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追踪
出了沙湾镇,赵朗沿着大渡河径直向西,一路追踪。
他没有购买马匹,也没有取回埋在树林深处的飞碟金属等物品,轻装上阵,迈开大步,施展开前冲步法,徒步追赶。他的身法没有传说中的飞快,但度均匀,保持时公里左右。凭着强的体力,他奔了个多小时才停下来,找了个无人之处,一纵而起,认准方向,避开大路,沿着山脊,御剑飞行。当三个银色盒子磁能量耗尽之时,已合共追出了o多公里。
降下地面,打开银色盒子的盖子,任其补充磁能量。赵朗取出食物和水,填饱肚子,靠在岩石旁歇息。经过几年来多次的摸索,他早已弄清银色盒子补充磁能量所需的时间是个小时,当三个盒子补充了个小时后,天气已暗了下来,他也顾不得继续补充,控制着只有一半磁能量的银色盒子继续向西赶路。
当晚,赵朗夜宿野外。这让他仿佛回到了另一时空野外探险的日子。躺在山上一块巨石上,看着满天的星斗,一轮半月挂在天空,他竟然分不清自己究竟身处宋朝还是在原来的时空。
宇宙还是那个宇宙,地球还是那个地球,人还是那个人,可是空间已变了啊!自己这只蝴蝶会不会引历史的转向?自己的记忆信息里,没有“大蜀王”李锦的记载,也没有脱思麻部入侵大宋的记载,既然那李锦与李波都已死去,那进入大宋境内的这批吐蕃武士和番僧也让他们化这宇宙尘埃吧,让历史回归于本源,让那照明射枪归于自己吧!
赵朗找了一棵大树,在树上休息了一晚,第二天继续赶路。根据他的计算,如无意外,今天便可追上那伙吐蕃人。那伙吐蕃人比他早一天出,有快马代步,一天可走o公里左右,三天可行走o公里。赵朗昨天一天已走了o公里,今天再追赶一天,也可走o公里的路程,即使今天追不上,最迟明天早上便可追上。
果然,到了傍晚,终于在前方公里左右,望见了那一队吐蕃人。
赵朗爬上一山崖,透过激光枪的瞄准器,远远地观察那一伙番兵番僧。连同蔡巴在内,共有六名番僧,扇子山上有一名被自己刺杀,番僧没有那店小二说得那样多达几十个,前后总共也就个,番兵倒是挺多,目测多达oo个。
番兵番僧在大宋境内还是有所顾忌,不敢在镇子或是县城附近安顿,在大渡河边上的山峦,找了一处平坦之地,搭建了三十多个帐篷,就在野外扎营。
赵朗注意到这一伙番兵扎营很有章法,半个时辰,就把帐篷、马厩、炊房、哨岗都分类搭建好,还设了暗哨,一看就知道是精兵强将。
赵朗也不焦急,他打算今晚先把那照明弹射枪抢到手,解除了威胁,再慢慢地把这批入侵大宋的番兵番僧斩杀。
打开三个银色盒子,放在一旁补充磁能量,自己也打了个野兔,剥洗干净,慢慢地烤着,刷着酱料,洒了点好不容易弄到的孜然粉末,一阵香味就在野外弥漫开来。就算在野外,他也不会亏待自己,这习惯在上一时空探险时养成。探险、美食、美酒才是他的最高追求。一旦时间允许,他就会充分挥上一时空自己拿手的野外烤肉技术,一饱口福。
他觉得,品尝了美食,吃饱喝足,再去杀那伙番兵番僧,正好消消食,一举两得。
他喝着在镇子上买来的果酒,又抬头看看远处的营寨灯火,喝着喝着,喝出一别样的味道。这两年,他的酒量随着身体的改造而大大增长,喝这些果酒怎么喝也不会醉,就算那“神仙醉”,他也试过喝斤而面不改色。
天色暗了下来,赵朗把东西都收拾好,扎好羊皮腰袋,背上背囊,摸摸吃饱的肚子,迈步向吐蕃人的营寨走去。
他离番兵的营地有里多,悄悄地沿着山道向前走了一里多,举着瞄准器,见到营地里灯火通明,营地的空地上点燃着一堆堆的火堆,一队队番兵围着火堆,烤着羊肉喝着酒,喧闹之声阵阵传来。细心的赵朗观察到那营地外围明暗哨却多了起来,这番兵纪律之严明可窥一斑。
