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连绵着桃花色的红云,更辽远一些的地平线上,深沉的夜雾如同乌云一般弥漫,而南城万家灯火已经点燃,秦淮河畔的摇橹桨声也顺着河水流淌。
仪式之所以盛大,不仅仅因为备受众人瞩目,也因为步骤繁琐。
因为依循简易古礼,明玥得以有幸待在新房——情况对周自恒并不公平,即使他迫不及待想要早入洞房,却仍旧要忍痛离开,强打起笑脸和精神,与前来道喜的叔伯平辈推杯换盏。
周自恒有一个豪气干云,白酒一口闷的父亲,而他本人的酒量,大概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一点。
岑嘉年与薛元驹相当体谅公司老总,以伴郎的身份,接下了几乎所有的酒杯。
而白杨也难得离开孟芃芃,横插一脚,替周自恒挡下了零星恭贺。
他一边喝还一边说:“老大,当初你在酒吧请我喝了那么多酒,这些都是我该做的!”
他义正言辞,并没有挟恩图报的意思,但周自恒其实也不想感谢他——
按照他原本的打算,他会喝上一口酒,之后装作不胜酒力的模样,被人送入洞房,然后关上大门,与明玥共度良宵。
但周自恒想象的良宵,直到夜晚九点,宴席尽散,大厅杯盘狼藉时,才终于到来。
新房仍旧以纱幔点缀,通臂巨烛在条案上燃烧,火焰带来微光,与窗外繁星朗月交相辉映,而大红绣金喜帐中,明玥安安静静地抱着一枚苹果,裙摆陷入水床之中,零星的碎钻反射灯火。
房间内静谧无声,烛火燃烧带来馥郁的沉香芬芳。
周自恒看不清明玥的脸,红色的盖头等待着他去揭开。
但只是隐约看到她藏在蕾丝下点的殷红的朱唇和精致的下巴,便足够让他心猿意马。
人生有四大喜,周自恒并不知道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时会有如何心绪,但洞房花烛夜却离他近在咫尺——他不得不承认,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让他既忐忑,又期待,既紧张,又兴奋。
那是一种难言的情愫,情感迫使他甚至忘了拿起秤杆,直接用手撩起了明玥的头纱。
该怎么形容他此刻的见闻呢?
周自恒自认大学钻研图书,深刻学习语文,已经熟练运用古诗词汇,也能随时随地撩妹,但他万万没有想到,明玥只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用说,他的一颗心就已经被撩得风生水起了。
明玥是一只狐狸精,撩人于无形。
偏偏她妩媚却不自知,盖头落下后,顶着一张清艳的小脸,拉着周自恒的衣袖,欲语还休:“周周……”
她喊周周,源自于幼时喊不出“哥哥”二字,而言语混淆不清,年岁渐长以后,这个称呼却也一直没有改掉。
周自恒喜欢听她喊“周周”,有种别样的亲密,而她声音软糯娇甜,只是简单的两个叠字,却也像是情人絮语。
但今晚,周自恒不想听“周周”,他“嗯”了一声,之后诚恳建议道:“你可以叫我别的。”
他用了一个泛指,但明玥却听出他的确切企图。
她平日里就非常顺从周自恒的安排,而在新婚之夜,她的害羞不能抵挡她的喜悦,于是明玥十分爽快地接下话题,托着自己的脸颊,喊他:“老公。”
她另一只手贴在裙摆上,绛红色的婚纱衬得她的手指白皙如玉,一枚婚戒纤细精巧。
周自恒半蹲在她面前,亲她的手指:“再喊一声。”
他的声音格外低沉,身上还有从宴席带来的酒气,整个人宛如一只深渊恶魔,蛊惑懵懂少女。
明玥就甜甜地再叫了一声:“我亲爱的老公。”
她口中的老公——周自恒低低笑了一声,掀起了她的裙摆,帮她把高跟鞋脱下来。她的脚趾上也涂了红色指甲油,衬得脚背雪一样白皙,周自恒忍不住伸手触碰。
他的手指指腹带着薄茧,触碰为明玥带来微微的酥麻,实在是有些痒,明玥“咯咯”笑了起来,足弓绷紧,但她却没有把玉足藏起来,反而伸到了他的衬衫边际,反复磨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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