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煜哼了声算是默认,又道:“你到边上去收拾野猪,别把她吵醒了。”
蓝川摸了摸手臂,他就受不了这人这副肉麻兮兮的模样,衬得好像他待他阿姐不好一样。
娘们叽叽的。
而且……大蠢蛋,当着阿姐的面怎么不来这套?
蓝川拎着野猪就往小溪边去了,就赤煜这副德行,他一点也不担心阿姐会丢开他跟他组成家庭。
等到蓝川走远了,赤煜低头看金芒,眼底满满的都是抑郁。
偏偏这时,金芒翻了个身,同时手一伸,将赤煜的腰抱住,而赤煜虽然僵了僵,但似乎又习以为常的样子。
不但如此,金芒脑袋一转,直接把脸埋进了赤煜的下腹处。
赤煜顿时面色涨红,几乎要跳起来了,然而也不知道他哪来的毅力,愣是一点都没动弹。
远处,青枫、白云和青穗坐在一起,正对着这边指指点点。
“你看赤煜那个怂样,真没出息。”白云一脸嫌弃。
青枫纳闷道:“芒芒不是愿意跟他好吗?他看着也不像是不喜欢芒芒的样子啊。”
青穗看了一眼白云,“谁知道你们男人有时候怎么想的。”
旁人都当赤煜不肯跟金芒好是想跟她组成家庭,但她知道不是的,白云也知道不是的。
那家伙真不愧是白云带大的,想法也跟他差不多。
(本章完)
------------
第94章好看
金芒醒来的时候,赤煜也睡着了,她捂着嘴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挪动了一下身体,特别熟练地用脸颊蹭了蹭他的腹肌。
——赤煜的腹肌其实并不明显,只隐隐的有着些许纹路,但她却格外爱那瘦削又硬邦邦的触感。
睡梦中,赤煜伸手推了推她的脑袋,嘴里不知道嘟囔了一句什么。
金芒撑起上半身,凑到赤煜的脸边。
安泽人类的唇色一般都很黯淡,也不知是饮食结构的关系还是吃地苦头多的关系,像金芒这样淡粉色的已经算好了,很多人的唇色都是很暗的暗红色,有些甚至发黑,但是赤煜的唇色却是很神奇的水红色。
是那种连口红都不一定能涂出来的天然亮色,看着特别诱人。
这样想着,金芒忍不住凑过去,轻轻舔了一下。
赤煜一个哆嗦,立刻便睁开眼睛,一脸惊恐道:“你……”
“你果然醒了。”金芒有些无语道:“干嘛这副样子,搞得好像我是女流氓一样。”
“你难道不是吗?”赤煜没好气道。
金芒撇嘴,“谁让你不肯跟我睡的?”她容易吗?安泽那么多的人类,能入眼的居然只有赤煜这么一个。
否则的话,她至于吃窝边草吗?
想想吧,她得多大的勇气啊,居然向神灵恶念下嘴了。
某种程度上,她这样也算是饥不择食了吧。
赤煜气得都要吐血了,“你再这样……你再这样……”
“你要怎样?”金芒有恃无恐道:“你明明也在渴望我的身体不是吗?”
她这人还真不是死缠烂打的,要是赤煜真的对她无动于衷,她早就找下家了,哪至于现在这样……
好吧,其实是下家不太好找。
赤煜这般的品貌,在安泽这边能算得上是极品了。
“你从我身上下来!”赤煜恼羞成怒道。
金芒这才发现自己还趴在他身上,闻言不但不下来,还抬头在他下巴上亲了一口。
古武女特工 嫡女重生 部落直播间 侯府小姐的娱乐圈生涯 打造修仙大学,开启全民修仙时代 不要啊,每次都是be啦【快穿】 富妻盈门 女巫说她来自星海【西幻】 八条触手,老婆很喜欢~ 夫君丢过墙 万人嫌在高考综艺全网爆火 被校草错认成男朋友后 嫡女荣华路 四合院:开局就王炸!一个别想跑 be文主角认错老攻后 万道独神 穿越之寡妇丫鬟 嫡女重生宝典 快穿之时空胖商人/快穿:时空胖商人 他说我有病但实在美丽[快穿]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