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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实行的是兵制,成年男子平日里耕种放牧,要打仗了,就都是战士。所以秦人平日里也大都只见铁血,不见柔情。
这些平民男子们的武器和战马,都由自己准备。所以这雍城郊外,放眼望去,全都是养马的人。
养马的人多,盗马抢马的人,也多。
比方说我身前,挡住去路的这群壮汉。明明白白的要挟我,小娘们赶紧自觉自愿,交出身下的骏马。
我几时怕过要挟,区区几个小贼,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我想着,抡起拳头就上,一拳打在领头贼的身上,可是,这拳头怎么软绵绵地...完了,我心里暗暗地叫苦。我忘了,这是文赢的身体,她可是一点内力也没有。
结果可想而知,我被他们五花大绑在树上,眼睁睁看着他们杀马放血,烤了马肉来吃,好不得意。
哼,让你们得意,看你们能得意到几时!你们没有听见远处的车马声吗?巡视的秦军就要来了。
果然,一大队秦军,渐渐逼近这几个小贼,为首的不是将军,而是...当今秦王!
这群贼人们哪见过这种阵势,他们神色惶恐,纷纷丢下马肉,慢慢往后退缩成一团。
“大王走丢了的骏马,是不是你们吃了?”为首的秦军将领,三十左右年纪,正是当打之年,意气风发。他径直走了过来,欲检查马肉,却看到了树下的我,慌忙过来给我松绑“大王,原来二公主果然是被
65、骏马...
人劫持了。”
他说着,厉声对秦军叫道“这群逆贼,劫持公主,抢夺宫马,你们还不快将他们拿下!”
“唉,慢着!”任好媚眼如丝,他嘴唇一动,笑着制止了那位将军。没有他的命令,秦兵们谁也不敢动。
只见任好孤身一人,慢慢走近那群贼人,他习惯性地捋起一缕青丝,衬着那一身窄袖织纹紫衣,绝世妖娆。
“这是寡人的马。”他魅惑地一笑,轻轻的说道。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贼人们纷纷跪倒在地,忙不迭的磕头。
“呵呵,寡人听说,有一种人,会死。”任好却还是笑着看着他们,丹凤斜飞,唇点桃花“寡人听说,如果吃骏马肉的时候,没有酒喝的人,就会死。”
说着他大手一挥,命令道“来啊,上酒来,寡人要同他们豪饮一番。”
贼人们吓破了胆,哪里还敢同饮“大王饶命,贱民们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任好伸出右臂,摆了摆手,放了他们一条生路。
待那群贼人抱头鼠窜,任好便慢慢走到我身边,他眉若两行青山,眼似一汪江水,眉目如画,却是一副江山烟雨图,带着那层散不开的忧郁“寡人已经答应了你,婚嫁之事,由你自己做主,为何还要抢了马逃出来?”
他的目光一直胶在我脸上,丝丝缕缕牵绊不绝“你就这么,不待见你父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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