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茂差点从沙发上站起来。
“陆馨雅根本不是那种范儿好吗!我就不信了,她再深藏不露,还能有白光那样的嗓子,那样的野性!”
“我跟你说哥,你是没看见,白光在舞台上唱摇滚时,真的和小野猫差不多,台风热辣奔放,老带感了!”
丁猛掐熄了烟头。
“你他妈就知道小野猫小骚猫的,要我说,你是被她那股妖劲儿迷昏了头!”
他伸了个懒腰,身上还存留着按摩后那股奇怪的酥爽。
嘴里怼着叶茂,心里却莫名浮现出白简的脸。
小野猫?
不知为何,那张看似淡漠的脸,倒确实能让自己莫名联想到猫的狂野。
或许,是因为他点穴时那柔中带刚的‘野蛮’手法吧。
丁猛眨了下眼睛,努力将白简的影子在脑海中按捺下去。
“叶小茂我跟你说,在音乐上我是不如你专业,但是在生意上,你哥我肯定兜你八百个圈。”
“陆馨雅到底是想增加炒作热度,还是真的喜欢摇滚,我觉得可以先不去考虑。现在要琢磨的,是陆馨雅真正的实力有多少。”
叶茂皱着眉头,示意丁猛继续说。
“我觉得,我们需要做一个对比,来衡量那个白光和陆馨雅的实力到底谁更强。”
丁猛又点着一根烟。
“而这个实力,一定要是两个人的综合实力。”
“说的简单一点儿,如果陆馨雅唱歌能打70分,但她的影响力80分,她的综合实力就能达到150分。而白光唱歌打100分,其他影响力只有30分,那她其实就输给陆馨雅了。”
叶茂登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按你这么说,那还用比吗?陆馨雅现在红透半边天,白光却只是个酒吧歌手,有可比性吗?哥,你要是不想拒绝陆即安你就直说,别弄这么复杂!”
丁猛瞪了他一眼,“听我说完。”
“我刚才说的结果,绝对符合市场规律和客观现实。毕竟你要做的是个商业乐队,不是自己搞着玩的东西。”
“当然,你也不用急着炸毛,我说了,如果陆馨雅唱歌能打70分,她的综合实力自然排在前面,但是如果她五音不全,唱得一塌糊涂,她是陆即安的女儿也好,还是红人也好,都没用!”
见叶茂对着自己眨巴着眼睛,丁猛笑了笑。
“你哥我虽然是个商人,讲究利益至上。可是我也明白音乐这玩艺儿不能光用商品的角度来衡量,也得讲个情怀。所以我认为把两者结合到一起,谁的综合实力强,你的‘捍卫’乐队就用谁,怎么样?”
叶茂脸上满是犹豫和烦闷的神情。
丁猛明白并理解他此时的心情。
一个是合拍的、自己喜欢的歌手;一个是可以给乐队带来巨大流量的当红明星。
换作谁,都肯定会有一个矛盾的过程。
片刻之后。
叶茂:“哥,那你问问陆馨雅什么时候有空,我再把白光约来,大家排练同样的歌,比一比!”
丁猛:“这样不太好吧,让陆馨雅以这种方式出场,以她的身分,你让那个白光该怎么想你?”
叶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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