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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利钧冷声道:“犯病了吧,他可能觉得我喜欢他男朋友,做样子给我看呢。”
张与加惊讶的张大嘴,不合时宜的问:“你喜欢…林平啊?”
“不喜欢。一点也不喜欢。”
窦利钧转身就走,张与加跟在他身后,没有眼力见的问:“你也是那个吗?天!我怎麽就没想到!但是你很高耶,得有一米九四?那你…”
窦利钧不耐烦的看张与加,张与加轴的非要问出最后一句,“是1吧。”
他的脸蛋太具有欺骗性了,光看脸,谁能想到他有这麽高。张与加以自己弯了这麽多年的经验来看,认定他很有市场。
“你说呢。”
张与加撇撇嘴,暗道我不说,一边八卦道:“你真的不喜欢林平吗?你要是不喜欢林平,韩元就干嘛那样看你。”他绞尽脑汁,最终拍手道:“不会是…韩元就喜欢的人是你,为了让你吃醋,所以才抱林平的吧?”
窦利钧:“为什麽一定要是喜欢?”讨厌不行吗。
“他那样看你!”张与加激动道,“他用带着鈎子的眼神看你!那个眼神里要是没点爱恨情仇,我今晚就去跳黄河!”
第67章
因为张与加的话太离谱,窦利钧当晚没再跟他讲一个字。
韩元就考试跨了两个市,星期五的晚上就走了,林平送他到火车站,他头也不回的检票,林平有些茫然,他连再见都没说。林平总是体谅他,沖着他的背影喊好好考试,回来我接你。韩元就背对着他摆了摆手,人转瞬消失在楼梯口。
他走后林平就不往他学校去了,新开了一个羽毛球场地,邀请林平去训练,林平到的第一天,就有人给他送了副球拍,说是赞助商给的。林平拿出那副牌子,只觉得轻盈,端详间看到球拍上镭射了四个字。
旗开得胜
林平对着这四个字看了很久,太像韩元就在书信里用的字体了,简直一模一样。林平神经质的环顾场地,尽管他知道韩元就已经在外地开始考试了,但他还是下意识的寻找。这里只有三两人,他没看到他想看的人。
“这个,都有吗?”林平指指旗开得胜,问工作人员。
“没有吧,这儿居然还有字啊。可能是私人订制吧。”
林平从书包里拿出一罐信阳毛尖,那茶还挺好的,林祖胜买来送人的,林平先替他送出去了一罐。“麻烦,帮我把这罐茶叶转交给赞助商吧。”
“嗨,没必要,人赞助商送的可多了,又不止你一个。你心安理得的收着,茶叶拿回去给家里长辈喝就行。”
林平低头,他摩挲着那行小字,说:“我想送,麻烦您帮我转交一下吧。这个字…很像我朋友的字。”
窦利钧收到那罐茶叶,听别人转述林平话的时候,嗤道还朋友,什麽朋友,男朋友吗。尽管如此,他还是把茶叶收起来,不许任何人碰。
林平去训练的那个场地只有一条路可走,因为场地不小,黄金地带租金都贵,所以当初的选址稍微偏了点,那片儿天黑了以后,就指着柏油路的路灯照亮。那一排的路灯都坏了,应该是线路没拉好,林平第一天回家是摸黑回的。
他胆子大,走漆黑的路也不害怕,只要不是密闭空间,他都不会往那方面想。他不知人是不是都会有一种倾向,走夜路爱自己吓自己,没事找事做。那条柏油路并非一路笔直,最起码有两个弯,这使林平走在黑夜中总有种拐角会冒出来东西的错觉。
街的一旁是五金杂货铺,到了夜里便大门紧闭,百来米的路,就有三家卖五金的,他始终想不明白集聚效应下的人们靠什麽赚钱,运气吗?另一侧则种满了杨树,城市里的杨树不高,也有可能是拥挤的街道和水泥限制了它们的生长,饶是如此,林平走在那条蜿蜒着杨树的路上并不会擡头看。暗夜增长了它们的气势,它们伸展的枝桠和粗壮的树影在婆娑中宛如鬼魅,林平步子迈的大了些。他有些屏息,不由自主的走得快。
等绕过了一个拐角后,他松了一口气,扯了扯肩上背的羽毛球拍包。他嗤笑自己的小题大做,干嘛自己吓自己。然而待他一个转身,冷不丁听到远处石子滚落在马路上的窸窣声,一切都变得怪异了起来。他顿住,问道:“谁?”
墙角响起打火机滚轮的摩擦声,林平望过去,只看见模糊人影和在黑暗之中明灭的猩红的烟。有一分钟,林平都没有动,他不知道来人的意图,他攥着包带,警惕的想,球拍可以充当他的武器。只要他足够快。
事实证明,人在过度紧张时真的很容易胡思乱想,林平静默的看那人抽完了一支烟,直到火星暗下去,林平才回过神,急促的朝光亮的地方走去。拜托,他才是别人眼里那个神经病吧,人家只是抽支烟,倒把他紧张成什麽了。
翌日,路灯照旧没有修好,兴许是这一带居民少,没人报修,所以进度便缓慢的不像话。林平又走上那条道,他本来想拿个手电筒的,白天念了两回,一到打球就什麽都给忘了。
路上依旧没有人,林平只管埋头走路,刚到拐角,他就闻到一股烟气。他看过去,角落里只有一点萤火般的红。又是那个人,又在这里抽烟。林平不做过多停留,加快步伐从他跟前路过。林平看不清他的脸,只知道那是一个男人,抽烟抽的很慢。
第三天,林平照旧在这条黑不隆咚的路上走,不出意外,那个男人还在那个位置抽烟。林平摸了摸包里的手电筒,他没开。不管是照路还是照别人的脸,都会让他觉得奇怪。莫名的,林平再走这条路,远不如第一次那麽心惊肉跳了。也可能是他知道这条路上还有另外一个人,有人作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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