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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宵回想一下,晚上来买东西的顾客不少,类似这种打扮的也不少,这条街有许多俗称‘野鸡’的街妓,就是这一群人了。鸡多了,生意也不太红火,一个晚上干站着过于无聊,加上雷宵长得又很顺眼,确实有不少人挑逗过他,比如扭着腰在他店里假装摔倒等他扶的,买了香烟凑过来让他帮着点着的,泡了面故意说烫手让他帮忙端的……雷宵懒得自己都恨不得有人帮他喘气,哪有这等助人为乐的好思想?
先别说他的身体已经没有这方面的感觉了,就是心里上也看不上这些人,他以前可是杏林街的第一名医,大家闺秀中意他的人也有不少,就算是一样的妓女,一两百年前那些妓女也比现在含蓄的多,雷宵觉得自己的思想在僵尸中应该算的上开明的了,互联网他都能接受,但放荡的女人还是接受不了。
不一会刚才吃面包那女孩就被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头子拥着进来,买了一盒保险套出去了,她尴尬的看了雷宵一眼,雷宵仍旧没有表情,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难道会有人智商低到误会你是正经人不成?
天色微明,眼看着又是一夜混过去了,雷宵从来不看墙上的挂钟,时间对他没有任何意义,每一天都是分子,然而那分母是无穷大,所以别说是一天,即便是一个月、一年、一百年、一百万年……在数学概念里也仍然是无限小。雷宵曾经在威尼斯看过被水泡的生癌症一样斑驳突起的石雕,常想,现在海枯石烂也不用很久了,会不会最后物种灭绝了,可以称得上永恒的东西只有他?
白班的店员来替换他了,雷宵没有地方去,却也只能懒洋洋的站起身子往外走,走过街道转角,远远的看见一个十几岁、混混打扮的男孩在一个女人身上狠狠的踢,他抓着那女人的包叫:“放手!你个婊子!放手!”
那女人勇猛的和他厮打,然而不敌男孩的力气,终于被他抢了去,她使劲哭骂:“还给我,那是我的钱!你还给我!你丧良心的,对得起妈妈吗?”边哭边叫,声嘶力竭,眼泪把眼影膏冲出两条黑色的通道,直直的挂在脸上。这一回头,雷宵却认出来了,就是拿一百块脏钱来买面包的那个街妓,叫什么来着?莎拉还是莎莉的。
她转头看见雷宵,立刻尖叫:“抢劫啦!救命啊!先生,有人抢劫,你救救我!”
雷宵皱皱眉头,懒得动弹,那个抢钱的混混却转向他,骂道:“你他妈的少管闲事,否则老子宰了你!”
雷宵‘噗哧’笑了:“有劳,那我可要谢谢你了。”
小混混愣了一下,那女人使劲往回拽她的皮包,小混混挥手不耐烦的给了她一拳,拿着包就走,到雷宵面前的时候挥了挥拳头,雷宵漫不经心的看了他一眼,雷宵身材高大,那个小混混还只是少年,打量着觉得自己不一定能打过,撂下一句狠话就拿着包走了,留下那个莎莉还是莎拉坐在地上呻吟,大概是脚扭伤了,只见她握着脚脖子使劲揉。
她坐在地上,雷宵能感到她灰心沮丧的要死,整个人都几乎缩小了。然而只是一瞬间,她深吸一口气,张嘴笑了,道:“还好还好,我还有一百块在鞋子里他没看见。”眼泪将她脸上红的黑的混成一团,连擦几下,反而更脏了。但是笑容已经在调色盘一般的脸上绽开,竟然还挺开心。
大概是她笑起来眼睛像那个人,雷宵有些说话的兴趣了,他问:“伤哪里了?”
那女孩连忙又笑起来:“没事没事,就是扭了一下,不要紧!还好没有抓破脸。”
“你……包被抢走了,要不要报警?”
