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考虑一下,我期待你的答复。”
余让回说:“我想一想。”
阿德加内神情舒展:“你吃过一种叫做山核果的水果吗,它外面包裹着硬邦邦的壳,果肉只有一个小拇指尖大小,红色的果肉,很柔软很甜,但是它的壳很难剥,果肉也太小,导致很多人没有吃过。”
余让笑了声:“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去吃那些果皮好剥,果肉很大,也柔软又甜的水果?”他身子直起来,看阿德加内的金黄色的瞳孔,“舰长还是过去吃过太多好吃的水果,导致喜欢些与众不同的东西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阿德加内顿了顿,他往沙发上一靠,没忍住笑了出来,“我突然理解裴希和你说话时的心情了。”
阿德加内被怼也没多少恼意,他没多在意,又继续讲之前的话题:“你对我之前的事情还有什么想要问的吗?你想知道的话,我都可以告诉你。”余让没说话。
阿德加内看他:“你不想了解我吗?”他问,“我以为你会想要了解我?”
[因为我告诉你,我喜欢你?]余让沉默不语,觉得舰长也有些自恋情节在身上,不过这也不是不能理解。
余让又抬起眼睛看了下阿德加内,相比较生病又看不见的舰长,这个舰长健康、阳光,不说话嘴角也挂着几分笑意,他看向你的时候,眼睛认真专注,又不会让人觉得冒犯。
余让呼出一口气,想随嘴说暂时不需要,以后会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
就听阿德加内说:“因为我想要了解你。”
24异乡人(十四)
余让不理解阿德加内对自己的好奇心。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不觉得对方应该对自己感兴趣。
他自己也是个男人,过去性格还可以,拥有一些朋友,读书时也曾有喜欢过的女生。
他不会说自己过去有多了解人类,但至少也知道,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吸引,可以是外貌,也可以是相处时被对方性格所吸引。
一个人,至少得拥有,值得让人喜欢的魅力点。
可以是相貌、可以是性格、甚至财富、身体、或者仅是“对我好”都可以,总得有能吸引人的地方。
在他和阿德加内相处的过程中,他身为兰多的这个个体,所外显出来的性格,概括来说应该是:——沉默寡言,待人冷淡,一棍子打不出个闷响,好不容易讲出一句话也是冷嘲热讽,这绝对不是一种会讨人喜欢的性格。
就他自己来说,不会喜欢这种性格的人,做朋友都没有必要。性格冷淡寡言少语如果安静倒也可以,但他攻击性强,又不可忽视,对情绪稍微敏感一点的人类而言,接近他非常需要耗费自身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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