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草地上跑来跑去,很热闹,排队的人自然不少,看来是真的很有名。
时筝挑了两个牛角面包,一杯咖啡,没有位置坐了,他犹豫了一会,走向了一处稍微空旷的草地。
像当地人一样坐在上面,享受着阳光和微风。
咖啡很醇,面包松软,里面有热腾腾的奶酪。
如果错过了这样的风景,一定会很可惜。
时筝想。
他看着颜色鲜亮的招牌和低语的人群,有个子高的少年从面前走过,像是白鹤一样的t恤被风吹起,也许曾经叶津渡也从那里走过,他和朋友交谈,脸上是什么表情,是微笑的,还是大笑。在这种和煦的阳光下,他一定像是笔直的白杨一样惹眼而充满活力。
时筝垂下眼,因为长久的面对阳光而产生了短暂的视觉盲区。
身边都是外语的交流环境,让他有种身处人群却仍然茕茕独立的孤独与自在感。
“sir,wouldyoumindassemblingthetable?”
有人从身后搭讪。
时筝诧异地抬头,那青年替他挡住了阳光,光线从他背后而来,将他手臂上的绒毛都染成了金色。
那只手上带着一只复古的机械表,手腕骨节分明,手指修长。
时筝顺着手往上看,就感觉到眼睛被蒙上,那人似乎矮下身来,在他的嘴唇上犹如鲤鱼甩尾般轻点。
似乎还舔走了什么。
“甜的。”
那人用中文说道,嘴角勾起,眉眼带笑。
明明是咸奶油……
时筝楞了一会,直到嘴唇被碰过的地方感受到了风的凉意,才问道:“……要是我不来呢?”
他大概猜的出来,眼前的人也许是坐了十几个钟头的飞机,都没有休息,来到这里,为了什么呢?
叶津渡坐下,很自然地回答道:“那我就去找你。”
他气定神闲,仿佛将时筝看得透透的,如果时筝将他看得重要,那么一定会来,如果时筝不来,不过是说明他做的还不够多而已。
叶津渡想要把时筝从深渊里拉出来,剥落对方的防备和孤独,但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代价就是,时筝会变成他的软肋,而他必须要成为时筝的铠甲。
第63章大头症和小王子
时筝这才想起,叶津渡在电话里早就将自己的行踪摸得清清楚楚,一点也不怕找不到人。
但是他根本没有想过,对方会真的出现在这里。
时筝笑起来,笑容里带着揶揄。
原来有钱人谈恋爱是真的可以这么任性的,也难怪电视剧里常演着男主角可以为了追求所爱的人一掷千金。
穿成侯府假千金 网恋主播竟是女装大佬 社恐炮灰原来是万人迷 奶爸掌门的沙雕日常 动物园聊天群 穿到豪门花大佬钱续命 穿进影帝的狗血剧本 时空位面穿越 万人嫌重生后竟成了九爷的金丝雀 玫瑰挞栖见 八十年代之娇花[穿书] 七芒星 绿茶美人[快穿] 人设不能崩[无限] 氪命修行:从锦衣卫开始长生 我给残疾大佬送温暖[快穿] 总裁,求你饶了我! 杂交灵植王:开局杂交豌豆向日葵 这个反派对主角是真爱啊 万人嫌渣完万人迷后揣崽了
洪武二十四年,大明朝嫡子嫡孙朱允熥落水身亡,穿越复活。朱允炆庶子也敢图谋大明皇位。蓝玉大将军是朕最信任的舅爷。锦衣卫权柄过重?那就接着扩编!皇城门前,百官叩阙陛下,燕王乃反贼也!朱允熥嗤之以鼻反贼?不!燕王乃是朕的征北大将军!江山,美人,朕全都要!朱允炆滚一边去!...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
重生花样年华,玩转市井豪门,携手逆袭人生,共揽一世风云...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
(日更一万)杨青叶穿越了,成为筑基仙族杨氏的一个双灵根修士。他开启丹道空间,无代价学习炼制丹药,炼制筑基丹结金丹带领杨氏仙族成为最强仙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丹道仙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