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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一次。”明微缠着他:“邵臣,我要你,立刻就要……”
撒娇求欢,浑然天成的欲,谁能抵挡得了呢?邵臣是个正常男人,他对她的欲望可能更浓更烈,只是不会表达得这么裸露直接。
而明微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脾气,不懂节制,只知尽情尽兴。邵臣时常觉得她像一只野生动物。
偶然闯入了他的荒原。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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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心血来潮的烹饪热情被热油炸没了之后,原本从此打消进厨房的念头,奈何只要邵臣做饭,她就忍不住黏过去,跟他一起摘菜,洗菜,切肉。等到点火热锅准备下油的时候她就溜得远远的了。
邵臣的作息对明微来说堪称魔鬼。
他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出门慢跑半小时再回来冲澡。
有几次夜里,明微下决心要和他一起锻炼,并竖起三根手指信誓旦旦,可到了第二天清晨却死活离不开床。
邵臣就笑话她:“你说你有出息吗?”
出息是个什么东西,不懂。
明微懒散惯了,起床气不小,清早或者午睡醒来第一件事就要找邵臣,别的什么都不管,要他抱一会儿,安抚几分钟才会舒坦。
如果睡醒找不到人,她就坐在床边自个儿生闷气,气个两分钟也就没事了。
某天邵臣跑完步回家,意外发现明微已经做好早餐,笑盈盈地催促他赶紧去洗手。
原来她煮了一锅紫米粥,还蒸了豆沙包。
邵臣平时不怎么吃这些甜甜腻腻的东西,但抵不住她殷切的目光,只能乖乖做小白鼠。
不偏袒地讲,并不算难吃。
邵臣捧场,想起她以前吃东西乱七八糟,什么时候醒了什么时候开饭,毫无规律,胡乱折腾,于是忍不住督促了一两句。
“紫米补血益气,对脾胃有调养作用,你胃虚,早上喝这个比牛奶要好。”
他说着自然而然记起让她做胃镜的事,正欲开口,明微仿佛知道他的意图,立马舀了一小勺粥喂到他嘴边:“乖,先吃饭,不说话了啊。”
邵臣目光淡淡地看着她。
明微吐吐舌头。
接连煮了三天紫米粥,邵臣帮她改良做法和步骤,卖相与口感都可以拿出去见人了。
他们同居住在一起,每天无非就是柴米油盐,相互作伴。
明微喜欢玩拼图,邵臣陪她坐在地毯上摸索拼凑,不用开电视也不用听音乐,两人安安静静地,专注着,一个下午恍然过去了。
某天邵臣出门办事,明微想着中午随便应付一顿,于是烧开水泡方便面,从电视柜下面找到一本书,拿来盖泡面。
很厚很厚的小说,分上中下三册,估计超过百万字。
明微不是阅读的料,很久没有翻过实体书,更别提这种能当凶器的大部头。
她随意打开上册,瞥两眼,没想到被开篇吸引,竟然看了进去。
开头讲祖父埋怨初生的孙子长得丑,母亲忙把孩子抱过去,说,我的小乖乖,你多难看,你多难看,我多疼你。接着祖父又说,丑也没关系,只希望他将来做个好人。
明微不知道为什么被这个吸引,慢慢钻进故事。邵臣回来见她躺在沙发里抱着书,乌黑长发衬得巴掌脸白皙,薄被搭在腰下,文文静静地,神情投入,认真的样子很美。
邵臣没有打扰她,自顾回卧室换衣裳。
那天明微兴致浓烈,立下豪言壮语,要用一周时间把三册全部啃完,邵臣觉得佩服,话虽如此,事实上她放下书以后就再也没拿起来了。
邵臣哭笑不得,三分钟热度,这才是她。
——
明崇晖的息肉手术很成功,人虽然在医院,但由于许芳仪的告状,他什么事情都没落下,出院之后找时间给明微打了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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