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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孩子,但我与我那位每一次都坚决避孕,我怕一旦怀上了孩子,就绝对没有勇气做掉。我当时离开他已是不容易,如果有了孩子,无论他如果放荡,我都真的一辈子不会离开他了。这种想要孩子和不敢要孩子的冲突许多次让我的心乱得要发疯……
现在既然我不愁吃穿,还有人帮忙,当不了贤妻,就直接当个,不敢说是良母,甚至不敢说是良后母,当个保姆吧!
四月的一天,钱眼一回来我就赶快找到了他,怕他和杏花一黏糊上,我就没时间了。钱眼一见我就说:“知音,我看着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我淡笑:“是,我老了!”
钱眼皱眉:“你怎么这么不争气?你才几岁?”
我叹息:“一百岁了呀。”接着我严肃起来:“钱眼,我想收养几个孩子,告诉我,我们府中可有足够银两?”
钱眼看着我:“知音,你觉得和人家是真的不成了,对吧?”
我又叹:“钱眼,别瞎扯!我得干点什么,没听说过吗?人没有忙死的可有闲死的。我快闲死了。干活干活,干着才能活着……”
钱眼打断:“你这是抄袭我呀!”
说笑归说笑,他还是告诉了我,银子不那么富裕(对他而言,银子永远不富裕),但多几个人的饮食大概没问题,不过是水缸里多一瓢水,煮饭时多放把米。我们就在府中选了一小院落,里面四五间房。我布置了孩子的卧室,分配了两个仆人。
才过了三四天,我就收养了第一个孩子。这是个女弃婴,被人扔在路边,哥哥捡了回来。她应该只几天大,瘦得像只小鸡,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表示双亲日后根本不存再与她相认的念头,但哥哥说她的父母已经是对她心存了善意,不然的话他们把她淹死就是了,不必把她放在外面。
我抱着那个女婴,感到陌生又亲切。她的哭声嘶哑无力,听着随时会断气。我让人请了奶娘喂她,可每天她醒着时,我都去抱她。这才知道,抚养孩子,物质上的需求的确不多,但要许多精力去和她在一起。
三周后的一天傍晚,春风过窗,吹动着窗上的轻轻的布帘,我正抱着她来回摇动,她看着我笑了,那近乎是无知可又最纯真的笑容,让我泪满眼中。
她的笑回报了我对她做的甚至我还没有做的一切。我不指望在未来,她有一天会这样抱着我,让我还她的笑容。我不指望日后,她长大了,偿还花在她身上的银两。我甚至不指望她感激我,因为她根本不欠我的,这一瞬间,我感激她,让我在这样心绪黯淡的时刻,有这样的机会抱着她,体会到了我能如此软弱可不必惭愧。虽然这一瞬间可能无法长久,可在至少此时此刻,我对她有毫无条件的爱,她对我有毫无顾忌的依恋……
我理解了我的父母,明白即使我不在他们身边,关于我儿时的记忆会温暖他们一生。
半个月之后,钱眼又带回了第二个女婴,这个是七八个月的年龄,钱眼说她的母亲刚刚病死,她的父亲失足跌伤后卧床不起,无法再抚养她。她已经可以吃食物,我每天给她喂些粥之类的东西。我发现孩子对喂她吃的人最亲近。只几天功夫,我走向她时,她就坐着,向我挥舞手臂,流下口水,面带笑容。
有生以来,我头一次能这么放心地去关怀照顾而不担心我的行为让人感到沉重难堪,让人退避三舍。
我把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照顾这两个女婴身上。过去的二十五年,我没有这么努力工作过!用句俗话说:我要是以前这么卖劲儿,我早成了大富翁、诺贝尔奖得主、博士生导师、或是国家主席的秘书了(我知道主席的秘书比主席忙,主席的稿子都是秘书写的)。
每天一起来,就是抱孩子,哄孩子,换不完的尿布,喂不够的食物!她们怎么没完没了地拉屎撒尿?怎么两三个小时就又饿了?!我还不管洗尿布洗衣服,就已经累得半死!一天下来会一头扎在床上睡到天明都不翻身。看来我根本不是个真正的保姆,更不是母亲!没把事情都做全了不说,晚上还能好好睡一觉。我一贯的干不成事的风格……说来我是利用了她们啊!
就这样,我觉得时间终于又像水一样悠然快速地滑过,不再似陷在泥泞中的车轮踯躅不前了。
虽然觉得自己没做到完满,我还是倍感充实,常感叹:有事业真好啊!
钱眼听了,说我讲的不对,我这不是事业,因为我干的是赔本的买卖,顶多算是“事儿多”。
丽娘天天带着她的孩子来,我们把三个孩子都放一起,看他们躺在那里,好奇地看着别的孩子,口水满身。我们会为他们十分微小的表情和动作同时哈哈大笑,虽然丽娘看着我,眼里似乎有种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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