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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越说:“出门的时候穿的是蓝外套,回来变灰外套,是以诚,莫不是你背着我勾三搭四去了?”
以诚哈哈笑起来,揽过千越道:“越越,别哭。伤口包得吓人,其实没什么,也不太痛。”
以诚把额头与千越贴在一处,说:“越越,别担心,什么样的沟沟坎坎,咬牙坚持下来,没有过不去的道理。”
千越说:“这么大的事儿,怎么可能瞒住我?做什么不跟我说?”
以诚说:“越越,我不是成心瞒着你。只是,有些事,我能一个人担就担了。不想让你再…”
千越说:“你把我当女人了吧?”
以诚说:“越越,我不告诉你,不是因为把你当女人。”
“那你当我是什么?”
以诚说:“你呀,你是我眼睛里的苹果。”
眼睛里的苹果。
Theappleofmyeyes.
以诚一直坚持跟千越学外语。前些日子,千越教过以诚这句话,告诉过他字面的意思和实际的引申的意思。
许久以后,千越依然能清晰地记得,他说这话时的神情。始终就在他的眼前,仿佛伸出手去就能触碰到,仿佛下一秒就能成真,仿佛抓住了就永远不会远走。
你是我眼睛里的苹果,千越现在想起来还是会不自觉地笑出来,那是那个有点木讷的老实人这辈子说过的最甜蜜的情话了吧。
这事儿以后不久,以诚的母亲真的病倒了,住了有半个月的医院。以诚一直忙前忙后,夜里几乎都是他在陪床。
千越偷偷去过医院两回,只站在病房楼下的角落里,也不敢上去。
有一晚,以诚陪床,很晚的时候接到千越一个电话,问他有没有睡,问他累不累,问他明天能不能回家,似乎有许多许多的话,想在夜里这一通小心翼翼的电话里一一道来,说出来的,却不过是些淡的话,琐碎的话,从深切的思念的边缘怅然划过的话。
如果以诚走到窗边,拉起窗帘的话,他会看到,千越站在角落里,站在夜寒露重的花丛间,看着他的窗口,但是千越始终没有让以诚知道。
母亲出院的第二天,家里提出让父母搬到以诚这里来住,离鼓楼医近些,母亲的病还需要复诊。
家里人,不再提到沈千越三个字。
千越搬出了以诚的家。
以诚替他找好了房子,帮他把东西收拾好。那一样一样的,曾经也是以诚给打的包,那时候,他是那么快乐地把越越接回来,以为可以长长久久地住下去呢。
千越看着那两个大包一个大箱子,微笑着说:“来的时候就只一个包,忽然地就多出这么多的身外之物。”
以诚蹲在他身前,拉了他的手指一根一根细细地捏,一边说:“越越,钢琴,我不给你搬走。我等着你回来弹给我听。越越,你要记得,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是咱们两人的家。你要记得哦!”
千越胡鲁一下以诚短短的头发说,“我记得。”
以诚替千越找好的房子,在三站路外。是一个新建的小区,小小的一套,一房一厅,倒是装修得挺齐整的,各样电器居然也都是全的。千越说,房租自己来付,以诚笑道:“成。你交给我好了。反正你不认识房主,我替你交。”然后他说了一个数,千越笑起来,“哦,我可是捡到便宜了。”以诚呵呵笑过。搬来的那一天,以诚执意替千越把一切都收拾好了才走,眼看着天黑下来,千越催了他好几次,以诚就只是不走。
走的时候,千越把他送下楼,以诚又把他送回小区,到了第二趟,千越说什么也不走了。笑着说:“再送下去,可就天亮了。”
黑暗里,以诚也看不清他的脸,只看见他笑起来时露出的一点瓷白的牙。
以诚突然地凑上来,在千越的脸上重重地吻下去。
那是他们第一次在室外接吻,四周全是暗色,但倒底是一个吻,与其他恋人们一样,约会结束分别时恋恋不舍的一个吻。
第二天,千越发现有一份重要的稿子丢在了以诚那里,千越回去拿的时候,发现母亲居然已经过来了。打了个照面,彼此都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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