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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第1页)

第129章

“嗯……”

“嗯嗯嗯。”

钟离珺吃五花肉时发出的怪音并未引起他人的注意,原因很简单,热炕头酒馆中绝大多数客人都与他一样,发出舒爽的呻吟声,这些人都被热炕俘虏了。

这就是在寒冷的冬天蒸桑拿的快乐吧。

钟离珺就不同了,五花肉的烹饪方式,他是看不上的,高长松都不算完全的厨子,他的手艺在钟离珺眼中称得上粗陋,哪怕是顺德楼的厨子对火候的把握也不够精湛。可有一点是能打动钟离珺的,那就是高老庄特产的阉割黑猪。

这劲道的口感、喷香的肉汁,不说让他欲罢不能,也耳目一新了。

唇舌间流淌的滋味让他深感这趟乌斯藏之行很值!

正当他想点个十二块五花肉深入品鉴时,杨晨风尘仆仆地踏进酒楼,他脖子上依旧围着从高长松那得来的羊毛围巾,却因这些时日都不曾摘下此物,又被高长松千叮咛万嘱咐“不能水洗”而有些灰扑扑的。

哎,还是黑围巾好啊,脏了都看不出……

招呼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哟,小郎君,那围巾还没卖啊!”

“不是说有大唐来的商贾以百钱求购吗?”

“十二郎那的毛袜,你可得了?”

“我再点块东坡肉,可否让我在炕上多呆一刻?”

大半问候竟都是冲着围巾去的。

再仔细一看,杨晨的穿搭跟先前又不大一样了。

这天虽不说天寒地冻,也绝不能让人如魏晋名士一样宽袍广袖、穿着木屐到处跑,眼下每日最低气温已到10度以下,正处在深秋与初冬的交界处。

不见大街小巷上的人已穿上纸裘、皮袄,这年头的衣服不如后世保暖,除非是那些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否则都穿得里三层外三层,臃肿得很。

杨晨就不同了,大袖子随着他走动一摆一摆,一缕风透过洞开的大门,钻入他的袖中,那没什么重量的绢丝被风扬起,看着多潇洒。

就这样还不够,杨晨慢条斯理地解下围巾,似准备让他多日不见天日的脖颈呼吸新鲜空气,谁知毛线下还是毛线,毛衣的高领笼罩杨晨的细脖子,那领子还颇为时髦地向下翻折。

他做作的展示顺利吸引了在场人的注意力,也不枉杨晨特意跑进酒楼,就为展示自己的新毛衣了。

眼尖的食客也不吝啬于几条称赞,不知是故作惊讶还是真的很惊讶:“哟,这件衣服不会都是毛线制成的吧?”

杨晨鼻子都要翘天上来:“那是,这衣服在乌斯藏都是独几件,要不是我跟十二郎友情深厚,他怎会卖给我?”

他又“不经意”透露道:“那些波斯商人也对他的毛衣很感兴趣,特意去拜访高老庄,买大小件,想来再过段时日,咱们这的毛线衣物就会像产自高老庄的白酒一样,进入长安,被那些士族的郎君抢购一空了。”

这他讲得不夸张,来自乌斯藏的酒在长安被炒上天价,只要是爱饮酒的文人墨客、达官贵人,都知道乌斯藏的高十二郎善酿酒。

当然,也有人听过一些奇怪的传闻,比方说他擅御兽之类的。

后面说不定会传出“高十二郎擅织毛衣”之类的传闻。

*

毛衣的走红在唐代是一定的,人都不喜欢臃肿,尤其是吸收了胡人精炼衣物的唐朝人。

想想就知道了,大花棉袄穿上去有多笨重,这年头的丝绵保暖性还不如棉花呢,比起让自己胳膊肘都不能肆意弯折的唐代秋冬袍,毛衣真是轻便了不知多少倍,而且毛衣多贴身啊,穿着好看、帅!

羊毛围巾只是高长松的试水作,真正让他打响名头的是毛线袜。

其实高长松一开始想织手套,然而手套,也就是这年头的手衣,真不怎么受欢迎,原因是唐宋衣服袖子都大,人手冷就干脆把手缩袖子里,哪需要手套多此一举。

相较之下,毛袜就比较实用了。

在古代,毛袜不叫袜,叫“足衣”或者“足袋”。

足衣的历史比较扑朔迷离,传说中早在周代就有了袜子,然而在正经考古中,西周时期真没有袜子。

汉代人都是有履无袜,人均赤足,进室内都要先脱鞋。

新灵气时代  掌印太监的废公主  重八家的傻儿子  公开[娱乐圈]  替嫁  吊车尾我,竟成了求生游戏的大佬  穿书后我成了皇后  嫡姐咸鱼后我被迫上位了  卦师门主只想摆摊  网游:重生在藏剑山庄当老六  裴太太死遁后,颠批父子哭着求原谅  怪物女王  重走科举路  网恋别用假照  快穿之清纯炮灰养成记  柯学恋爱讯号  他们都想攻略我  穿成顶流的隐婚妻  遇光  莺莺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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