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喀秋莎见到了她的“妹妹”。
她竟然就在不同楼层的同一个小学里。
她好小只?,只?有五六岁吧?
她好瘦弱,难道?是因为娜塔莎的身体变得虚弱了?
她的头发是黑色的,她的眼睛是灰黑色的——不是紫色——而且她的相貌也和?她和?娜塔莎一点不一样……为什么妹妹会和?我们长得不一样呢?是长得一个像爸爸一个像妈妈吗?唔……可能吧,她不是娜塔莎,不知道?她们的父母是什么人,他们有着什么样的长相。
不管长相如何,娜塔莎只?需看?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她的妹妹来。
因为——
老虎一见到老虎,就知道?这是它真正的同伴啊。
妹妹的身体虽然很贫弱,但是她又真的好强大……她好有精神,好有活力,眼睛明?亮,充满意志!没有人见到她的眼睛后?不会被她的精神所吸引,除非她有意收敛眼中的光芒。
她的强大和?羸弱的身体无关,也和?经常咳嗽的身体器官无关。
她充满激情和?意志,是天生的领袖。而且,和?迄今为止没有展现出异能的喀秋莎相比(如果?不算强大的五感?),她的妹妹是有异能的。从质的层级讲,妹妹的异能比娜塔莎还强。
虽然大家都喊它叫超能力,但喀秋莎觉得它就该叫异能。
大家好像觉得如果?叫了“异能”,这个“异”字在区分她们和?其?他人,是对她们的歧视。而超能力——超越一般人的能力,这是对她们的赞扬和?肯定。
可喀秋莎就是觉得它应该叫做异能。
她还不知道?妹妹的异能是什么,但她看?见了在走廊里妹妹手心里发出的光。
那?是异能。
不用人教,她天生就知道?这是异能。
喀秋莎稍微布局用了些手段就搞到了妹妹的名字。
——感?谢同学们的真诚直白?和?百分百的信任。
妹妹名叫安娜·卡列尼娜。
她知道?这个名字。
托尔斯泰最著名的小说、其?作为小说家的巅峰之作、文笔情节和?思想几近完美、人类小说王冠上位置最高的明?珠——《安娜·卡列尼娜》一书的主人公。
或许,她不记得的父亲就叫托尔斯泰吧。
嗯,她应该叫托尔斯泰“父亲”。
毕竟她也是托尔斯泰笔下的人物嘛,就是身世和?经历凄惨了点——啊,妹妹好像也好不到哪去……致我已故的父亲啊,您为什么不能对您的女?儿们更好一点呢?
简单来说,书里的“她”先是贵族家的女?仆,被少爷□□怀孕后?就被抛弃了。孩子死后?她又沦为妓女?,然后?因为妓女?低贱的身份被污蔑谋财害命。然后?,她凄苦的一生没有迎来最可悲的结局,因为陪审团里有当年的少爷!他认出凄惨的她后?幡然醒悟,为她奔走脱罪,承诺娶她为妻,愿意陪她一起?被流放西伯利亚……在最初的构想里,她应该患病死去,用悲剧让故事更加触目惊心……但父亲心地?善良地?将书里的她改为出于高尚的道?德拒绝了少爷,最后?嫁给了一个可敬可爱的革命者……这该怎么说呢,“她”真的挺惨的……好吧,实话说,是太太太惨了!!!
如果?现实里又出现一个聂赫留朵夫怎么办?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他和?她无关,那?她和?他无关;如果?他和?她如同“他”和?“她”……啊,想想真窒息。
报警吧,诱.奸.未成年少女?,就这种的,枪毙都可以。
马克思负责原谅你,我们负责把你送去见马克思。
对了,还有她们最伟大的本?体。
娜塔莎——
我靠美食,暴富了 快穿从极品恶毒小姑开始 破产买下凶宅后我暴富了 偏执攻对我觊觎已久 傻子才相信爱情 娇养病弱小瞎子[重生] 穿回废土开修仙杂货铺 我在年代文里做纸扎 昏君助我去宫斗 踏脚石他沉迷摆烂[快穿] 穿越之夫子科举日常 今天拿下迟老师了吗 锦衣卫密探夫妻档 皇上,系统不让我爱 死域通天道 强弓劲弩 带着网游去武侠 系统要我拯救气运大佬[快穿] 带着游戏系统穿回星际 木灵根真千金种田爆火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