“别!别报警……他是我弟弟……”
“什么?”雷宵这下可吃了一惊:“弟弟?亲弟弟?”
女人耸耸肩膀,点头道:“是啊,亲弟弟,他赌钱,欠了高利贷!”
“以前还挺聪明的,被人带坏了。家里就这么一个男孩子,都宠着他,不过抢走了我妈妈看病的钱以后,妹妹和妈妈都不愿意认他了,开始我还会给他一点吃的,后来……也顾不上了。”她撇撇嘴:“他没钱了就去偷,为这个都进了三次局子了,都因为年纪小,又放了出来。还好他不敢抢别人,只敢抢我的钱,要是抢别人能饶了他吗?我听说抢劫可比偷严重多了。”
她使劲站起来,大概脚疼的厉害,一沾地就呻吟了一声,她又冲雷宵笑笑,道:“真谢谢你啦。”
雷宵微微一愣,谢什么?他就是顺路走过来,看着她被抢,什么也没有做。
“今天要不是你,我弟弟不会那么快走,说不定会来找我鞋子的,以前我藏鞋子里的钱也被他找到过。”她又笑了:“他知道我差不多这个时候下班,经常在这等我,我又没什么地方可以藏起来,要不是我妈妈生病实在要用钱,我也不会一点也不给他……”
“你爹也不管他?”
“爹?哦,我爸爸自己整天喝的醉醺醺的,上次弟弟回家,他都不认识了,还以为是来追求我妹妹的小子呢。”莎拉又笑了:“还好我妈妈和我他还认识。”
还好还好,看来这个女孩的口头语就是还好。雷宵打量着她,爸爸酗酒妈妈卧病,弟弟学坏自己是野鸡,穷的五块钱的方便面也舍不得吃,还好?你到底哪里还好?雷宵摇摇头,转身走了。
身后传来那女人的声音:“谢谢你!我明晚上就还你的面包钱!”
第二天晚上她没有来,连着好几天也没有看见她,雷宵也不在意,他原本没有指望一块五毛钱的欠账能收回来。直到那个戴着耳环的女人进来买东西,他随口问了一句,那女人嚼着口香糖说:“莎莉啊,脚脖子肿的有足球那么粗,根本下不了床,我劝她去医院看看她还舍不得钱,你要想做她的生意,我可以带你去她家,不加你租场的钱了。我和她是好朋友,不会骗你的。”
好几天还没有好,雷宵皱皱眉头,道:“应该是伤筋……应该是韧带撕裂,还有组织液渗出淤积。你让她去药店买两块钱的蒲公英熬水喝,剩下的渣滓外敷,记住,要热敷!”
“切!你是医生啊!”大耳环不屑的白了他一眼。
雷宵一愣,随即暗暗苦笑,自己真是职业病了,一百多年过去了还忍不住开药方。
他很快就闭上嘴,收自己的钱去了。可是没几天,莎莉就拖着脚走来向他道谢了,她脚脖子已经基本消肿,虽然还有一点疼,却无大碍,原来那个大耳环‘芭芭拉’还是将雷宵开的药方告诉她了。
说了一会话,两个人也就认识了,雷宵知道她的本名叫阿玲。这是个很普通的名字,让人一听就知道她出身不会显赫。果然,阿玲说家里孩子多,又没钱,自己小学没有读完就退学了,十一岁开始捡垃圾卖报纸帮补家用,开始家里还勉强过得去,后来妈妈病了,爸爸见怎么努力干活也不能养活老婆孩子,索性放弃了。开始使劲喝酒,没有一天不烂醉的,几乎每天早晨,阿玲都要找遍小城,用一辆板车把从垃圾桶旁或者是阴沟旁边找到的爸爸拉回家,一家之主没有收入了,家中境况顿时一下千里,饭也吃不上了,妹妹年纪还小,饿得整天哭,妈妈几次想寻死,阿玲没有办法才走了这条路,那一年她也只有十五岁,算算干这个足有五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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