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2章前任
余欢大学是在首都读的,距离这里千余公里外的北方。
要问为什么——余欢从小到底都没出过F市,一直想走远一点看看,而老师正好推荐了首都的学校。
和一般女生无甚差别的大学生活:学习,参加社团活动,捯饬自己,谈恋爱——
余欢的初恋是大二的时候开始的。
对方和余欢同一个社团部门,读文学专业,是学长,也是余欢宿舍里时常被室友们谈论的对象。
一开始余欢和其交流不多,体会不到室友们为其痴迷的原因——尽管对方长了一张不错的脸,辩论也很厉害——但听室友们谈论的多了,她竟也渐渐认可了对方的优秀。
于是当后来学长开始追求她,室友也被收买了各种助攻——余欢便在半推半就中和其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关系之初,余欢并没有多喜欢对方,但女人似乎都难免俗,总会因为感动,而对一直陪伴自己的人产生依赖和爱意。
等到毕业时,余欢已经决定留在首都了。
男友也是外地人,对方的父母一直要求对方回去,并托关系给他安排好了不错的工作——
男友虽然因为余欢决定留在首都,但坚持了两年后还是放弃了。
因为生活的压力,因为同居后显露的越来越大的观念的差异,因为彼此忙碌对感情的疏于打理,还因为余欢薪水逐渐超越男友,对方自尊开始微妙的失衡——
男友最终决定回老家接受父母的安排。
分手是双方认真交流后的理智决定,但分手的后劲又是巨大的。
哪怕当时余欢不觉得有什么,哪怕理智知道关系已经结束了,可大脑某些区域还是不会不由自主地活跃,让她不由自觉的想联系对方,一遍遍回忆和对方在一起的事情……
物是人非让人煎熬。
余欢在首都继续坚持了半年,最终在一场大病中,因为父亲的一句“回来吧”,而选择了回到现在城市。
比起首都,这里气候更好,离家更近,同样是国际大都市,不愁工作的发展;也有不足——这里没有法律界的校友,没有积累的人脉,几乎等同于重新开始。
但好在余欢入学早,毕业后工作了两三年,也不过刚满二十四岁。
她还能吃苦,学东西也很快。
她找了一份新工作,重新忙碌起来,而新的恋情也在不久后接踵而至。
余欢的第二任男友——说来老套,是相亲认识的。
余欢一开始只当应付长辈,尽管对方样貌收入都还不错,但她始终对她提不起心动的感觉——好在对方没有展现出急迫的目的性,只说当个朋友互相了解,余欢也就同意了。
我追回我的竹马啦 送情 东京湾 含章可贵 [延禧攻略]尔晴 做个人吧 青青陵上柏 叶罗丽:你的一生,本就应烟花一般煊烂 穿成那早死的反派大嫂 洪荒:悟性惊人,推演大道法 蓄谋春日 一饱“俨福”篇 [陆小凤同人]君问归期 凡人修仙:开局获得一座仙府 她只好继承皇位 【综英美/Jason中心】这个世界没有红头罩 以她为例 胆小鬼 放生一本闲置书 雪尽春和
阮觅嫁给了南阳侯府的次子顾云暄,可是这位侯府次子不仅混账,还被阮觅发现他有一朝显贵就要降妻为妾的心思。阮觅怒,不顾众人反对坚决和他和离了。可是和离不过三年,顾云暄突然就成了元后嫡子,还登基为帝了...
经营一家氪金游戏公司的刘致远回到了1985年。这个年代没有大家来找茬,宠物连连看,松鼠大作战,电子鸡,口袋精灵,魔法门之英雄无敌,跳舞机,暗黑破坏神,星际争霸,魔兽世界,cs,英雄联盟一部部经典大作,提...
女朋友嫌林云穷,跟着富二代跑了,结果突然冒出个首富外公来跟林云相认。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跟我相认,我就是饿死,死外边,也绝对不会跟你相认的!叮,银行卡到账一亿!嗯,真香成为富三代后,林云渐渐明白一个真理,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试读三章,不精彩你砍我)...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