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红棕木餐桌前,摆满一碟碟精致装盘的食物。
餐桌相对两端的摆放着两份餐盘,里面食物一致,标准英式早餐,培根、煎蛋、焗豆、口蘑,还有两根煎得透亮的香肠。
而桌上其余盘子里,还有一份蔬菜沙拉,以及芝士焗龙虾等。
晏朝聿将餐椅拉开,半挽的袖口露出一截小臂,温臻视线微顿,留意到内侧有一枚醒目的牙印,一定是见过血的,都起痂了。
心里有答案浮上来,始作俑者是自己,但温臻只是垂眼拂裙坐下,视而不见。
压平裙角时,也将心里生起的几缕愧疚轻轻压下去。
面前再推过一只雕刻工艺精致的骨瓷杯,espresso的浓香飘进鼻腔,余光里是搁在杯碟上的修长手指,温臻咽了咽喉咙佯作无视,捻起杯柄轻啜了口。
视线淡淡一瞥,才看清那杯纹上雕刻的玉兰花图案。
心忽的一顿。
手又极快放下。
这顿早午餐吃得心猿意马,桌面忽响几声轻叩,她茫茫然抬睫看去,便见男人浓而整齐的眉微挑,“不合口味?”
循着他的视线,温臻垂下眼,这才发觉一个小小口蘑,她竟分成好几口在咀嚼,还剩下一半。
“还是,刚在走神?”
被看穿的窘意,令她快速将剩下半个吞进去。
味蕾瞬间回归。
想起他说的,西餐做得还算不错,只是比不得米其林。
前半句话不假,没掺一滴水份。
后半句,倒显得有些谦虚。
温臻又多吃了几口培根与香肠,肉汁的香味几乎是在唇齿间爆开,火候控得极好,肉一点都不腻。
有句话叫,亏什么,也不能亏了五脏庙。
这顿饭破天荒的,她将餐盘里的肉类都吃得差不多,至于第一口品尝的口蘑,也便失了空余肚子。
见状,晏朝聿笑而不语。
小姑娘面皮太薄,他恐又将人惹恼,只得在心底评价一句,隐藏款肉食动物。
飞往佛罗伦萨的航程需要十三个小时,其间含一次转停法兰克福。
温臻接过空姐递过来的薄毯,飞机上的这顿餐她吃得有些食不知味,没动几口,文杉是有些饿,且不用控制饮食,吃得十足饱,擦了下嘴,她瞄过温臻那边。
“最近是不是长胖了?”
她有一周多没称体重了,提及这个,她想了想这几日在檀庭吃的每一餐,回答:“不排除这个可能。”
“可能?”
文杉正了正头枕,又攥了把她纤细的手腕,往下又去探她的腰围:“感觉也还好,还是挺瘦的,但你脸色确实好很多,红润有气色——”
说到这里,文杉眼神变了变,轻啧一声:“差点忘了,这么有气色看来是因为爱情滋润呀。”
“臻臻,从没见你谈过恋爱,直接结婚的感觉怎么样?”
文杉,一个行走的小黄人。
不对,是一个漂亮又充满魅力的行走小黄人。
谁知道这听着平平无奇的问题,暗藏什么玄机。
温臻选择避而不答,但有那么一瞬间,她忽然又觉得,生命中好像就真的有一个不声不响地闯进来。
因得到过一份更好的,再遇见旁的,便也会与之作比较。
譬如那份没动几口的晚餐。
但这些奇异感觉,却令她不知该在心中拉响警铃,还是将门窗敞开。
有些答案想着想着,就回到心里又沉下去。
饲养怪物后我在废土被团宠 掉马后我嫁了九千岁 创业因果道 嫁给真少爷他舅[重生] 给冤种鬼王当姐姐那些年 论守护者的多样性 作为主角攻的差劲前男友 帅瞎子,别再祸害咱们村了! 寒门医女:别人练武我修仙 禁忌梦魇 神迹[无限] 栖你为林 高冷夫君是条龙 是反派女配,但三岁 [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 穿成京圈大小姐,豪横亿点怎么了 高朋满座 卢丹妮邓佳哲 重生成美貌哥儿后被夫君甜宠了 豪门老男人的追妻火葬场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