当接近到oo米左右的距离时,赵朗停了下来,找了个高土坡,在朦胧的月光中,举起激光枪。番兵番僧在搭建营寨时,他已盯住了蔡巴,锁定了蔡巴的帐篷。
透过瞄准器,在火堆光线的映照下,赵朗看到蔡巴那张如磨砂般的老脸。瞄准器对准蔡巴的脑袋,赵朗嘴角轻蔑地笑了笑,正要扣动扳机。
突地,“杀,杀,杀死番狗!”喊杀声突兀响起,皎洁的月光中,十几道黑影从山坡上俯冲而下,直闹那番兵营寨。
蔡巴反应极快,经过扇子山那一役,他已成惊弓之鸟,一有异动即有反应。就在赵朗的惊愕中,蔡巴已向那十几道黑影扑去。夜色中,十几道身影火光亮起,一个个火球扔向了搭好的帐篷。不一会,十几个帐篷便烧了起来,黑暗中番兵不知来犯之人的底细,被那火球与喊杀声一吓,顿时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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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头,蔡巴和两个冲下来的黑衣人已交上了手,火光之中赵朗看到那两黑衣人的身手了得,两柄朴刀火堆的黄色光线中刀影重重,刀声呼呼作响。蔡巴也确是厉害,双掌上下翻飞,在两人的刀影中穿梭自如,僧袍如旌旗般扬起,用力一卷,卷住一黑衣人手臂,僧袍的袖子扬起遮住另一人的视线,突地飞起一脚,正中对手胸膛,把对手踢飞。转头用吐蕃语叽哩呱啦大喝几声,散乱的番兵一下子就列出队形,呼啦啦地向那十几个黑衣人逼了过去。
黑暗之中却听得几声惨叫,几个番兵几乎是同时倒下,一个身材不高,手中握着一根大长枪的黑衣人杀了进来,长枪舞将起来,在月色之下,如同一条追魂的蛟龙……
蔡巴已将与他打斗的黑衣人击杀,转身见那持大长枪的黑衣人一根长枪势不可挡,已连杀七八名番兵,如同杀神一般把成队的番兵杀出了一个缺口。那黑衣人隔着着蔡巴也就二十米左右,杀退面前番兵,直取蔡巴。
蔡巴捡起一柄大刀迎了上去,“当”,刀枪相碰,蔡巴的手一震,大刀几欲脱手,不由大吃一惊,对手身形不高,力道竟如此之大,忙抽刀回劈,施展一种飘逸的刀法,避免与大枪正面相碰。黑衣人不但力气大,枪法也灵活,围蔡巴直刺,如点点梅花,忽隐忽现。
脱思麻部的第一高手蔡巴硬是被这个黑衣人杀得心惊胆寒!
赵朗在喊杀声刚起时已快步向番兵营地奔了过去。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有十几个“朋友”正在厮杀,他当然要过去帮忙。
oo多米的直线距离,奔跑过去也要绕些小弯,赵朗差不多花了十分钟才到达营寨。等他奔到双方打斗外围时,十几个黑衣人只剩下了一人。那持大长枪的黑衣人正挥舞着长枪与蔡巴及五个番僧斗在一起,丝毫不落下风,黑衣人身形飘忽,与蔡巴六人游斗,忽然却又抽个冷子,一枪刺倒外围的一个番兵,枪法之高实属罕见。
月光之中,蔡巴那柄大刀寒光微闪,另五名番僧手持铜钹,不断敲击,音波在这黑暗的山坡远远地传扬开去,震得人耳阵阵麻。那持枪黑衣人忍着铜钹音波带来的阵阵干扰,眼光四下一扫,见同伴都已倒地,心神一愰,差点被蔡巴大刀劈中,忙收敛心神,枪法一变,长枪上下飞舞,追着蔡巴的力薄之处刺去,一枪快过一枪,枪枪追魂!
“追魂枪!陈丽卿?”赵朗吃了一惊,三年未见的陈丽卿竟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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