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眉间有忧色,叶凭风宽慰道:“修罗琴的蛊虽烈,只要不伤及肌理,就还有回天之力,你不必太过担心。”
“得亏不曾深及肌理,否则二公子今夜就不是侍疾,而是守灵了。”
珠帘一动,玉桉扭着纤腰出来,见了叶凭风,眼前一亮,将帕子按了按鼻两侧浮粉,娇滴滴地问:“哟,这位公子是谁,怎么以前从未见过?”
叶凭风不动声色退后半步,抱拳行礼:“在下临洮总兵,观澜的兄长叶凭风,见过姑娘。”
玉桉眼波如流,从他俊朗的面容上一划而过,走向旁边的叶观澜。
才摊开手里的东西,叶凭风当即警惕地抬起长剑,玉桉皓腕轻旋,轻松与他过了两三招,巧笑着:“公子何必这样紧张,这枚九目天珠已经我手,将蛊心全都剃掉了。想着二郎大约留它还有用处,所以专程送来罢了。”
一声“二郎”,叫得叶凭风不觉侧目。
然而叶观澜的心思全不在这上头:“他如何?”
“放心,诚如大公子所言,蛊不及肌理,人就死不了。他那么个心痴意软的人,为着不叫你抱憾终身,也不能这么死了——大公子,您说是不是?”
罗帕甩到脸上,迎面扑来的红粉香气搔得叶凭风鼻翼发痒。
他从玉桉的话里咂摸出点味,看来,耽于锦营花阵的并非自家弟弟,观澜跟这女子相熟,全因陆依山陆督主的缘故。
叶观澜脸颊泛红,忙不迭转移话题:“这当真是九目天珠?”
叶凭风闻言也走过来:“我听父亲说起过,天珠乃番地特产,原就难得一见,九目天珠更是如凤毛麟角。咸德三十四年,高僧了空朝觐时曾献上过一枚,被先帝爷当做秋猎的彩头,赏给一众皇子。”
咸德三十四年,围猎的头筹
叶观澜还在回忆,叶凭风已经说出了口:“是汉王。”
说起汉王刘狰,他乃先帝第三子,其母出身微贱,偶得幸于先帝,诞下皇子后没多久,便因新添下红之症而黯然离世。
到死都未能有一个名分。
生母不受先帝待见,刘狰的处境可想而知。他十岁以前都养在掖庭,跟着冷宫里的侍卫习练拳脚。
咸德三十四年,是他行冠礼后,第一次以皇子的身份参加秋猎。
叶凭风麾下有老将曾在御前当过差,酒到微醺时,兴致勃勃地说起,汉王当年第一次围场行猎,挥刀挺枪杀得那叫一勇猛,草间走兽几乎被他掳劫了遍。
后来通算下来,汉王所得猎物比其他兄弟加在一起,还要多出一倍不止。
在场文武都被这个初出茅庐却彪悍难当的三皇子深深震撼了,唯有先帝拊掌大笑,遵诺将那枚世所罕见的九目天珠赐给了他。
随即又用不大,但刚好能让在场多数人听见的音量,对左右说:“瞧瞧,人屠之子,逐利若斯,当真是本性难移。”
话中带着不加掩饰的轻蔑,众人看向刘狰的目光瞬时变了。
三皇子的母亲,不仅出身低微,还是市井屠夫的女儿。
先帝一句“人屠之子”,将刘狰最难以启齿的隐秘,赤条条扒开了放到台面上,供人肆意取乐。
到此,所有人都明确了一件事,就算三皇子将围场里的猎物罗掘一空,也决计与那个万人之上的尊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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