阳  重生嫡女归,岁岁长乐  靠读心,内卷成大宋栋梁【破案】  冥界信使之正义之徒  总裁请接招  鬼夫缠身  绝世剑魔  夺嫡不如养妹  

热门小说推荐
皇叔:别乱来!

皇叔:别乱来!

她身怀异能,被当成试验品活活电死,一朝睁眼,竟变成沧澜国叶家不受宠的表小姐,被虐待被退婚被陷害,却始终有那位权倾天下的皇叔护她,为了能够继续嚣张跋扈作福作威,赶紧抱住皇叔的大腿渣爹后妈白莲花,婊...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蛮荒中的蒸汽时代

蛮荒中的蒸汽时代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文娱复兴

文娱复兴

这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娱乐圈百废待兴,演员还未有小鲜肉人设,歌手还未有神曲专业户,导演还未有微电影,网络剧,至于作者还没有学会炒作包装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

我有一座恐怖屋

我有一座恐怖屋

散发异味的灵车停在了门口,天花板传来弹珠碰撞的声音,走廊里有人来回踱步,隔壁房间好像在切割什么东西。卧室的门锁轻轻颤动,卫生间里水龙头已经拧紧,却还是滴答滴答个不停。床底下隐隐约约,似乎有个皮球滚来滚去。一个个沾染水渍的脚印不断在地板上浮现,正慢慢逼近。凌晨三点,陈歌握着菜刀躲在暖气片旁边,手里的电话刚刚拨通。房东!这就是你说的晚上有点热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有一座恐怖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5w3014767展开全部gtgt...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